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统筹兼顾原则

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统筹兼顾原则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需遵循统筹兼顾原则,是由现代高等教育分流行为的主体多元性、目标多元性、对象广泛性与方式多样性决定的。统筹兼顾的主要目的是: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统一分流认识,明确分流目标,优化分流结构,形成分流合力,提高分流效率。四是统筹配套改革,包括统筹制定有利于推进合理分流的招工制度、用人制度、考试制度等。贯彻统筹兼顾原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通过更新观念,增强统筹意识。

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统筹兼顾原则

高等教育分流模式的四大构成要素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既有全国性整体,又有区域性整体。无论构建哪一级分流模式,都必须从“整体”出发,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所谓“统筹”,即通盘筹划之意。统筹既是一种思想,即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来认识和看待某一事物;又是一种方法,即以系统观为指导,以优化结构与提高效益为目标,对某种事物的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控;还是一种行为,即凡研究统筹都离不开对“行为”的主体、目标、对象与方式四大要素的研究。

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需遵循统筹兼顾原则,是由现代高等教育分流行为的主体多元性、目标多元性、对象广泛性与方式多样性决定的。现代的分流已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而且是涉及行政部门、经济部门、事业部门与企业部门,以及个人、家庭和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大事。分流主体的多元化必然使分流出现利益取向多元化与目标追求多元化,进而导致分流过程中出现种种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运用统筹的思想与方法来看待分流活动,并采用整合、调适与兼顾的方法来协调和解决各种矛盾与冲突。

统筹兼顾的主要目的是: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统一分流认识,明确分流目标,优化分流结构,形成分流合力,提高分流效率。这里所谓的“关系”,既包括教育部门同行政部门、经济部门、事业部门、企业部门等方面的关系,也包括教育部门内部普教系统、职教系统与成教系统的关系。在分流活动中,政府是调控的主体,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是执行的主体,家长、学生与其他各有关部门都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各方面都是高等教育分流的受益者。因此,应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构建起以“通过合理分流—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各方需求—促进协调发展”为价值取向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多种力量,取得分流的最佳效益。

构建分流模式需要统筹的主要内容:一是统一对分流的认识。认识是行为的先导,只有分流活动涉及的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在分流问题上达成共识,才能最终形成促进分流顺利实施的合力。二是统筹制定分流规划,包括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状况、教育培养能力状况确定分流结构,调整专业设置和学校布局等。三是统筹安排分流活动,包括统筹分流经费,统筹社会参与联合办学,统筹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等。四是统筹配套改革,包括统筹制定有利于推进合理分流的招工制度、用人制度、考试制度等。

贯彻统筹兼顾原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通过更新观念,增强统筹意识。陈腐的观念具有极大的惰性。在我国,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育价值观,在长期小生产与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绝对平均的教育机会观,在自我封闭的传统社会中形成的狭隘、保守的办学模式观等,是导致我国高等教育分流难以发展、难以统筹的重要原因与内在阻力。因此,要落实统筹兼顾原则,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在全社会和整个教育系统中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破除各种影响分流、阻碍统筹的陈腐观念,树立起“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面向社会、全面开放”的教育体系观,“科学规划、统筹优化”的教育发展观,“社会参与、富有效率”的教育管理观与“公平竞争、合理分流”的教育机会观等一系列新的教育观念。

2.要通过改革体制,创造统筹条件。造成我国高等教育分流自身各子系统的相互分离及其与社会的严重脱节,除了思想认识的原因外,过去那种部门条块分割、自成体系,政府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因。李鹏同志在七届全国人大报告中指出:“要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正是针对我国传统的包括行政管理体制在内的各种管理体制中的共同弊端提出的。因此,全面深化教育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政治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等各种体制的配套改革,把经济振兴、文化繁荣与政治稳定真正引导到依靠科技与教育的轨道上来,把教育发展真正引导到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合理分流培养人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就可以为有效实施高等教育分流的统筹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www.daowen.com)

3.要重视内在调控,健全统筹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各种统筹的活动中,重视行政手段,忽视利用“机制”自身的调节作用,把统筹应有的自我协调机制变成了一种纯主观的外在调控,人为地制造了许多矛盾。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出发,统筹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模式,亟待建立和健全下列机制:一是兼顾国家、企业、学校与家庭多方利益的,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综合动力机制;二是由政府牵头,经济、科技、教育、计划、人事、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对分流活动进行指导、调节与控制的宏观调控机制;三是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体的,通过教育系统内在的激励与约束,调节高等教育分流活动的中观自主适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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