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血缘婚辈分与年龄分工:陈凤贤集

血缘婚辈分与年龄分工:陈凤贤集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血缘婚的婚姻关系按照辈分来划分,同一辈人互相的关系既是兄弟姐妹,又是互为夫妻。血缘群婚的产生很可能与年龄分工的产生有密切关联。此种称号与个人身心发育的状态及社会责任的比重相对应。[49]从台湾自称阿美的高山族的年龄级制度来看,分为少年组、壮丁组(青年组)、老年组、长老组,大致每隔二十至二十四五年为一组,同时还保留部分男女通称的通名称号,由此推断,这种年龄级组的划分,当初可能与血缘婚的辈分划分有关。

血缘婚辈分与年龄分工:陈凤贤集

血缘婚的婚姻关系按照辈分来划分,同一辈人互相的关系既是兄弟姐妹,又是互为夫妻。由于血缘婚实行群婚,知母不知父,血缘家族内的辈分不可能像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明确地分别从母系或父系的亲缘关系来划分。对辈分概念的理解,可以认为同辈人大致是年龄相近的一辈人,同辈人的范围较广,包括血缘关系上同辈的兄弟姐妹及年龄大致相当的其他亲属,甚至有可能在血缘上不同辈分但年龄相近的亲属,这种情况主要与当时血缘家族公社的生产生活有关。血缘群婚的产生很可能与年龄分工的产生有密切关联。由于生产的需要,除了性别分工外,血缘家族成员还按年龄进行分工,年龄较大的老年人生活经验丰富,他们专事制造工具和生活用具用品、采集、看管小孩及其他家务劳动,一些生产活动如狩猎大野兽及捕鱼等需要青壮年男女成员参加,在互相配合从事生产活动中,年龄相仿的血缘家族成员联系密切,加上年龄相差太悬殊、婚姻生活不和谐,因此血缘家族过着共同的辈分群婚的婚姻生活。

在东南亚、大洋洲、非洲、南北美洲许多民族中仍保有一种年龄级制度,用以训练男性青少年的生产生活技能及优良品德。以台湾高山族为例,除了自称泰雅和雅美的高山族外,都有年龄级制度。大致可分为两个基本类型:通名制及专名制,通名制类型是原始型,只有几个代表长幼的集体称号,并且普遍可以适用于男女两性。此种称号与个人身心发育的状态及社会责任的比重相对应。任何人只要到适当年龄即可参加升进仪礼,或自然地升进一级。在高山族各社中,虽然年龄组的级数数目多少各有不同,规定进级的时间也有不同,但大致由少年组进至青年组在15—18、19岁;20—45岁为壮丁组(青年组),40—45岁以上为老年组,60—65岁以上为长老组。少年级为青春期,需接受教育训练,成人期在男子为服役时期,在女子为待婚嫁时期。南势的豆兰社、薄薄社与里漏社有九个专名级,每七年升一级,依顺序排列,循环使用,最新的一级与已退休的最老一级同名。14岁以前的儿童期、少年期可以通称,1岁以内男女婴儿通称loto'ai(洛多艾),2—14岁男女儿童及少年通称Wawa(瓦瓦)。自15岁以上男青年进入准备入级的训练组织,称为mamisral(玛米若,约15—19岁);女孩15岁进入青春期,称为kajin(卡金)。这时兄弟姐妹开始回避,少年男子不得在家中宿处。自aratewas(阿惹特瓦斯,即20—26岁)到aramai(阿惹麦,即76—82岁)之间共分九个专名级,其中自“阿惹特瓦斯”至matavok(马特沃克,即34—40岁)有三级,统称为kapax(卡巴赫)。“卡巴赫”是对部落服役的级组,自maoral(茂若,即41—47岁)到aramai(阿惹麦)之间共有六级,统称matoasai(玛托阿塞),即长老级。[48]花莲港丰滨乡港口村自称阿美的高山族,保留着母系氏族部落的组织形式和特征。部落的男子按年龄分为22级,男子在18岁左右经成年礼方可加入第一级,每三年升一级,青年组共八级,从42岁开始为老年组,共14级,66岁以上属长老组。每隔24年为一组,各级所应负责的各种公共事务均有定规。[49]从台湾自称阿美的高山族的年龄级制度来看,分为少年组、壮丁组(青年组)、老年组、长老组,大致每隔二十至二十四五年为一组,同时还保留部分男女通称的通名称号,由此推断,这种年龄级组的划分,当初可能与血缘婚的辈分划分有关。(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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