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为了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需求,出现了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
随着社会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封建统治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于是高等教育有了新的任务,出现了新的高等教育分流机构,即中世纪大学。欧洲封建社会末期,由于国家在司法、宗教、财政、军事等方面的事务日益繁多、复杂,大学开始承担为国家培养有一定专门知识素养的公职人员的任务。如早期意大利的波隆那大学,素以法学研究著称,旨在培养律师,这与其因商业发达而引起的商务诉讼案件繁多有关,12世纪中期以后,它不仅是欧洲研究罗马法的中心,而且成为讲授“教会法”,训练教会管理者的重要机构。意大利萨来诺大学以医学研究见长,关注医师的培养。中世纪大学产生后,除了国家希望通过高等教育培养所需人才外,教会在与封建主做斗争的过程中也对大学寄予厚望,力求通过大学培养人才。如法国巴黎大学十分重视祭师的培养,有厚实的神学研究传统。中世纪大学早期主要是单科学校,主要分神、医、法、文四科,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大学兼容数科,如14世纪后波隆那大学增授医学和神学。
从16世纪开始,除了传统大学,欧洲还出现了专门学院(academy)、学院(college)和独立学院等类型的高等教育分流机构。16世纪中期,由于新教改革的直接影响,天主教垄断神学教育局面受到挑战,各种教派,特别是新教、卡尔文教派和耶稣教派等纷纷创办自己的神学院,培养本教派的教师和神职人员。此时的欧洲除神学院外,还有一种传授古典人文教育的人文学院。人文学院开设的课程以“人文学科”(liberal arts)为核心,排斥实用和功利教育内容,目的在于培养人格完善的社会精英。凡较大的地区和较大的城市都企图成立多种语言的宗教组织和支委会组织,并企图把培养教会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控制在自己所设的大学内。因此,在16、17世纪,天主教地区和新教区都建立了许多大学。专门学院主要以某一特定学科领域或按照某一职业开设相关课程,实施专业和职业教育,强调教育的实用性和实践性,主要培养专家型人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出现了按照不同学科或职业设定的专门学院,主要有外科学院、军事学院、炮兵学院、兽医学院、行政学院、矿业学院、农业学院、语言学院和商业学院等。(www.daowen.com)
17世纪兴起欧洲科技革命,然而中世纪初期形成的许多传统大学未能及时回应科技革命的呼唤,导致欧洲产生各类新型的高等教育机构,专门学院、技术学院等新型高等教育机构不断涌现。同时,传统大学的保守性最终不能抵制高等教育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有关近代科学的部分内容也开始逐步进入传统大学的课程之中”[10]。
综上所述,12—18世纪,由于各民族国家、各种教派相继建立自己的高等教育机构,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逐步扩展到地中海文化圈以外的欧洲其他地区。高等教育机构分布日益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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