理论教育 高等教育分流的理论与模式-自主有限,策略僵化

高等教育分流的理论与模式-自主有限,策略僵化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自主权有限导致高校的选择策略非常单一和僵化,他们只能依据统一的“高考”成绩来选择分流对象,并将他们分流到各个分流渠道中去。学生自主选择分流权利的有限性充分表明,我国高校中选修制培养策略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而建立在选修制基础上的学分制培养策略也就不可能健全,这使我国高校的培养策略缺乏灵活性。

高等教育分流的理论与模式-自主有限,策略僵化

优化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除了要有明确的分流目标定位和合理的分流结构之外,还应该有灵活多样的分流操作策略。然而,在我国高等教育分流改革过程中,分流操作策略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高校自主有限,选择策略仍旧单一

高校作为高等教育分流的决策调控主体,应该有自主分流的权力,包括价值目标的确定、分流结构的设置、操作策略的选用,乃至整个分流模式的建构等。这里着重讨论高校在选择策略上的自主权问题。

选择策略是高校选择分流对象的措施和手段,包括举行考试,综合参考证书、平时成绩、推荐信,面试,开放入学等多种策略。由于高校的多样化,他们在选择分流对象时,应能兼顾社会各方主体的需要,包括自身需要而灵活地采用多样化的选择策略,合理地将学生分流到适合其发展需要的分流渠道中去。然而,目前我国各类高校选择分流对象的自主权非常有限,表现为:一不能自主组织考试,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二不能自主确定分流依据,只能以高考分数的高低为依据;三不能自主录取和分流学生,只能在政府的指令下,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确定录取的人数并分流。高校自主权有限导致高校的选择策略非常单一和僵化,他们只能依据统一的“高考”成绩来选择分流对象,并将他们分流到各个分流渠道中去。虽然目前有些“重点”高校有了一定自主选择分流对象的权利,如北大、清华、武大、华中科大等高校都有自主招收各种“特长生”的做法(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文学特长生等),但从整体上看,我国仍然是所有高校都在全国统一高考策略下,依据高考成绩选择分流对象。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国家统一计划与管理,具有肯定学生后天努力、保证相对公正与公平等优点,但也容易引发许多分流方面的问题:

第一,导致高校分流不合理。由于选择策略单一,高校在分流模式改革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造成一些不正常现象,如学生入学就要求转专业,便是当前高校分流中的一种不正常现象。有的学生为争上某一重点高校,先报考其“冷门”专业,入学后再要求转入“热门”专业;有的高校为争夺生源,承诺允许学生先以其他不自愿的专业报考,入学后再转专业。据研究,近几年某大学57个专业中,第一志愿录取较好的专业只占38.60%,第一志愿录取较差甚至差的专业达到66.67%。特别是农业工程、粮食工程和应用生物科学等几个专业近四年学生的第一志愿录取率为0[39]。有的考生因自己考试分数较高,报考了某一“重点”或“名校”的重点学科专业,结果由于排名靠后而未被录取,再转档到第二志愿学校的专业时,结果也已录满。虽然目前国家采取了再补报的措施,但有的考生为了保证被录取,可能会选报并不感兴趣的学科专业,这就造成了许多“非志愿生”。

第二,限制了学生多次选择流向的机会与权利。在我国,学生参加高考前后,必须选报一定的高校、一定的学科、一定的专业,而高校又在政府派出机构教育部门的指令、计划、安排下,把一定专业的课程、讲课的教师等都设置好了。这样,学生选择了某一高校的学科专业也就实际上选择了课程和教师。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高等教育分流活动在学生参加高考之前均已完成,即内分流淹没在外分流之中。学生流入高校之后,只有管理的重要,而没有分流的必要。这实际上就是通过高考一次性把学生分流到位,中间除了年级的升迁和上课教师的更换,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直至毕业流入社会。这种做法限制了学生多次选择流向的发展机会与权利。人的发展有一个过程,即使是大学本科四年,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应该拥有多次选择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因为入学时选择的学科专业与毕业时的状况绝不是相同的,加之报考信息的不确定性,以及学生对自己本身性向、能力等了解的不确定性,学生的一次性选择不一定是合理的,等他发现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专业时又无可更改,这就不仅造成学生的终身遗憾,而且必然会影响学生的发展。

第三,影响分流培养人才的质量。把高考成绩作为选择分流对象的唯一依据,会给人们造成一种假象,即高校选择的分流对象都是“优秀”人才。人们会进一步认为,这些选拔上来的优秀人才,通过几年的高校学习会更优秀。这就有可能使人们放松对学生的要求,只要能流入高校的人就都能流出,而不管他们的“质量”如何。加之分流活动在学生入学前已经完成,入学后顶多也只有一项分班管理活动,然后是按部就班地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而没有分流活动。这样,学生的选择性、主动性、积极性、差异性乃至创造性等体现人才质量的许多方面势必受到影响。

(二)学生自主有限,分化策略不够灵活(www.daowen.com)

