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从汉字字面上看,是指地面的某一个特定地区或一个特定的地点。作为一种观念、认知,地方通常是指一个开放的、变化的、过程性的空间,凝结了群体的集体记忆和情感归属。
人文地理学中的“地方理论”(place theory)主要是指从人的感觉、心理、社会文化、伦理和道德的角度来认识人与地方的关系的理论。段义孚(Tuan Y.F.)最早将“地方”作为人文主义地理学的研究中心,他认为,地方是“在世界中活动的人的反映,通过人的活动,空间被赋予意义……地方是人类生活的基础,在提供所有的人类生活背景的同时,给予个人或集体以安全感或身份感”[56]。于是,通过人们的感知和经验,人们得以透过地方来认识世界。但同时,地方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一个地方的人的行动、思想、感受以及人们赋予该地的意义与价值,总是不停地变为这个地方的一部分,地方意义也因此在不断变迁之中;地方因此与个人或社会群体身份认同的建构密切相关。
认同(identity)是指自我身份感的确认,是个体内部的、主观的自我概念。认同可以让人们在世界中定位自己,并表现出人们与人们所生活的社会之间的联系,即认同是探求“我是谁?”的问题。(www.daowen.com)
朱竑等(2010)认为,只有明确个人或群体的身份在一个空间意义系统中所处的坐标,个人或社会群体才能完整地认识自我、诠释自我。海德格尔(Heidegger)以“栖居”(Dwelling)概念描述了自我与地方之间联接与统一的关系,人通过日常的“定居”(Habitation)不断重复对于地方的体验,通过与地方不断的互动过程,使得地方成为定义自我的一个关键元素[57]。因此,人们往往通过对地方意义的体验与诠释,来理解自身的身份与自我的存在,即地方认同可以借助“我在哪里?”或“我属于何处?”等问题来回答“我是谁?”的问题[58]。
因此,地方认同来自于地方本身特性(即地方性)及归属感,地方认同就是生活在同一地方的人对该地方的心理认同。正是由于地方在环境或活动上的相似性,在地方所发生的事是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所共同经历的,参与其中的居民才会对居住的地方产生深厚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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