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狩猎、采集与捕鱼
旧石器中期随着技术的发展,狩猎也在迅速地发展,由旧石器早期猎取小动物发展到猎取大动物,狩猎成为这时期人类生产活动的主要部门;采集虽然仍起着重要作用,但已逐渐变成次要。欧洲莫斯特遗址中发现大量的动物骨骸,兽角兽骨被利用来制造工具。在这个时期的洞穴遗址中还发现大量的巨大动物,如猛犸象、洞熊、野马等寒冷气候时期的动物;此外还发现直齿象、河马等气候温暖时期的动物,表明莫斯特文化经历过间冰期和冰期的交替,同时表示尼人已能猎取巨大的猛兽了。由于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动物种类的不同,不同地区所猎取的主要动物对象也不同。我国旧石器中期的许家窑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石球,大小共1500多个;发现的野兽数量也不少,野马至少91匹,披毛犀11头,[57]所获的野兽数目和大量的石球可以反映出当时狩猎生产的重要性。
早期智人狩猎工具主要是矛,但已开始利用陷阱、弹丸和火等方式猎兽。在法国的拉·基那洞内发现有被燧石尖片刺入的兽骨,显然是带燧石尖端的矛造成的。狩猎工具除矛和木棍外还有石球,在世界各地旧石器中期遗址中都有发现。石球是这时期的新型工具,通常用砂岩或石灰岩制成。把石球系在长皮带的两端,民族学上称为流星索(bolas)。原始猎人挥动流星索可以系住野兽的腿。另外也可以把较大的石球用皮带系在木棍上,成为一种有力的武器——投掷槌。在我国许家窑和丁村石器中第一次出现了大量作为狩猎用的投掷武器——石球,说明旧石器中期狩猎在生产活动中占了重要的地位。欧洲尼人狩猎的对象并不限于一般的动物,但许多巨大而凶猛的野兽如猛犸象、披毛犀等,毛长皮厚,投矛和尖状器都不易刺入,推想当时由于工具和武器毕竟比较原始粗劣,因而决定了集体劳动的必然性。在狩猎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人类本身,往往一个团体的全部成员都参加狩猎,人们合群协作。除利用捕兽器、陷阱等外,还广泛采用围赶、驱入栅栏等围猎法,或把野兽赶到悬崖峭壁跌下去摔死。乌兹别克斯坦的切舍克·塔什洞附近地方,穴居的猎人就是用这样的方法猎取山羊的。从近代民族学资料也可以对古代人类围猎情景窥见一斑。近代有些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部落,往往也采用围赶和设陷阱的方法捕兽。北美印第安人围攻野牛或捕捉野马、羚羊、驯鹿等奔驰得很快的动物时,多依靠集体合作。有时猎人结队追赶野兽,把它们驱赶到悬崖上,或让它们通过狭沟,人们预先埋伏在那里,用投矛、石块、木棒等围捕野兽。非洲有些土著,在野兽往来的地区掘深坑,下面埋有尖锋的木桩,上面覆盖草叶,当野兽坠入陷阱后,人们合力抛扔大石,打死猛兽。旧石器晚期,狩猎武器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一种重要的发明,即初次出现了投矛器(投矛棍)。人们为了投出箭和标枪,使用一端带小钩的棍子,大大加强了矛的打击力和射程,为弓的发明开了路。法国拉斯科洞的旧石器晚期壁画中,有身上插着7根或12根标枪的野兽形象。在欧洲发现的许多山洞壁画的内容,多是各种动物的图像和人们猎取野兽的情景,有的壁画画着投矛器、围猎的栅栏、猎网、陷阱和各种捕兽工具。
考古材料表明狩猎仍然是晚期智人主要的生产活动,这时期人类由猎取大动物进一步发展为开始猎取大的成群的动物,例如在欧洲猎取鹿群、马群;在西南亚猎取野牛;在我国华北猎取野鹿群、野马、野猪等。法国梭鲁特遗址发现马骨10000件;捷克的普尔热德桥发现猛犸象的遗骨约800—1000具;乌克兰的阿木罗西耶夫发现了约950—1000只野牛遗骨,占地约200平方米,厚1米。我国峙峪遗址初步统计有120匹野马、88头野驴的遗骨。山顶洞遗址发现许多梅花鹿、野兔、虎、豹、洞熊、洞穴鬣狗、赤鹿、满洲鹿、骞驴、羚羊和牛等动物化石。这些“敌对”性的动物在一起被发现的情况,可以证明它们都是山顶洞人猎获的猎物。