学生作为高等教育分流的直接参与主体,他们具有按照自己的价值目标,自主选择一定的专业、课程、班级、课堂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教育权利。然而,我国高校中的学生目前自主选择分流渠道的权利却非常有限,表现在:一是学生不能完全自主选择专业。我国当前的专业分流主要还是一种外分流,是在学生的“报考”活动中完成的。这种专业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学生家长的意愿,甚至中学教师的意愿,而学生本身的兴趣、爱好、特长等自主性成分是非常有限的。二是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有限。我国高校的选修课程比例较低,学生任意选修课程普遍不足10%,而且学生只能选课程,不能选教师。三是学生不能自主选择学习方式。他们不能选择上课时间、地点、教师,不能选择考试时间、毕业时间,他们只能按照高校的统一计划、布置和安排,按部就班地进行学习,缺乏自我计划的主动性。学生自主选择分流权利的有限性充分表明,我国高校中选修制培养策略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而建立在选修制基础上的学分制培养策略也就不可能健全,这使我国高校的培养策略缺乏灵活性。

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实行的培养策略是“学年学分制”,但实际上仍然是一种学年制。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与学分制的一种调和,它是在教学计划编制及执行中按学时计算学分,而将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实践课等。对理论课程按16~20学时计1学分,对实践课程则按1周计1学分,通过计算,在教学计划中规定学生修满多少学分才能拿到毕业证书,与这种学分制相应的学籍管理是以学年或学期作为结算时段,规定学生降级、退学标准。虽然高校在计算学生学习量时增加了学分的计算方法,但由于学生的自主选修权利有限,高校更多地仍然是以学年或学时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因此实际上高校的培养策略仍然是学年制。

实行单一的学年制培养策略,虽然有利于管理者的计划与管理,使学生按部就班地学习,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不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学年制”是按照管理者的需要建立起来的一种培养策略,其特征是:课程多是必修课;学习时间按学年计算,修满规定的学年学生才可以毕业,既不可提前也不可推后;一切按部就班,学生没有多大选择权,流动性有限。学生在这样一种不能自主选择、自由流动的环境下学习,其主体性发展必然会受到负面影响。二是不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由于“学年制”强调统一管理,按统一的进度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学生没有充分选择的余地,这对学生的个性发展是不利的,也对教师的因材施教造成影响,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千人一面”。三是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学年制强调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学业,教学工作必须按部就班地完成,极少淘汰学生,这对教师的教学没有压力,对学生的学习也没有动力,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四是不利于分流模式的改革与优化。由于学年制强调按照“学年”来计算教学量,课程按计划安排,学生入学就分流,中间只有年级的升迁,没有其他变化,这使分流模式改革艰难。

(三)市场发展有限,“双选”策略面临挑战

“市场”,在这里指高等教育分流市场,包括“生源市场”和“就业市场”。生源市场影响高校分流的“入口”环节,就业市场影响高校分流的“出口”环节。各类高校作为自主分流的主体,应能按照市场规律,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发展的重要标志。然而,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分流市场的发展还很不完善,使各高校主体处在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境地:一是“生源市场”中各高校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目前我国的高校主体还没有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他们依各自举办者的地位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等级。我国的高校主要是公立高校,民办高校只占少数;就公立高校来说,有国家举办,各部委举办,省、地、市举办等;加之我国高校还存在“重点”与“非重点”之分。这种不同等级的高校在生源市场中的境遇截然不同,公立高校生源充足,民办高校生源缺乏;国家级高校分数线高,各地市高校分数线低;“重点”高校生源质量高,“非重点”高校生源质量低等。二是“就业市场”中高校竞争的不公平性。由于生源市场中各高校的地位不平等,使各高校的生源质量不一样,加之各高校的资源、设备、师资等的不同,使不同高校的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中的境遇完全不一样。不仅民办高校无法与实力雄厚的公立高校公平竞争,即使公立高校之间也存在着不公平竞争,如“重点”高校与“非重点”高校的学生就业境遇就截然不同。三是“就业市场”中人才标准的不合理性。就业市场中社会用人单位没有用一定的合理标准来衡量人才质量,他们只看文凭不看能力,只看高校“牌子”不看高校质量,他们只凭“利益最大化”原则招用人才。此外,监控就业市场的一些制度,如利益分配制度、人才使用制度、人才质量评价制度等也没有健全起来。这样就使各高校主体势必处在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从而向高等学校目前实行的“双向选择”分配策略提出了严峻挑战。

从1989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报告中提出“双向选择”的制度开始,随后逐渐改革,至2002年2月,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为标志,我国高校全面推行“双选”分配策略。相对于“统配”策略来说,“双选”策略显然是一种进步,它能关注人的选择自由;锻炼人的主体性;激发人的积极性;给人以自我设计、自我发展的机会与权利。但是,由于高等教育分流市场发展的有限性,所有的高校都推行这一策略,势必会引发一些问题:首先,影响高校内部合理分流。无论高校还是学生都热衷于追求高流层、追求热门专业,这是因为,就高校而言,追求高流层意味着生源质量好,追求“热门”意味着生源数量多;就个人而言,追求高流层与“热门”专业意味着在“双选”中就业机会多。但是,如果高校过度追求“高与热”,就会使分流的结构比例失衡。其次,促使人们追求文凭,而忽视高等教育质量。在不公平的“双选”竞争中,人们看重的是文凭,至于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则在其次。“名牌”、“重点”高校因自己的文凭“硬”,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根本不必担忧自己学生的质量;“非名牌”、“非重点”高校因自己的文凭不是很“硬”,在竞争中又处于劣势,因而无论学生质量如何,都要保证学生得到文凭,否则将会在竞争中更为不利。再次,影响社会公平。由于分流市场发展有限,“双向选择”制度不够完善,这对家庭背景好、社会关系资源多的学生有利,而对那些家庭背景不好、社会关系资源贫乏的学生不利;对城市学生有利,对农村学生尤其是边远农村学生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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