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的概念
地方,从汉字字面上看,是指地面的某一个特定地区或是一个特定的地点。
耶克(B.Yack,1993)认为亚里士多德是西方较早提出地方概念的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地方包含了四种特质:地方由彼此在某种意义上互有差异的人组成;这些人共享着某种公认的美德、活动、意识或由此而产生的复合体;他们致力于某种互动,该互动和彼此所共享的观念有所关联;最重要的是,本地民众借助友谊和正义感,将彼此不同程度地凝聚在一起[27]。
政治地理学家阿格纽(Agnew,1987)对“地方”给出了一个三分式的定义,认为作为“有意义区位”的地方应该具有以下三个基本面向:区位、场所、地方感[28]。
后来,希勒里(Hillery,1995)曾搜集了94个关于地方的定义,归纳出大多数定义都包含了三个内容:地理区域、社会互动、共同关系[29]。
在具体的实践研究中,不同的学科对地方有不同的解释。总体而言,对于地方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领域:
(2)地理学领域:强调地方的地理性、结构性及空间性等有形特征;
(3)社会学领域:强调地方的社会性、组织性、活动性及发展性。
郭鉴(2008)认为,地方的概念应包含三个要素:一群人;一定的地理范围;人的社会性,包括其社会意识、关系及活动的总称。
因此,地方就是指“有关系的一群人,这群人的关系建立在本地域的基础上,并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同程度、模式的社会互动,进行共同的社会生活”[30]。
(二)地方与空间
空间(space),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一个科学的抽象化概念,是与时间相对的一种物质存在形式,表现为长度、宽度、高度,面积和体积等。
地方(place),是有意义的空间。段义孚就是通过与空间的对比来定义地方,指出了空间与移动,地方与暂停,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
“随着我们越来越认识空间,并赋予它价值,一开始混沌不分的空间就变成了地方……空间与地方的观念在定义时需要彼此。我们可以由地方的安全和稳定得知空间的开放、自由和威胁,反之亦然。此外,如果我们将空间视为允许移动,那么地方就是暂停:移动中的每个暂停,使得区位有可能转变成地方”[31]。
瑞尔夫(Ralph,1976)也是利用地方与空间的对比,来主张地方对人类生活有重大意义,“空间没有定形且难以捉摸,也不是能够直接描述和分析的实体。然而,我们可以感觉得到空间,或能够解释空间,几乎总是会有一些相关的地方感或地方概念。一般来说,空间似乎为地方提供了脉络,却从特殊地方来引申其意义”[32]。(www.daowen.com)
因此,空间与地方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空间跟时间一样,是没有意义的领域。当人将意义投注于局部空间,然后以某种方式依附其上,空间就变成了地方。
(三)地方与景观
景观(landscape)一词,是一个可以有多重定义的概念。地理学家把景观作为一个科学名词,定义为一种地表景象,或综合自然地理区,或是一种类型单位的通称,如城市景观、森林景观等(辞海,1995);艺术家把景观作为表现与再现的对象,等同于风景;建筑师则把景观作为建筑物的配景或背景;生态学家把景观定义为生态系统;旅游学家把景观当作旅游资源。
提姆·克瑞斯威尔(Tim Cressewell,2006)认为,景观是指我们“可以从某个地点观看的局部地球表面”。景观结合了局部陆地的有形地势(可以观看的事物)和视野观念(观看的方式),因此,景观带着强烈的“视觉观念”。在景观的定义中,观看者是位居景观之外的。而在地方中,地方的观者是必须置身其中的。“我们不住在景观里,我们观看景观”[33]。地方是生活的场所,而景观是观看(旅行)的场所。
地方与景观的这种区别,类似于龙江智、卢昌崇(2010)所提的“生活世界”与“旅游世界”的区别。生活世界是“一个有限的、确定的世界,是一个往复的、单调的、平庸的世界,是一个权力导向、理性主导、遵循资本逻辑的世界”。相对于生活世界来说,旅游世界是人们的“另一种生存空间,是一个不具有绝对客观存在性的、感性的世界,是一个以消费为导向,以差异为标准的世界,是一个依附于他者生活世界的世界”[34]。
(四)地方感与地方性
在段义孚(1974)看来,地方感所体现的是“人在情感上与地方之间的一种深切的连结,是一种经过文化与社会特征改造的特殊的人地关系”[35]。地方感是人以地方作为媒介,通过与地方的不断互动,从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能够给予人稳定的安全感与归属感。简单地讲,“地方感”就是指人们对于特定地方的情感依附和认同。
“地方性”(place feature),就是地方自身固有的特性,是指一个地方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特性。瑞尔夫(Relph,1976)认为,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客观物质、功能(活动)以及意义三重属性,地方性就体现在这三重属性中。其中地方意义(place significance)是人们赋予地方的象征意义、思想感受、态度和价值等,是地方的主观属性。
(五)地方依恋与地方认同
地方感主要包括地方依恋和地方认同两个维度,其中地方依恋是人与地方之间的一种功能性依恋,而地方认同是一种情感性依恋。
伊达尔戈(Hidalgo M C,2001)认为,地方依恋是“指人与特定地方之间建立起来的情感联系,用以表达人们倾向于留在这里,并感到舒适和安全的一种心理状态”[36]。一般认为,人最容易与自己居住的环境产生依恋,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场所,如旅游点、宗教建筑、学校等,也会产生依恋的情感。
地方认同指的是个人或群体与地方互动从而实现社会化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个人或群体将自己定义为某个特定地方的成员,从而通过地方来构建自身在社会中的位置与角色”[37]。
朱竑、刘博(2011)认为,在性质上,地方认同主要涵盖了4个特征:“表现了个人或群体对于环境的熟悉感以及作为‘局内人’的感知;地方能带给人情感上的满足以及促使产生情感偏好;地方成为自我的一种符号和象征;地方认同会影响个人与群体的行动或行为。”[38]
可见,地方认同来自于地方本身特性(即地方性)及归属感。因此,简单地说,地方认同就是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的人对该地方的心理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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