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象禁忌 南充民间天象禁忌包括日、月、星辰、云雾、风雨、雷电等方面的禁忌。
祭日是中华民族的一种古老习俗。我国古代有迎送太阳的仪式,早在《卜辞》 中就有记载,《尚书·尧典》 有“宾日”于东,“饯日”于西的记录。据 《中华全国风俗志》 说:古时民间有接太阳的风俗。“每年六月十八日晚,各村寺庙中,锣鼓喧天,颇为热闹。村庄老年妇女,集成一会,于是晚住庙中,念经诵佛,直至天将明之时。排列供案,燃烛焚香,向东致祭,至太阳出来始止。若值天晴,清晨放出阳光,大家欢喜,倘是天阴,便云不吉,异常懊丧……”此俗与远古的“宾日”仪式一脉相承。人们最初未识天体运动规律,恐太阳落山后不再出来,所以要祭拜,要“接太阳”,并且忌讳接时天阴。日食禁忌也体现了这一观念,视日食为不祥之兆,此时不可举乐,全民应敲响器以驱食日之天狗,直至太阳复原为止。
月的禁忌同日的禁忌一样古老,且因月的自然变化比日多得多,所以人类关于月的禁忌更多。在皓月当空的夜晚,南充妇女们总要告诫小孩不要用手指月亮。这是因为月亮里有位月神,小孩如果用手指它,月神便以为是一种侮辱,到夜深人静便悄悄地割去孩子的耳朵。这一不能手指月亮的禁忌,表面上是因为月牙像一把弯刀,当月亮遭小孩侮辱时,就会割下小孩的耳朵,其实这是远古的月神崇拜遗存。
另外还有月食、晦日的禁忌。旧时南充民间仍保持着月食敲盆救月赶天狗的习俗。因晦日每月一次,因而晦日的禁忌很多。晦日非但不可用兵,夫妇同房也是禁忌的。民间有些地方仍忌于此日婚嫁和举行娱乐活动。
天象禁忌中关于星的禁忌最多。许多星宿在南充民间都有另外一个民俗化的名字,如摩羯又叫克星,彗星又叫妖星或扫帚星,流星又叫亡星等,伴随这些民俗化的名字产生了大量的星宿禁忌。古代汉族忌见流星、彗星,以为它们一出现,人们就有灾祸。民间以为天上的星星是和地上的人丁相对应的,所谓“天上一颗星,地上一口丁”。天上有一颗星星陨落,地上便有一人死亡。若陨落的是颗亮星,就以为将有大将或名人死亡,甚至兆示皇帝驾崩、国家有难等等。星占的迷信形成后,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都与星相联系起来,吉星高照,自然万事可行,若凶星临头,则必须设计躲避祸害。
天象禁忌中虹、风雨、雷电等的禁忌也不少。认为出现在东边天空的彩虹,人们不敢用手指它,南方或北方出现的彩虹,民间还以为是灾难的象征,深以为忌。古人对彩虹的突然出现及瞬间消失不能理解,颇感神秘,因而对其产生了敬畏心理。
雷电在自然界中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威力。自古以来南充民间对雷电存在着不解和恐惧心理。尤其在一般少雷电的季节,有雷鸣电闪,人们更以为是将有灾祸的预兆。有俗语:“正月打雷谷堆堆,二月打雷坟堆堆,三月打雷麦堆堆。”坟堆堆,即为疫病将临,坟头激增之意。十月已进初冬,也不该再响雷了,故而民间亦有忌十月响雷的俗语。俗语“十月雷不断,阎王不得闲”,“十月雷,人死尸成堆”,意指十月内有雷电,来年灾疫。
节气禁忌 南充民间流行各种农历节气禁忌。
除夕忌 阴历以十二月三十日为除夕。民间以为这一日是上界神仙鬼怪下界之日。因此这一日禁忌繁多。如忌说鬼、死、杀等不吉利字眼,忌打碎碗碟,忌恶声骂人说话,忌随地大小便和泼污水,忌将酒、灯、油搁在地上等。如果小孩犯禁,家长应立即以“童子无忌”“越打(指打碎碗碟)越发”来补救。
正月禁忌 初一是新年的头一天,禁忌颇多。吃年饭时忌无鱼,有鱼忌全部吃光,是为了讨个“年年有余(鱼)”的吉利,吃带骨头的食物忌说“骨头”,不能说我不吃了。这一天切忌动刀、斧、剪之类的器物,忌挑水、下地干活,忌借火种,忌讨债,忌购物,忌针线活,忌杀生,忌啼哭,忌说—切不吉利的话,如凡破、坏、死、光、鬼、输、穷、完、了、背时、病等一切字眼都要避讳。此外还忌扫地,扫了地也不能把垃圾倒掉,认为会把财气扫掉。南充民间认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这几天分别为人和六种禽兽过年日。古人以初一为鸡,初二为狗,初三为猪,初四为羊,初五为牛,初六为马,初七为人。因此初一不杀鸡,初二不杀狗,初三不杀猪,初四不杀羊,初五不杀牛,初六不杀马,初七不用刑。除以上禁忌外,还要忌入丧家、忌看发丧,并忌新衣破烂或因烤火所烧,忌春节期间板凳倒地等等。