狩猎的发展,工具的定型化,生产力的高涨,很自然地要求分工。与氏族产生的同时,氏族内部产生了按年龄和性别区分的最初的简单分工。男子主要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男女都参加不同种类和形式的捕鱼。由于这时在住地有较长时间的定居,妇女大部分时间留在住所,在住所附近从事采集及管理氏族内日趋复杂的家务,如缝制衣服、制造各种家用器皿、烹调食物、抚养后代等,她们为氏族成员服务,具有公共的社会性质,是维持氏族生存的根本保证。因此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受到氏族成员的尊重和崇敬。
旧石器晚期,采集活动还继续着,人们采集野生植物的果实、子粒和根、茎。捕鱼已成为重要的生产部门。贝丘遗址内有大量鲑鱼骨头,旧石器晚期图画中对鲑鱼画得生动准确,鱼钩和鱼骨的被利用,都足以证明捕鱼在一定地区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欧洲马格德林期遗址的捕鱼业有很大的发展。
捕鱼工具及专门设备有鱼叉、鱼网、鱼钩等,洞壁画中画鱼叉很普遍,在欧洲也发现有骨刻的带倒刺的鱼叉。鱼叉也是投掷武器,叉头带有锯齿形的倒钩,由一排钩发展到两排钩,叉头也可以和柄分离,鱼叉用于捕鱼或打猎。这个时期人类也使用粗糙的雏形的鱼钩,即两端削尖了的短棍捕鱼。法国南部普拉卡尔洞穴梭鲁特文化层中曾发现过鱼钩。
旧石器晚期狩猎虽然占主要地位,但因动物的活动受季节的影响很大,不能完全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因而采集和捕鱼在人类经济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比重。北非旧石器晚期居住地有海生和淡水生可食软体动物的贝壳堆,往往占地数百平方米,高达2.3—5米。山顶洞遗址发现有青鱼和鲤科的大胸椎、尾椎等化石,说明山顶洞人不仅从事狩猎和采集,而且生活范围扩大到水中生物,和旧石器中期丁村人的生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国华南地区,这一时期的人类也采集捕捞水塘中的螺蛳为食物,在广西来宾麒麟山一个洞穴中,和麒麟山人一起被发现的有大量的螺壳。
2.人工取火的发明
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对火的控制和掌握,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恩格斯指出这个发明的重要意义,“毫无疑问,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58]。人工取火的发明是人类对自然界斗争的第一个伟大胜利。人类的认识来源于社会生产实践,发明钻木取火是古人类集体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原始人是在长期用火和对木石器加工的劳动实践中逐渐学会用人工取火的。我国古代有燧人氏“钻燧取火,以化腥臊”的传说。[59]从使用天然火到人工取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最初的人工取火方法很可能是打击法,是从打制石器时由燧石与燧石相击而迸发出的火花受到启发而产生的。最古老的引火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的遗址中找到的是已成化石的干蘑菇。随着钻孔和磨制技术的发展,在制造木器工具时,发现木料经过长时间的摩擦可以发热冒出火焰,久而久之,懂得了“木与木相摩则燃”的道理,[60]逐渐学会了摩擦取火。
