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等教育分流模式构建:满足需求原则

高等教育分流模式构建:满足需求原则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高等教育分流模式必须首先遵循“满足需求”原则,即在构建高等教育分流模式的过程中,在价值取向的选择上,必须把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合理需求摆在首要地位。贯彻满足需求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对“合理需求”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所谓满足有“度”,是指在确定分流目标、规划分流结构与选择分流策略时,能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作出适度兼顾各方需求的最佳选择。

高等教育分流模式构建:满足需求原则

需求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为维持生存和实现发展而产生的各种需求的总和。需求虽然是一种心理状态的反映,但并不是纯粹主观的产物,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等多种条件,是具有一定确定性的可以量度的范畴教育需求是人类多种需求中最基本和重要的需求之一。

教育需求自身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网络系统。从需求的对象看,有社会需求与个人需求。社会需求实际上是一定社会集团、政党、思想家、教育家等对教育做出的价值定向。这种需求大体又可分为几种情况:反映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总体需求;反映特定社会集团或职业群体局部利益的需求;反映落后、保守势力的与社会发展方向相违背的需求;超脱社会现实可能的一种想象中的需求。个体需求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个人为求得自身生存与发展而形成的对教育的追求。这种需求也可分为生存性需求与发展性需求、物质性需求与精神性需求等多种类型。从需求产生的条件看,有社会自发产生,不受教育培养能力制约的抽象需求;有根据对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才需求科学预测后提出的实际需求。从需求满足的条件看,有社会实际需要,但受教育培养能力制约,暂时无法满足的无效需求;有社会实际需要而教育能够满足的有效需求。从需求的性质看,有合理的需求与不合理的需求等。

构建高等教育分流模式必须首先遵循“满足需求”原则,即在构建高等教育分流模式的过程中,在价值取向的选择上,必须把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合理需求摆在首要地位。这一原则的提出是由高等教育分流主体的社会性与分流模式构建的社会制约性决定的。只有充分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合理需求,高等教育分流的发展才具有持久的动力源泉,分流活动的实施才能获得广泛的支持与可靠的保障。

贯彻满足需求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对“合理需求”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合理需求既反映在社会发展与个体发展的不可或缺性与相互促进性上,也反映在对社会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与教育发展规律的吻合性与协调性上,还反映在需求产生的客观性与满足的可行性上。也就是说,所谓“合理需求”,就是代表社会发展总体趋势的、符合教育规律的、能促进社会与人协调发展的、实际而有效的教育需求。(www.daowen.com)

2.要对“满足”有一个科学的理解。首先,满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也就是说,即使是对合理需求的满足也是有“度”的。这是因为在多种合理需求之间都存在着某种对立统一辩证关系,如社会对分流的经济需求与政治需求、远期需求与近期需求、公平需求与效率需求、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等,无论以何种形式将上述两方面的需求割裂开来,或是过分夸大其中某一方面的需求,对社会发展都是不利的。教育史上顾此失彼,导致两败俱伤的教训甚多。所谓满足有“度”,是指在确定分流目标、规划分流结构与选择分流策略时,能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作出适度兼顾各方需求的最佳选择。其次,满足是一个数量的概念。它是在一定社会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的条件下,反映出社会合理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之间的动态平衡的一系列量化指标,是“分流过度”与“分流不足”的临界点,具有可测性与可控性。再次,满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满足实现的过程,实质是一个根据内外条件变化不断调整、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的过程。

3.要加强对教育合理需求与不合理需求形成机理的研究。在教育培养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如何消除和减少教育的不合理需求,激发和引导教育的合理需求,实现高等教育分流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供求均衡的分流结构以满足教育的合理需求,是构建分流模式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从许多与我国情况类似的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看,教育不合理需求的盲目膨胀与合理需求的相对不足同时并存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就需要我们从两种现象形成的机理上加以研究,也就是要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的方法对不合理需求的形成过程,以及合理需求不足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

有关研究的结果表明:发展中国家所出现的教育不合理需求的盲目膨胀与合理需求的相对不足同时并存的现象,并非取决于教育内在的非经济的“知识效应”,而主要是因为教育,尤其是高层次教育与热门专业是获得理想的就业出路与较高收入的“唯一手段”的“非知识效应”。此外,政治上的二元结构导致的身份差异,经济上的二元结构造成的现代化部门吸纳能力有限,部分受过较好教育的人找不到适当工作,社会就业标准盲目趋高等原因进一步引起了社会对各级正规教育的需求膨胀,并使得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失去应有的意义,异化成为人们接受高层教育与谋求理想职业的阶梯。在我国,对教育的个人收益作用的无形夸大与相应约束机制的严重缺乏,一度使个人的教育需求膨胀;人才需求预测的不科学,以及企业提高竞争实力的需求与免费无偿分配毕业生的体制的结合也一度造成企业、事业部门教育需求的盲目扩张;此外,教育部门自身的数量冲动与投资饥渴也加剧了教育供需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对上述不合理需求形成过程的研究有所重视,但对合理需求的形成机理却探讨不够。如果我们不懂得合理需求的形成机理,满足合理需求自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4.要重视激发合理需求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的对策探讨。诚然,这种激发与抑制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的“鼓励”和“批评”上,而应从建立和健全高等教育分流的动力机制与约束机制人手,这就需要在提高认识、改革相应制度的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杠杆”、“政策杠杆”和“社会地位杠杆”等多种手段,一方面激发全社会对知识技术的追求,调动各界参与分流的积极性,引导国民合理分流;另一方面减缓社会盲目追求高层次或热门专业的势头,抑制社会对教育的抽象需求与无效需求的盲目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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