恶月忌 民间视五月为恶月,也称毒月、凶月,以为这个月鬼特别多,故禁忌繁多。古人在此月忌晒被子,盖房屋。如有些地方则又将六月视为恶月,此月必在土地庙唱“平安戏”。每到傍晚由许多伶人扮魔王与小鬼的可怕相貌,排队沿村鸣金执旗巡游,俗谓召丧,认为这是召一般小鬼来看戏,以保村中平安。妇人小孩多插桃枝或桃叶,用以避邪。
寒食节忌 清明前一二日为“寒食节”,禁忌烟火。
立秋忌 旧时认为立秋为大节,故禁忌繁多。此日农家忌家人在田间行走,否则以为秋收必不好。识字的人多用红纸写上“今日立秋,百病俱休”,贴在墙壁上用以避邪。
鬼节忌 阴历七月十四日为“鬼节”,此日忌晚间外出,以免惊动冲击鬼神而遭殃。这显然是有迷信色彩的。
中秋节忌 八月中秋节阴雨天,则认为来年年景不好。
重阳节忌 九月重阳节有的地方忌讳出嫁不到三年的女儿回娘家,民间俗话有“回家过重阳,死她婆婆娘”的说法。
祖灵禁忌 南充民间视祖灵为本族本家的保护神,由祖灵信仰衍生出一些禁忌。祖灵禁忌主要表现在祭祖仪式中。祭祀祖先时忌不洁净的人参加,忌有月经的女人、孕妇、产妇、婴儿、穿孝服者、受刑罚者参与其事。祭祀祖灵时,人们不能交谈、咳嗽,不能随意行动、抓痒,不能随意大小便。祭祖期间,男女不得幽会、忌房事、忌食荤腥等等。
祭祖要准时,要在忌日时节祭拜飨祭祖。俗以为不能推迟日时,如果移前数日举行可以,但忌推迟三日后举行,否则祖上等了三日,不见有吃喝的供祭,便会对儿孙们失望,不免叹气而去。大年三十夜,吃团年饭前,人们把大门敞开,院内摆上桌子,供上饺子、香烛。孩子们打着灯笼,挂起鞭炮。正当二十四点时,点燃鞭炮和蜡烛,将祖灵迎进家门与家人同乐。接祖灵一定要准时,俗以为接早了会接到长门神、讨吃鬼,接得晚了祖灵会找不到自己的家门。
祭祖灵的祭品也有禁忌。—般说来凡是人们自己食用的肉类、水果、酒、油等,都会献祭给祖灵。人们自己不食用,也多数是忌献供祖灵。人们祭祖是为祈福的,从这一心理出发,祭神的供品多有求吉避凶的讲究。比如新谷登场,祭天地先祖,用鱼不用鸡,即是为取“有余(鱼)无饥(鸡)”之意。清明、七月半祭祖时,祭品用荤素均可,但禁用带“豆”字的菜作祭品。如绿豆芽、蚕豆瓣等。因“豆”与“斗”谐音,恐以此祭祖,会招致后代子孙争斗不休的厄运。豆类食品中唯有豆腐常用来做供菜。因“腐”与“富”、“福”谐音,是财星高照的征兆,所以民间不忌。
祖灵禁忌中人们最重视的是对祭器的禁忌。家堂祖先牌位都忌乱摸乱动,否则便认为是对祖先神灵的侮辱。民间祭礼时未洗手忌接触神案上的香炉、烛台、花瓶、杯盏等祭器,否则祭祀的灵验就会被破坏。祭祀时还忌跨越所用的一切器具,否则,就像在祖灵面前拉屎、撒尿、吐唾沫、辱骂一样,是对神灵的亵渎。
人名禁忌 人名禁忌亦即通常所说的“避讳”。人们说话作文不能乱用乱写,平时用到与帝王、圣人、长官及长辈的相同的名字时要有所避讳。如不用“长”字,用“修”字代替。司马迁写 《史记》,因其父名“谈”,所以把“赵谈”改为“赵同”。唐宋避讳之禁令逐渐严格,为“尊祖敬宗”和维护天下的权威,唐代要求对七世以内的已死君主必须避讳。所以唐人因避唐高祖的祖父李虎之讳,把成语“画虎不成反类犬”改为“画龙不成反类犬”,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改为“不入兽穴,焉得兽子”。宋代又规定,七世以上的君王之字,也要避讳。杨延昭是大家熟悉的杨家将中的人物。他本名延期,因避赵匡胤始祖去期之讳,易名延昭。
