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异辈婚与血缘婚的存在证明

异辈婚与血缘婚的存在证明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血缘婚持否定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认为世界上某些民族仍保留有异辈婚姻。由于现今在世界上一些民族中存在异辈婚,我们不能由此推论过去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辈分婚(血缘婚),正如不能因为现在行一夫一妻制,从而否定人类不曾有过群婚一样。这种多在近亲同辈间缔婚,仅仅排除了亲生父母及亲兄弟姐妹通婚的情况,正足以表明过去血缘婚曾经存在的可能性。

异辈婚与血缘婚的存在证明

对血缘婚持否定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认为世界上某些民族仍保留有异辈婚姻。有人因而提出另外划出血缘群婚阶段没有必要和失去意义。[41]如果根据这样的理由及逻辑推理,由于异辈婚的存在,在血缘婚以后对“两合外婚制”等阶段的划分,同样的似乎也都不具有意义和必要了。“两合外婚制”的基本形态大多数是在两个半边或称两分组织(两个婚姻集团)间进行通婚,一个半边的一群互为姊妹的女子与另一半边的一群互为兄弟的男子互为夫妻,世代相沿,实际上是同辈的姑舅表或从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的群婚。其与血缘群婚的辈分婚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在不同的婚姻集团或母系氏族间婚配,而不是像血缘家族那样,劳动生产及婚姻生活都在同一个血缘家族内进行。南澳大利亚芒特·甘比尔山区的级别婚,全部落分为克洛基(意为白鹦鹉)和库米德(意为黑鹦鹉)两个婚姻级,克洛基的女人必须和库米德的男人结婚,库米德的女人也必须和克洛基的男子结婚,每一婚级的成员生来就是另一婚级成员的妻子或丈夫,但即使是这种最低发展阶段的级别婚,不同婚级的父母和子女间的性交关系亦已为习俗所禁止。因而恩格斯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前的状态就表明在它以前曾经存在过血缘家庭,而它是走出血缘家庭的第一步。”[42]

现存的异辈婚形成的因素比较复杂,往往是私有制产生以后的一种特殊现象,把妇女作为家族的财产看待,因而异辈婚在许多时候与收继婚联系在一起。也有在特定的条件下,由于各种社会历史的因素,如迁徙、疾病、战争等影响,通婚集团减少,通婚对象发生困难才导致产生异辈婚,此外,还有属早期氏族外婚制的遗迹。为了家族的财产不外溢,寡妇被丈夫家族的其他成员收继,甚至侄儿收继婶母为妻,公公收继儿媳为妇。从一些盛行收继婚的民族,如我国彝族景颇族怒族哈萨克族、达斡尔族及澳大利亚人等来看,寡妇丧夫后必须在丈夫家族内“转房”[43]。按照传统的习惯,彝族已婚妇女在丈夫死后,若尚在生育年龄,须转嫁给夫家的另一个男子,其顺序是先及平辈,以丈夫的亲兄弟最为适宜,无亲兄弟者堂兄弟亦可。若平辈中无适当人选,则依次可及于本族内近亲的晚辈及长辈。[44]独龙族父死,子可娶父亲的小妻,子死如无兄弟,公公可纳儿媳。[45]南美洲阿劳干印第安人父死,子可继承除亲生母外父亲的其他妻子,死者无子或长子早逝,由死者长兄继承弟媳,再次才及于死者父系的其他男性近亲。[46]由于收继婚的结果,往往造成年龄悬殊及辈分不同,究其原因是把妻子作为男方家族内部财产看待,不得外嫁;寡妇如不愿“转房”,须赔偿全部聘礼,退回身价银或付赔金才许她另嫁,因而这种异辈婚往往是与收继婚并行的,是由于收继婚才形成的。(www.daowen.com)

由于现今在世界上一些民族中存在异辈婚,我们不能由此推论过去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辈分婚(血缘婚),正如不能因为现在行一夫一妻制,从而否定人类不曾有过群婚一样。把异辈婚作为辈分婚存在的对立物是不合适的,历史发展后来阶段的产物,是不能够代替以前阶段曾经存在过的事物的。在我国,有异辈婚习俗的傈僳族、怒族等族中,他们婚姻的配偶关系大多数都在母方及父方家族内近亲中选择,除亲生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间禁止通婚外,姨表兄弟姐妹、从兄弟姐妹、再从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之间结成配偶的占多数,不同辈分之间近亲结亲的只是个别的,[47]而且往往大致是年龄相当。这种多在近亲同辈间缔婚,仅仅排除了亲生父母及亲兄弟姐妹通婚的情况,正足以表明过去血缘婚曾经存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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