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州湾商会的成立及组织结构—广州湾历史文化研究第1辑上册

广州湾商会的成立及组织结构—广州湾历史文化研究第1辑上册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约在1917年,经国民政府农商部核准立案,广州湾商会成立,“指定以广州湾所属地方为区域,赤坎设总事务所,西营设分事务所”。而作为“广州湾各工商同业公会及各商店共同组织”,广州湾在各行各业如此众多的基础上也进行一些整合,成立行业公会,并以行业公会为基础组织商会。广州湾商会执委会以执行委员十五人组织之,另选候补执委七人,由执委互选常务委员五人。

广州湾商会的成立及组织结构—广州湾历史文化研究第1辑上册

1899年租借予法国后,在广州湾区域内,商人团体仍然以地缘组织为主,五大会馆——闽浙会馆、潮州会馆、广州(广府)会馆、高州会馆、雷阳会馆,仍然是广州湾商人组织的主要形式。大约在1917年,经国民政府农商部核准立案,广州湾商会成立,“指定以广州湾所属地方为区域,赤坎设总事务所,西营设分事务所”。[15]商会名称为“广东广州湾商会”,似乎在突显商会某种意义。其实虽地处租借地,但广州湾不少社会组织仍然与中国中央政府有着关联,如商会成立立案,还有就是教育机构,如益智学校[16]1922年,根据发展的需要,由当时负责广州湾商会工作的陈家邵[17]发动各商号捐资筹建商会建筑物,得到殷商许爱周和各商家等的热情赞助。在潮籍商人陈斯静先生的主持下,广州湾商会会馆于1923年破土兴建。1925年以法国钟楼式建成。商会会馆楼下是办公、议事、会客室,二楼是大堂,……还设有图书馆会议厅和歌舞械。会馆后面有个花园,有自己的水井……顶层有一钟楼。[18]似乎至1925年止,商会并没有走上正轨。也许商会大楼的建成,促成商会工作走上正规化道路。1925年商会改会董制(或言董事制)为委员制,当时委员有陈家邵、陈斯静、陈介臣、陈澄甫等,九至十一人的委员会是商会领导机构[19]。陈斯静是正轨后的广州湾商会会长。陈氏是潮州人,在赤坎开设泰发号,经营百货批发业务。据了解,1928、1929年当地商人郑森源[20]等拟在西营独立设会,均批不准;大约在1930年“始自独立,然赤坎商会依法仍称为广东广州湾商会,而西营商会之组织与及一切措施进行,亦皆以赤坎广州湾商会为依归”。[21]这也与后来的口述内容颇为相符:“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西营商会任职的朱兴仁同志回忆说:一九三一年以前已有西营商会,当时只是几个头面人物用一些平房作为聚会的俱乐部场所,到了四十年代初期,才购置了现在汉口路三十号两层木楼铺屋为商会会址。”[22]口述材料中认为西营商会首届会长是郑耀林[23],他是西营三泰利号的老板,而并非是郑森源!当然文献资料中并没有言及郑森源是会长,只是提及其设会而已。1935年郑耀林去职,西营商会第二任会长是许歧伯(湛江坡头人,许爱周长子);1938年会长是郑绪生(郑耀林之子);1943年西营商会会长是黄衡初(湛江调顺人)。除了西营商会外,广州湾商会下面还设有“硇洲、东山、东简、通平、新鹿等区商会”。[24]因西营商会等商会体制及其业务几乎等同于广州湾商会(不少文献亦记为赤坎商会),“组织与及一切措施进行,亦皆以赤坎广州湾商会为依归”[25],因而我们重点还是回到广州湾商会上面来。