辛亥革命推翻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宗法制度崩溃,延续了两千多年的避讳制度才随之结束,但避讳之遗俗并未消尽,如今子女仍然忌直呼长辈之名,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同或同义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是“欺祖”。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应以辈分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爷爷、奶奶、姥姥、爸爸、妈妈等等。
年龄禁忌 年龄表示生命的长短,因此计算年龄的数字也就与生命有了瓜葛。有的数字因各种原因,被历史赋予了凶祸的含义。做寿,有所谓男不做“三”,女不做“四”之说,指年龄的“三十”和“四十”,其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岁不大不应该做寿,同时“三”和“散”、“四”和“死”谐音,认为不吉利。
忌六十六,民间以为66岁是老年人的一个“坎儿”,民间俗谚有云:“年纪六十六,阎王要吃肉。”一些老人66岁生日时,要由后辈给他包66个饺子(一般都尽量做得小些),如果能一次吃完,就预示这个“坎儿”能够平平安安地过去。有的闺女要送一块肉来,大概是为了还上阎王债。客观上却是解了老人的馋,还了女儿的愿。岁数又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据说与孔孟二圣的终年有关。传说孔子卒年73岁,孟子卒年84岁,因此人们以为这两个岁数是人生的一大关口,谓之“损头年”。连圣人都难以通过,一般人更不用说了,所以都很忌讳。“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如能过七十三,便可活到八十四了,期望长寿百岁,岁数还忌称“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寿限之极,如“百年和好”“百年之计”“百年之后”等等都是暗指寿限之极的,所以若要问到某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就算是真正的100岁整,也只说成99岁,否则不吉。
数字禁忌 一是单数,如果给结婚、庆寿的人送礼,就忌讳送单数,结婚人家给晚辈的见面礼,也忌给单数,这寄托着“好事成双”的希望。二是双数,在这样的日子里忌出殡,因为人们不希望坏事成双。此外给病人送礼,也忌送双数。“三”谐音“散”,做寿和结婚忌这个数字,祝寿、贺喜送礼也忌这个数字。“四”谐音“死”,大凶,所以也有忌讳。古时五月忌盖屋,认为不吉利。俗语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南充民间有“七不出门,八不归”,指妇女出门和归家不能选在连七的日子。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有“七出”的戒条,犯了七条就要被休回娘家。有的地方很忌讳八,也是因为八是“分”字之头,怕分离。
妇女禁忌 旧时南充民间妇女受到种种禁忌的限制。以节日期间为例,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夜祭礼灶君,忌妇女参加。谚语:“男不拜月,女不祭灶。”除夕这天,摆好供品后,一般旧式家庭,就临时禁止亲戚邻居的妇女进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五忌妇女串门和走亲戚,俗称正月忌门,以为此时有妇女串门不祥。妇女在产后的头几天,不得步出大门。在祭礼鬼神或逢年节祭龙时,都严禁妇女参加。
平时妇女的行动也不自由,没结婚的姑娘,不准看新妇理妆,害怕冲了美神,使新郎看见新妇就生气,以至于夫妇不和。女人不能磨刀,磨了刀便再也磨不锋利。姑娘不用黑碗吃饭怕嫁个黑丈夫。不用长短不齐的筷子,怕嫁个矮丈夫。不坐有孔的器物,怕患痔疮。不枕包袱睡觉,怕得杂痨病。妇女的枕头不要接补,怕重婚。不用横丝布做衣服,怕性情横野,怕遭难产。居坐起来膝盖不能与额头接触,怕早寡。结婚的那一天不可穿红鞋,否则丈夫见了就得眼红。最好穿蓝鞋,可以拦婆婆的嘴。姑娘不吃一盘馒头顶上的那个,吃了会受气等等。
