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和发达期母系氏族制中,妇女在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不同。早期的妇女主要从事采集及社会性的家务劳动;男子以狩猎为主;捕鱼由男女两性分担。由于男女在经济上所占的比重大致相等,因而在社会领域内以男女两性的平等权利为特征。和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母系氏族公社实行原始共产制经济,生产资料和产品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早期母系氏族有自己的语言、名称。同一氏族有共同的血缘,崇拜共同的祖先,以氏族图腾作为氏族的象征、名称和世系的标志。由共同的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氏族成员,生前共同生活,死后埋葬在共同的氏族墓地。
母系氏族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到了中石器和新石器时代,随着原始农业及家畜饲养的出现,作为初期农业发明者的妇女,在生产和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负担原始农业繁重的劳动,因而在社会上受到尊敬。氏族的成员推举年事最长的妇女担任首领,管理氏族的事务,领导全体成员从事各项生产活动。这时氏族制度充分发展,包括氏族、胞族、部落和部落联盟的一系列有机结构,构成了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础。
随着人口的自然增殖,母系氏族不断扩大发展,在母系氏族下面又分成若干个由几代母系近亲组成的母系大家族(或称氏族的分支)。一个母系大家族包括若干个对偶家庭。土地由氏族或部落分给母系大家族使用。母系大家族也随之逐渐成为社会组织的基本经济单位。(www.daowen.com)
整个母系氏族历史时期,其结构始终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婚姻形式在早期是群婚。由于实行外婚制,夫妻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婚姻生活采取丈夫走访妻子的形式,子女从母居,属母方氏族,世系和财产继承从母系计。到了母系氏族繁荣期,由于对偶婚的出现和逐步巩固,丈夫迁到妻方氏族从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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