根据时人韦健的调查,在1942年,广州湾商号就有2566间(皆有名录存查)[26],其中包括赤坎商号1896间。如法国大马路(今赤坎中山二路)114间;福建街118间;海边街(今赤坎民主路)190间;港口街(今赤坎幸福路)125间;龙总督街(今赤坎和平路)113间。西营商号有670间,如贝丁大马路(今霞山逸仙路)139间。当然,韦氏调查中商铺包括:饭馆、酒店、百货商店、贸易企业、旅行社、银行、赌场、医院(含牙医等)、水果店等,除了其中的日常生活商号之外,诸多还是以贸易活动商号为主,至少有1500间以上。而作为“广州湾各工商同业公会及各商店共同组织”,广州湾在各行各业如此众多的基础上也进行一些整合,成立行业公会,并以行业公会为基础组织商会。据1946年的资料,“当时广州湾商会改正的各行业公会有百货、船务、图书纸料、花纱布匹、国药、西药、粮油杂货、鱼栏海味、碾米、金银、电影、京果、陶瓷竹木、柴炭、故衣什架、屠宰、土产代理、铜铁制造、钟表修理、皮鞋皮具、割车辘胶、榨油、烟丝、炮竹、纺织等共三十个同业公会,会员共有一千零五十七人”。[27]

1925年走上正轨的广州湾商会,其宗旨为“图谋工商业及对外发展贸易增进工商业公共之福利”。其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凡商场上有利当与有敝当革随时开会集议共策进行,凡与工商业利害密切关系事项条陈意见于官厅,凡出入口货物产额之盛衰价格之涨落与夫输出土货若者仿制若者宜改良随时详查报告俾一般工商咸识趋势以图进步,凡会内工商店如有被人倒欠或豪强压抑或贼匪掳拐经本人禀诉官厅本会得查明事实详报官厅请为伸理,对于工商业得为证明及鉴定之,调处本会会员或官厅交处之工商事争议,设办商品陈列所商业学校及其他工商业之公共事项。”[28]当然,商会并非一个执法机构,应该只是一个商业秩序维护机构,通过调解等方式来维护商业秩序的有序发展:“商会为商人团体机关对于一般工商人当然负排难解纷及维持保护之义务,如遇有互相争执或被同业排挤,经本人之请求得暂照商事公断处章程办理,工商人有请排难维护时须缮具投词送会,经集会公议方能作为本会经理之件,薄物细致,由职员中一二人调停妥结者,此为个人之事,本会不负责。调处之事项无论两造遵处与否,即列议案,以备存查。”[29]

根据制度,广州湾商会设立主席(又称会长)、执委会、监察会及各类委员会;似乎不设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是由执委会中常务委员选举产生,总理商会“一切会务,对外为全体代表”。[30]会长任期为四年一届,可以连任两届。陈斯静连任两届,于1933年期离职。1937年再次担任过第四届会长职务。第三任会长为增城的陈澄甫,陈氏在赤坎经营五金生意,至1937年离任会长。第五届会长为霍子常,广东顺德人[31],1940年任职(陈斯静因病去职[32])1942年霍氏虽任期未满,但称病去职。其后旗人赖泽接任第六届会长,一直到抗战胜利。赖氏在赤坎“开办南昌行,经营运输及代理轮船,代理美孚火水(即煤油)及进出口业务”[33]

广州湾商会执委会以执行委员十五人组织之,另选候补执委七人,由执委互选常务委员五人。监委会以监察委员七人组织之,另选候补监察委员三人。下列名单为1942年广州湾商会第六次执监委员名录。主席:赖泽;常务委员有四名:梁均泉、戴朝恩、梁伯纲、庞子铭;执行委员有十名:邓勳臣、徐敬轩、洪繡(绣)甫、杨玉堂、陈介中、陈翰华、林惠中、陈玉珩、杨进、李耀。执行委员共为十五名[含主席(会长)与常务委员]。但1942年的候补执行委员变成八名而不是七名:冯日平、梁启盛、许歧伯、何少泉、李时康、黄仲芳、欧士荃、彭佐兀。所以1942年执委会组成成员为23人。监委会的监察委员包括:关奇山、李耀奎、李炳南、陈学谈、许爱周、叶福山[34]、卢殿侯;候补委员为四名而不是三名:黄海华、陈渭川、李时康、许敏功。监委会人员共有11人。[35]另外,1942年西营商会第七届执监委员名录同时附录如下:主席为吴永赓;常务委员四名:黄衡初、郑秉奎、李梦如、林华奎;执行委员十名:陈卓才、郑绪生、许岐伯、杨光普、朱育英、李梦闌、林国泰、黄元武、李鋈亭、陈维祺;候补执委五人:符敬茗、吴少陵、吴淑徽、符树瀛(灜?)、黄渊辉。监察委员七名:郑瑞贤、黄守绪、黄锡周、符宛中、梁敏洁、林之福、林瑞平;候补监委三人:余星河、洪发、李礼和。[36]