婚育禁忌 南充民间禁忌同姓通婚,有俗话: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民间认为姨母等于母亲,姨表兄妹等于亲兄妹,严禁通婚,俗称“吃回头草”。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嫁为男女双方之喜,若在单日结婚,意味不吉利,故婚期多选择双日,因此礼品多成双成对。如果送单数礼品,主人会不高兴。民间认为农历五月、七月、九月为“恶月”,在此间婚嫁,不吉利。同时认为日食或月食之日,婚娶后生的小孩会长六个指头或者缺嘴唇,故视为大忌。(www.daowen.com)
语言禁忌 语言禁忌是很富有地方方言特色的语言风俗现象。禁忌的原则,大体是出于吉凶、礼教、功利、荣辱等诸种考虑。
凶语即不吉利的词语。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是忌讳听到凶语的,唯恐这些字眼会招致凶祸。然而在人际交往中,经常要表达不祥的内容,便更改用另一些褒义或中性词代替。
用反义语来替换不吉的词语,谓“讨口彩”,此法在禁忌语中极普遍。戏院里的太平门,原意为万一发生了火灾好让观众逃走,说“太平”乃失火事故之反义。行船忌说“住”,“箸”与“住”同音,故改称“筷儿”,取“快”音,现普通话的“筷子”。
用有关或相近的事物名称来代替。人有病,最忌说“生病”,要说“不新鲜”“着了凉”“有点不舒服”等。人死了,其家人忌说“死”,要说“老了”“走了”等。小孩夭亡,也忌说“死”,要说“丢了”“跑走了”。婴儿出生,忌说“生了”,因生有陌生、生疏之意,要说“离月了”。许多地方忌“虎”,遇“虎”时改用“猫”代称。
此忌讳心理发展至顶点,竟连姓氏也不免其扰,姓虎的自念作“猫”。忌说“温”字,养蚕怕瘟,于是“温度表”要说成“寒暑表”。为了不直接称别人姓氏,便把王称“横”、廖谓“丢”、蒲为“灰”等。
用比喻来代替不吉的词语。早上忌说“龙”字,因“灯笼”的“笼”与“龙”音同,故而把“灯笼”比喻为“亮壳里”。恋人通常忌言“梨”“伞”,而将它们比喻为“圆果”“撑花”,是避讳“离散”的意思。打仗受伤叫“挂彩”。
用假托文来代替。如古代汉语称帝王之死为“晏驾”,意即他不出朝,只因他的本驾出来晚了。佛僧尼之死为“圆寂”,意即他们完全沉浸于念经中去了。称有封邑的大臣之死为“捐馆舍”,是说他不住,只因他抛却了自家馆舍到别处去了。士大夫的死被称为“弃堂帐”,意即他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到别处谋生去了。
春节期间各家各户要祭财神。若有卖财神画像的童子挨门喊:“送财神爷来了。”一般人家都赶紧出来到门口回话:好好,来我们家请一张。如不想买的也不能说不要,更不能撵送财神,而是只能说已有了。有人来送柴(财神)时忌回答不要,若不想买可回答已有了。春节为一年之首,民间以为得罪财神,神仙便整年都不临门。在这期间如果小孩说了冒犯财神的话,大人即说:“童言无忌”,以解除不祥。经商人忌说“舌”,因和“蚀本”的“蚀”同音,故把“舌”叫作“利”,“猪舌”叫“猪利”。
在南充民间通常认为涉及性行为及性器官的词语是一种亵渎语,说出来有伤大雅,有教养的人都羞于启齿。在不得不说到性器官时,要用“下部”“阴部”等来代替。说到性行为时,也要用那事、房事、同房、夫妻生活等素雅词语代替,甚至连容易引起联想到生殖部位的拉屎,也在忌讳之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改称大便、大解、解手、上厕所,文言叫如厕等等。还有妇女之月经人们也不喜欢直说,用“身上脏了”“例假”代替。