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已有人工取火,那是毫无疑义的。有些人根据旧石器中期莫斯特遗址通常都有篝火遗迹,尼人用火不仅普遍,而且有些灰烬堆并不大,因而认为他们已懂得随时制备人工火种,不必像直立人那样保存火种。而且莫斯特期人类生活在严酷得多的条件下,但还比以前的人类分布得更广,这显然是由于有了最重大的新成就——发明了人工取火的缘故。
关于取火的方法从考古发掘上是看不到的,但从民族学资料中却可以得到启示。近现代的一些民族保留着多种原始的取火方法,有击打、摩擦、钻木、钻竹、压击等。火地人用黄铁矿与燧石相击取火,南美洲印第安人的一些部落和爱斯基摩人都知道这种击打取火法。摩擦取火,新中国成立前在我国云南佤族中仍有保留。他们用一根木棒,一端劈成十字形,裂口处各加一根木楔,在裂口的一侧砍一条横槽,取火时将木棒横放在地下,裂口一端垫起,横槽向下。取火者用一根藤条从木棒下横槽处绕过来,双手分别捏住藤条,一上一下地进行交互摩擦,因热而生火星,引燃裂口处的艾绒而取出火来。大洋洲的美拉尼西亚人取火时,用一根20厘米长的小尖棍在一块长约1米的软木板上使劲摩擦,擦出小槽和木屑,因热而使木屑引燃,引燃绒毛着火。
钻木取火和摩擦取火一样传播最广,在现代一些民族中仍可以看到钻木取火的遗迹,如南美洲的甘卓司人(Ganchos)、北美洲的爱斯基摩人、楚克森人(Troksen),亚洲的马来人,大洋洲的澳洲土人等都还有钻木取火的装置。我国海南岛黎族新中国成立前也用钻木法取火,取火工具是一块长约37厘米的木板,在其一侧挖若干小穴,穴底下有一竖槽。取火时将钻木杆插在穴内,双手迅速转动钻火杆,当小穴发生火星后,火星沿竖槽下降,将艾绒引燃。比较复杂的钻火方法是借助于缠在木棍上的皮条来代替手掌转动。更完善的方式就是利用特制的小弓的弦使木棍转动起来,这种取火工具称为火钻,南北美洲印第安人普遍地使用,古代埃及人也用这种方法取火。(www.daowen.com)
黎族的钻木取火法
美拉尼西亚人和塔斯马尼亚人都使用锯木取火法取火。澳大利亚中部和东北部某些部落用一块硬木头成直角地去摩另一块较软的木头以取火。历史上云南的瑶族、芒人都曾以锯的方式取火。新中国成立前云南金平苦聪人和克木人锯竹取火,将一根粗竹劈成两半,在一片竹片上砍一缺口,然后把另一片竹片放在缺口处摩擦,上拉下推,助燃物通常采集一种野生植物“迷支”草的茎叶烤干而成,或将芭蕉根的纤维晒干,当两片竹片摩擦生热产生火星落在易燃物上燃着就取得了火。[61]
云南景颇、傣等民族还用压击法取火。他们用竹子、硬木或牛角做成圆柱形的压击筒,一头封闭,一头开孔,压击杆前端有凹槽,后边有圆柄。取火时用手掌猛烈压击杆柄,由于剧烈摩擦,筒内空气受到压缩,温度上升生热发火,将凹槽内的引火物点燃起来。[62]
景颇族的压击取火法
摩擦取火的发明,使原始人掌握了一种强大的自然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对于人类自身及社会的发展,都有深远的意义。发明取火以后,人类广泛地用火成为可能,从而进一步改善和推广熟食,扩大了食物的来源和种类。熟食的普遍化又促进古人类脑部的扩大和发展,为古人类体质和智力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火还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手段,不仅用火驱赶猛兽,而且可以用火围攻和猎取野兽;原始农业的火耕也依靠火来进行。火在原始手工业生产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民族学资料说明,火可以用来加工武器、工具,制造独木舟,把生产领域扩展到水域,促进渔业的发展;人们在长期用火过程中发现泥土焙烧后变硬,因而逐渐发明了陶器。火还扩大了人类生活的领域,可以取暖照明,延长了白昼,为人类争取到更多的活动时间。火给人以温暖,可以抵御严寒,移居到过去未曾生活过的较寒冷的地区,从而扩大了人类在地球上活动的范围。
3.住屋与衣服的产生
