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租借条约之后,法国当局在广州湾设置了一系列的机构,如金融、法律、教育和政治等机构,以此来加强对广州湾的殖民统治。另外,法国人在广州湾实行“以华制华”的政策。因此也为广州湾带来了全新的行政、司法和财政制度。在行政上,法国侵略者“委托印度支那总督负责广州湾领地的行政管理”[1],将广州湾纳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的一部分,归属法驻越南总督管辖。“公使署(俗称公使堂),是法国在广州湾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推行一切殖民统治政策。公使署设正副总公使各一名,均由法国人担任,直接受法驻越南总督管辖。”[2]。行政区域也被重新划分了,将租界划为四大行政管理区,即硇洲区、东海区、坡头区和赤坎区,因此,清朝遗留下来的行政管理混乱的问题也被解决了。从《广州湾历任总公使级职及任期》(《湛江文史资料》第九辑,1990年)分析可见,从1898年4月至1942年4月,先后担任广州湾总公使的官员有39人。他们的身份有海军舰长司令、舰队参谋长、海军陆战队团长、一至三等民政官(仅一任四等民政官)等。起初几任多由海军长官充任,后逐渐由有等级的民政官担任。他们的任期是变化不定的,大多是三四年,最少者则只有两个月。这确实也说明了法国当局没有一个成熟有效的行政制度来晋升干部,所以当时的广州湾不能完全得益于这项行政制度。笔者认为,这虽然反映了法当局在行政方面上不够成熟,缺乏规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但这种机构的设立,必然还是会对广州湾产生一定的影响。
除了总公使,“公使署内设有政务人员,约二十人左右,大多数是越南人,也有少数是中国人(主要是本地人),负责公使署内的翻译、文书等工作,当地人叫其为‘法国师爷’”,[3]由此看来这些“法国师爷”,也会对广州湾人民产生一些影响。这些法国公使署由于人民的反抗曾三迁地址。初设于麻斜,并改名为“东营”,因招致当地人民反抗而迁至坡头。法公使署的迁址及其所带来的更严重的政治压迫,亦激起了坡头人民的反法斗争。最后法总公署无奈迁至西营(今霞山)。其实广州湾人民的抗法斗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文化的冲突。
财政方面,法国取消了当地原来的封建税收制度,并设立了一个新的税收体系。他们设置了不同类型的税种,如土地税、门牌税、烟税,甚至妓税。广州湾民众脱离封建剥削的同时,却无法摆脱新的税收重压。表面上看,广州湾的经济似乎有繁荣迹象。但这种所谓的“繁荣”,更多的展现在色情业、赌博业和鸦片业上。经济繁荣昙花一现,无法为广州湾支撑一个长期稳定政治环境。(www.daowen.com)
但法国人对自己在广州湾在经济方面统治做了这样的描述:“在最自由的殖民体制下,法国赋予了广州湾最适合的组织形式,一方面,全面尊重外交协议,另一方面,广州湾社会经济发展实行自由贸易。”[4]虽然法国人的这段描述多少有一些溢美之词,但也反映出法国在广州湾的殖民统治带来了一点自由贸易的气息,对广州湾经济的发展起了一些促进作用。
在司法方面,法方为广州湾设立了一个完整的司法体系,还设立了调解委员会、一审法庭、公共法庭、审查委员会。这个体系总体上看来还是公正,体现了近代司法的精神,给广州湾人民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而且在这些机构之中也有不少中国人担任职位,如“一审法庭。位于白瓦特城,由唯一一位中国法官组成,负责裁决一些民事案件或者小型案件”。[5]这些人大都是受过教育的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显而易见,这种文化的交流是有利于广州湾的发展和思想解放的,但当然具体的司法审判中这些机构会以双重标准对待法国人和广州湾人,对待同胞极其宽容,对待当地人异常严苛。所以当地人中自然有十分抗拒法国人制定的法律、法国管理和法国文化的一面,但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是不能否认这种文化交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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