除了以上与性器官、性行为有关的一些语言禁忌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带有羞辱性质的语言禁忌。例如通常人们都忌讳别人将自己和牲畜相提并论(这又与生肖属相相悖)。有生理缺陷的人,也讳忌被人当面嘲笑。对生理上缺陷的表述,人们尽量用委婉语词。比如“耳朵聋”改说“耳朵背”,或者说“耳朵有点不好”“耳朵有点不便”,古人则说“重听”。
行为禁忌 民间以为时时有禁忌,事事有禁忌,稍有不慎,便会给自己或家人带来灾难。譬如,民间旧时忌拔白发,认为拔一根会长出许多根,而白发与老有联系,青年人特别忌反常地出现许多白发。忌拔脚毛,认为“一只脚毛管三个鬼”,腿上无毛则管不住鬼,人也特别怕鬼。
对大小便也有禁忌,忌向火中、木柴或烧过的木炭谷灰小便。因火中有火种,认为犯忌会使生殖器和膀胱感染肿疼。忌小便后不洗手,否则指甲会裂开。忌在坟地大小便,否则被鬼作弄病死。小便又忌冲灶口,或者尿在烧锅的柴火上,也是恐怕会亵渎灶神。忌大便后用有字的纸擦屁股,否则会招致眼瞎。忌看别人解小便,看了招晦气。
扫地是每天需做的事,也有禁忌。忌将两把扫帚放在一起,恐败家。忌打扫时将两张椅子对叠,因丧俗中常将椅脚翻上。忌用竹帚打扫客厅,一般只用来扫庭院,也因丧家才用竹扫把在客厅中“除秽”。睡眠也有不少规矩,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
日常行为禁忌与人们的信仰紧紧相连,人们一旦获得禁忌信息,便会以严肃态度积极参与禁忌传承。不过由于日常行为禁忌太多太烦琐,人们不可能在了解禁忌信息的同时,也设计了一套破忌的办法。灯下不讲鬼,灯下不谈贼。理由是说鬼招鬼,说邪招邪。可是人们偏偏好鬼故事,于是人们又发明了辟邪之方,说鬼时把 《皇历时宪书》 放在桌上,就可以放言无忌了。
交往禁忌 交往禁忌是指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的禁忌,也属日常禁忌部分。南充禁忌在这方面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人际关系的种种微妙,特别是亲戚、朋友之间,法律往往是鞭长莫及,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禁忌来限制调节的。
南充人素以好客闻名,在接客待客方面有不少禁忌。古俗有年纪大的人,忌留住宿,恐有不测。俗语:“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
待客方面以尊重客人为基本原则,给客人倒茶水时,壶嘴不要对着人家,因为“壶嘴”谐音“虎嘴”。递烟、酒、茶都要双手、忌单手。要主动给客人点烟,点烟时忌用一根火柴连点三支烟。酒以敬客多次为荣,忌自饮不敬客。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宴客席间主人始终陪坐,忌讳提前离席。吃饭未完忌讳将空碗空碟收走,忌讳抹桌扫地,俗以为这是“驱客”之举。宴客时禁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忌媳妇、女儿,否则以为待客不诚、不敬。待客莱一般忌单数,喜用双数,取意“好事成双”。
到别人家做客的禁忌,以尊重主人为原则。走进主人家,普遍的习俗是客人应当向主妇打招呼。否则,以为无礼貌,轻视主人。到别人家串门忌入两房,即生意人的“账房”和女人的“绣房”。外人入账房赶走财神,进绣房会带入恶煞。忌手提药包或香烛的人来串门,说这些人有鬼跟在身后,会把鬼带进门来。
交往中人们常常互相馈赠礼物,有些礼物含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所以赠物中也存在一些禁忌。如忌以手巾送人,俗语有“送巾,断根”。“送巾,离根”,且在丧俗中有以送手巾前来吊唁者,以示与死者“断绝”往来。忌以扇赠人,俗语“送扇,无相见”。且因扇子用过即丢。忌以刀剪送人,以免有要伤害对方之嫌。给病人送的物品用单数不用双数,特别忌用四个,因为“四”与“死”谐音,一般给死人献祭用4个。一般给病人送水果要送苹果、橘子、桃、栗子,这都含有平安吉利,逃离病魔的寓意。而切忌送梨,因“梨”与“离”同音。忌下午去看望病人,下午属阴,看过反会加重病情。