洞穴是古人类喜爱的遮蔽所和天然的住所,直立人由于游荡谋生和采集,留居在天然岩洞的时间不会太长。随着狩猎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类猎取动物作食物有了一定程度的保证,从而使人们有可能在便于打猎和野兽多的住地上,作较长时间的居留。人们用火把野兽从洞穴中驱赶出来,把洞穴当作住所,往往还在洞口燃烧火堆以驱赶猛兽。在莫斯特遗址中看到尼人多住于洞穴中或石岩下,因此尼人常被称为典型的穴居人。在没有洞穴的地方多建立简单的掩蔽物或遮棚作为藏身之所,这个时期的个别遗址也发现有多炉灶的住宅。
到了旧石器晚期,随着狩猎技术的提高,人们依靠狩猎在生活资料方面得到相当可靠的保证,可以在一个地方停留相当长的时间,进一步转入相对的定居,并且学会了建筑坚固的、永久性的过冬住宅,形成了新的生活方式。这时期的人类开始选择较为宽敞明亮的住地,如克罗马农人冬天住在有石岩作屏障的敞亮地方,春夏季节在野外平原上架设天幕或窝棚。法国梭鲁特所发现的平野就是一个居留所的遗址。一些住地的遗址靠近峭壁、冲沟等地势崎岖的地方或沼泽、湖旁河岸,以便于建立围栏进行围猎,或把野兽驱赶到沼泽或湖内,然后用矛刺死。
在旧石器晚期的壁画中曾发现有几幅房顶支架的画像,多数是“个”字形,少数是拱券式的。欧洲旧石器晚期居住遗址中,中、小型房子直径从三四米至七八米,大型的建筑面积可达三百至五百平方米,是由若干小型房屋联合构成的,可能是氏族公社的公共用房。捷克南部多尔尼·维斯顿尼旧石器遗址,距今约二万九千年至二万五千年。住所用石头、支柱和兽皮建成,有两个火炉。这些棚帐式建筑群,包括住所和猎物宰割场,左边有古象牙堆,既是居地,也是葬地,估计常住人数约100人。这里还有成套的石器、骨角器、装饰品、骨笛、女性雕像和动物烧像等等。这是以早期母系氏族为单位的住所,人们集体从事渔猎、采集等生产劳动,共同过着集体生活。前苏联谢维尔斯克·诺夫戈罗德附近的普什卡里发掘出一处住所遗址,屋顶用兽皮围盖,屋内用柱子支撑,有三个灶坑,整个住所似由三个圆锥体的单元连成。另外在前苏联沃龙涅什附近科斯秋基的古人类居住遗址,在长35米、宽16米的椭圆形的场子上,有次序地排列着九个炉灶坑,灶旁竖立着猛犸象的腿骨,灶内残留着许多燃烧过的动物骨头。这个较复杂的建筑群式的住所,可能是一个氏族的居地。
奥瑞纳、梭鲁特文化以土窑形式的住所作为标志之一。这种住所建造得相当坚实,已是比较永久性的人工建造的住所。居室多半是半窖穴而有盖,有的是用兽皮包围的皮屋和帐篷。前苏联顿河上游的加加里诺发现一所三万年至二万年前的近圆形的房址,直径5米多,居住面稍低于周围的地面,是半窖穴式地下住所,铺石灰岩石板,屋顶是圆锥形,用树干做屋顶架,上面再覆盖树枝和兽皮。这一时期的个别遗址包括若干座土窑,构成一个小村落。兽骨架住宅在梭鲁特期和马格德林期广泛分布,如不久前在波兰克拉科夫附近发现二万年前用猛犸骨骼搭成直径为2米的圆拱形小屋;另外西伯利亚马理他遗址有用石板和大块兽骨搭盖起来的住所;布立奇遗址也发现用大块兽骨作为建筑材料,用北方鹿的角架起顶棚的半地下住所。这些永久性的住所,反映出当时人类已有稳定的社会组织,氏族组织已经萌芽了。
前苏联科斯秋基和普什卡里旧石器晚期人类居址平面及复原图
旧石器晚期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有很多新的发明。这时期的遗址出土了大量燧石和骨头做的尖锥及精巧的带穿线小孔的骨针,表明当时已经有了用专门制过的兽皮剪裁、用腱索缝制的衣服。缝制起来的兽皮既可遮护身体,又可用以掩蔽住所,做成移动性的轻便帐篷。各地遗址出现了许多妇女雕像,与母系氏族社会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从地中海到贝加尔湖的广阔地区内,各居住地都发现这类雕像。骨刻雕像中占多数的妇女像多为裸体半裸体,仅在身上大腿部分围一条腰带,像德国勒斯标格著名雕像那样。西伯利亚布立奇出土的猛犸牙雕成的人像,全身都有凹槽,象征紧贴地穿在身上的皮衣,头部刻有帽子,同样是凹坑。从衣着上反映出梭鲁特晚期和马格德林时期寒冷气候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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