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霍珀的教育选择论:高等教育的分流理论

霍珀的教育选择论:高等教育的分流理论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学者厄尔·霍珀提出的“教育选择论”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点:第一,教育的选择如何发生?霍珀认为,教育选择如何发生与国家选择的意识形态有关。依据这两个维度,霍珀描述了以下几种教育选择的意识形态类型:其一为贵族式的意识形态类型。通过霍珀的教育选择理论,人们可以看到,由于国家意识形态的不同,高等教育如何选择和分流,何时选择和分流,谁将受到选择和分流,都是不同的。

霍珀的教育选择论:高等教育的分流理论

英国学者厄尔·霍珀提出的“教育选择论”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点:

第一,教育的选择如何发生?霍珀认为,教育选择如何发生与国家选择的意识形态有关。教育制度中央集权化程度高,教育选择过程的标准化程度就高;反之,教育制度中央集权化程度不高(非中央集权化),则教育选择过程的标准化程度可能不高(非标准化)。例如英国在“赞助性”的意识形态下,其目的是选择最优秀的人才,而且他们会对选择的过程作最佳的判断。相对地,在“竞争性”的意识形态下,教育选择不必通过中央集权的过程来决定,而是通过自由市场自然法则来决定,如“适者生存”、“供给与需求”等,而中央行政的唯一任务就是维持市场的自由。当然,可能有一些教育制度会出现中央集权的选择,而非标准化的教育课程,反之亦然。

第二,何时对学生进行初步的选择?首先,教育选择的时间有两个维度:一是教育制度正式分化学生到专业的程度,通过选择、训练并引导到未来的职业;二是教育制度早期正式分化学生的程度。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正式分化与专门化的时间越早,由于筛选过程过于严厉,适合者被拒绝的可能性就越大;相反地,正式分化与专门化的时间越晚,由于选择过程的宽大,不适合者被接受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次,何时选择与实施教育选择的意识形态有关:一种为精英主义的意识形态,另一种为平等主义的意识形态。精英主义意识形态认为,每个公民可以接受教育到什么程度,应依赖他未来的能力可以对经济生产力有多大的贡献。此外,由于遗传因素已经决定了智力与可教育性,所以即使给予超过学生能力极限的教育,对他也无多大助益。因此其主张分化与专业化的时间就较早。相反,平等主义的意识形态则认为,公民接受最大量的教育应是他们的权利,与他们未来能对社会有多大的贡献无关;智力与可教育性取决于环境因素的作用,每个人都可以从适当的教育中获得利益。因此其主张分化与专业化的时间就较晚。

第三,谁应该被选择?为什么他们应该被选择?关于谁应该被选择,牵涉到管理者的意识形态是“特殊主义”的还是“普遍主义”的。特殊主义首先重视学生的天赋能力,然后才强调后天习得的能力;普遍主义首先重视学生后天习得的能力,然后才关注学生的天赋能力。至于为什么学生应该被选择,则有两个极端,一个为“集体主义”,强调社会的需要至上,另一个为“个人主义”,强调以个人的需要为主。依据这两个维度,霍珀描述了以下几种教育选择的意识形态类型:其一为贵族式的意识形态类型。这种类型以个人的权利为基础,依据天赋能力与特质来选择学生。其二为家长式的意识形态类型。这种类型以社会需要为原则,也依据天赋能力与特质来选择学生。其三为功绩式的意识形态类型。这种类型以个人的权利为基础,依据后天习得的技能来选择学生。其四为共产式的意识形态类型。这种类型以社会需要为原则,依据后天习得的能力来选择学生。霍珀认为,英国、德国、法国比较偏向于家长式的意识形态;美国、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倾向于功绩式的意识形态;苏联与瑞典属于共产式的意识形态。

关于霍珀的教育选择理论,虽然遭受过一些人的批评,如戴维斯(Davis)就批评霍珀的理论只从经济角度看问题,教育的功能不仅仅是职业方面的选择,还应该有道德价值、研究与知识的传递等,但是霍珀的教育选择理论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尤其对于高等教育分流来说,更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通过霍珀的教育选择理论,人们可以看到,由于国家意识形态的不同,高等教育如何选择和分流,何时选择和分流,谁将受到选择和分流,都是不同的。为了使高等教育分流合理,在这些问题上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那就是:高等学校既应该根据一定社会分工的需求,又应该按照人的个性或特长,同时考虑一定国家社会的意识形态因素,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这样,既可以满足个体发展的需要,又可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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