行业禁忌 旧时南充民间各行各业亦有若干不成文的禁忌。
梨园禁忌 梨园艺人在山路上走时忌丢石子玩,忌脚踢石子,说会丢掉生意。艺人赶路打伞时忌将伞旋转,说会使生意不安定。忌在后台走棋,说是一盘棋越走越乱越散,会使戏班散伙。吃饭时旦角艺人忌先动筷子。艺人后台忌坐椅凳,以戏箱代之。旦角忌坐盔帽箱,小丑可坐任何箱,其他行当除装祖师牌位箱之外也可任意坐。坐箱忌一屁股搭两只箱,说这会引起班内不和,事故多。忌男艺人妻子进入后台,万一发生此事,要在后台烧稻草解灾,说是艺人扮演神佛仙道和古人(鬼),女人来冲犯了鬼神,扮演者在台上会受伤或死亡。戏台道具在演一般戏时是不具有什么神性或魔力的,但是到了演目连戏时,戏台与道具就常常与戏中的鬼神力量结合在一起,这时就不能把它们视为一般之物了,故演出目连戏的道具也有不少的禁忌。舞台上使用的器具,如鞭、杆、刀、棍、枪等等都禁忌随便乱动,上场前要给这些兵器行礼,否则,台上要出事故。不遵从这些禁忌的人就不能吃唱戏这碗饭,要受到责罚。观众虽然不像演员那样直接以鬼神的身份出现在台上,但是他们认为自己在看戏时,也会经常遇见鬼神,所以也是非常地小心谨慎。例如戏本没演完,观众就不能回家,特别是不能邀人回家,因为人们认为如果看戏的中途回家,或者叫别人一同回去,这样鬼就会跟至家里,只有等鬼王打了后台,台上的鬼魅已被除尽,这时回家才不用担心有鬼跟着了。
船工禁忌 船工的禁忌很多。最忌说“翻”“沉”“倒”等字眼,碰到相同字音的词都要改口。如把帆布说成抹布。连有翻动的动作都忌讳,如煎蛋忌翻面,只煎一面。忌翻卷被脚,忌把盆碗等器具翻过来放。另外,禁忌运载死人,禁忌男女在船上交欢,禁忌在船头小便;船老板都忌别人称他为“船老板”,因为“老板”有陈旧的木板的意思,陈旧的木板容易散架翻船。这种说法与今天的称呼完全相悖,如今叫老板是格外抬举有钱人的一种称呼。
矿工禁忌 矿工禁说“垮”“塌”“砸”之类的话,忌讳别人敲他的帽子,忌讳在井口烧纸,忌讳打死矿井内的小动物。
木工禁忌 木工忌讳别人摸他的斧、墨斗、曲尺。砍树时忌讳树墩上留有竖立的木片,认为那是灵牌树不吉利。俗话“木匠的斧,杀猪匠的刀,女娃子的奶奶(乳房),有钱人的包”。
屠夫禁忌 屠夫忌讳亥日杀猪;杀猪时忌杀两刀。
经商禁忌 经商经常会面临赔本的危险,所以旧时南充民间商界就形成了一些旨在避凶趋吉的禁忌习俗。商人希望能通过实施这些禁忌获得财运亨通。尽管有的商贾并不迷信,但为了心安也奉若圭臬。挑担出门经商的人,忌“月忌归”(初三、十四、二十三)出行,出门忌见乌鸦。行商的扁担忌别人从上面跨过,尤忌女人跨过。有的地方遇见骑马外出做生意的人,忌说涉及豺狼虎豹等字句,否则外出不吉。商人赶街忌讳说不吉利的话,不能踩别人的脚后跟。否则总落人后,不但晦气还总是赚不了钱。坐商禁忌更多。店主忌早上第一个客人不成交而去,恐带来一天的霉运。在店堂忌伸懒腰打呵欠,踏地袱坐门槛,敲击账桌,手把门枋,背脊朝外,玩弄算盘和反搁算盘等等。俗以为这些举动皆是对财神菩萨不恭的表现,对经商不利。扫店堂忌往外扫,须往里扫意即扫进金银财宝。见地上铜板忌拾,钱币忌往外数要往里数,“数”与“输”谐音。买卖过程中也讲究禁忌。卖猪头要说卖“利市”。顾客买结婚用品,若失手敲碎,要说先开花,后给子。卖棺材忌问谁死了,并称棺材为“长寿席”。卖药忌嗅,以为嗅过的药失效,递给买主时应说“送补药”。药店、棺材店的经营者,送客时忌讳说“再来坐”“欢迎再来”之类的话,否则顾客以为是在诅咒人家“再得病”“再死人”。卖布匹的忌敲量具,卖酒的忌摇晃酒瓶,否则,说酒喝下要头晕。女婿在桌上忌上甲鱼。药店年初进货须进胖大海和大连子,取大发大利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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