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的三大转折,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传统的计划经济逐渐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型社会转向开放型社会;提出了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首要任务,开辟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从而使我国社会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这一新的历史背景下,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科技的发展、经济的振兴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各级各类合格人才的培养。“科技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思想成为国家主流政治取向。1985年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今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一个重要关键在于人才”,提出“要造就数以亿计的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具有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开拓能力的”、“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要求的”多方面、多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此,《决定》明确提出在我国不同地区实行“三级分流”,即边远地区实行小学毕业后分流,一般地区实行初中毕业后分流,城市与经济发达地区实行高中毕业后的高等教育分流。通过三级教育的合理分流,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熟练劳动者与合格高级人才的需求。
振兴经济、发展科技,关键在人才,而人才的培养关键在教育。高等学校教育是分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环节,为此,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促进高等学校教育大力发展与合理分流。《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要区别不同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高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要“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和“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形式”,要“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要“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发展国民经济的迫切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除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外,多数应接受多种形式的高等职业教育”,“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允许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经过考试接受高一级学历教育”。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是现代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加大教育的投资力度,支持这些地区适度发展高等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要搞好高等教育分流,必须提高分流实施主体的主体意识,赋予其自主分流的权利,从而使他们能够兼顾各方主体利益,合理分流施教。《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专科教育”,“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www.daowen.com)
在中央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各级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采取了相应的改革与发展举措,从而为高等教育分流的改革与发展,创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良好的政治条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