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表达的最重要的核心思想是:正义即秩序性,一个合乎正义的宇宙世界必须有合理的秩序。将这个观点推演到人类社会来看,人本就具有各种“天性”,应该各就其学,各展其长;然后各就其位,各司其职,这样社会才会有序。这就是柏拉图的“人性-秩序论”。这一理论可归结为如下几个主要观点:其一,人具有不同的秉性与资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作了如下勾勒:“我们可以发现,有些人天性应该研究哲学,成为国家领袖;而其他天性的人,生下来就不能成为哲学家,应该是追随者,而非领袖。”[12]这就是说,人的秉性与资质有异。如果人可以从事适合其天性的行业,那么他的能力将可以发挥到淋漓尽致。柏拉图解释说:“一个只是干一种适于自己天性的行业的人,而不管别的;那么他生产起来必然就多、较易而且品质较佳。”[13]其二,社会有不同的阶层与职位。柏拉图认为,具有不同天性的人组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即国家有“执政、辅佐和工匠”三个阶层。一般大众属于第三阶层,主要是劳动者,即工匠,而哲学家属于执政阶层。既然国家是由具有不同秉性与资质的人组成三个社会阶层,人人应该各就其位,如此国家方能正常运作。柏拉图指出:“……我们城邦里的人性并非二元或多元的,是人人只做一件事。……而且在我们的国度里,鞋匠就是鞋匠,而非同时也是领航员;农人就是农人,而非同时也是法官;士兵就是士兵,而非同时也是商人。”[14]其三,教育应能依据人的天性和社会分工的需要,让人各就其学,各展其长;然后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从而达到社会有序。柏拉图认为,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为了维持社会的有序运转,每个人必须依其天性,发挥其角色的功能,以避免社会的混乱。那么教育就必须能发现每个人的特殊天赋而进行分流施教。为此,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了他的教育计划。按照他的计划,教育应该有三次分流:第一次是在教育系统的“入口”,依据“身份背景”进行分流。柏拉图的教育计划,不是针对一般大众的,而是针对哲学家与其辅佐的教育计划,这就导致了初次选择与分流,只有统治阶级子女才能流入教育系统。流入了教育系统的统治阶级子女,6岁前应强调养护教育;6~18岁教导音乐与体操;18~20岁以军事训练为主。第二次是在20~30岁这个阶段,依据人的素质与能力进行分流。经过严格挑选后,合格者继续学习,教导数学、天文与音乐。第三次是在30~35岁这个阶段,同样依据人的素质与能力进行分流。严格挑选后,素质与能力较差者派任国家低层机构;素质与能力较强者再接受5年哲学教育,35~50岁着重实务,以增加阅历,50岁以后成为哲学家,即统治者[15]。对于柏拉图而言,教育的实施本来就是为了选择人才,以筛选出治国的“哲学王”。
虽然柏拉图的教育计划只关注哲学家与其辅佐的教育,或者说只关注统治者或“精英”的教育,而不关注普通大众的教育,但是他提出的应依受教育者的天性与资质进行分流教育并使之从事相应的社会职业,即依据个性与社会分工两个方面来进行教育分流,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尤其是他的教育计划要到20~30岁这个阶段才进行选择与分流,并到30~35岁再次进行选择与分流,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也就是说,柏拉图所重视的是高等教育阶段的分流,而且即使是高等教育阶段的分流,也并不一定要分流得很早,特别是对于培养柏拉图的“哲学王”来说,可以在较晚的时间才进行分流。(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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