除了主席(会长)、执委会、监委会外,在组织结构方面,广州湾商会还设立各类专业委员会,处理相关具体商业事务。“商会因事务上之必要设置各股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常委会于职员中选择,提交埠委会会义公决,各委员会得商同常委会推选本会会员代表加入,但须由执委会决定。”较早成立的各专业委员会包括:“一、公断委员会,关于调处商人及官厅交处之纷争;二、会计委员会专司本会银钱数目及年终造具决算案及预算案报告于本会;三、调查委员会调查商业状况及官厅委托调查之事项;四、清理委员会关于清理倒闭商号请求派债事项;五、储蓄委员会管理本会之日会月会及各种储蓄事项;六、图书馆委员会监理本会图书馆职员关于图书馆一切事宜;七、消防委员会管理本会救火会一切消防事项;八、商团监理委员会执行商团监理会一切事宜。”[37]1940年9月,又根据环境需要成立平糶(粜)委员会,管理广州湾内的平糶公所及一切救济事宜。[38]可以看出商会会根据环境的变化,而增设相关委员会,拓展自己的权力范围,维护其属下商人商业利益及市场的稳定。1941年,面对广州湾内西贡纸、银元铜钱、国币、广东纸、广西纸、港纸、葡纸、大西洋纸等多种货币均可使用的混乱局面,商会继而成立了调整金融委员会,调控湾内的金融秩序,维持商业利益。也许商会最高权力组织隶属于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一、选举执行委员及监察委员;二、讨论及决定预算案及其他重要会务;三、接受执委会、监察会及各会员之报告;四、警告或惩罚违反会章之会员、会员代表职员及办事员。”1942年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录如下[39]

公断委员会:许爱周、戴朝恩、关奇山、陈学谈、叶福山、陈翰华、陈玉珩;陈学谈为主任。

会计委员会:洪繡(绣)甫、戴朝恩、梁均泉等;洪繡(绣)甫为主任。

调查委员会:庞子铭、李耀、卢殿候、梁均泉、杨进等;梁均泉为主任。

储蓄委员会:许爱周、李炳南、陈介中、徐敬轩、洪秀甫、叶福山等;叶福山为主任。(www.daowen.com)

商团监理委员会[40]:陈学谈、戴朝恩、许爱周等;陈学谈为主任兼司库。

平糶(粜)委员会:许爱周、戴朝恩、叶福山、关奇山、赖泽、邓动臣、梁均泉等;戴朝恩为主任兼司库。

图书馆委员会:陈玉珩、杨玉堂、关奇山、李耀、梁伯刚、陈翰华、李耀奎等,陈翰华为主任。

消防委员会:李耀奎、陈玉珩、卢殿候、关奇山、洪绣甫、梁均泉、杨玉堂等,卢殿候为主任兼司库。

清理委员会:许爱周、徐敬轩、李耀、叶福山、陈翰华、李耀奎、庞学铭等,李耀奎为主任。

调整金融委员会:戴朝恩,袁学伟、赖泽、夏步蝉、邱子荣、霍子常、陈翰华、洪繡(绣)甫、林孟博、欧阳南、梁启盛、陈子邦、何炯堂、张明西、陈学谈、陈澄甫、吴永廣、赵敬垣、许岐伯、林士警[后改推福建(应为广东)省银行广州湾分行主任曾志洪氏接充]、卢殿候等廿一人。

此外,据后期(1945年后)在商会担任常务理事的蔡挺生先生等回忆:“商会还组织类似今天储金会形式的月会(标会),即每月供规定的金额,由付出利息高的‘标’得,对帮助解决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商户,起到一定的作用。”[41]惜,成立时间不知何时?是1945年前还是后,文中没有言明。同时,根据商会规定,各委员都一定的任期规定。“执监委均名誉职均以四年为一任,第二年改选半数,不得连任,第一次之改选,以抽签定之,但委员人数为单数时,留任之人数得较改选者多一人,候补委员遇缺递补时,以补足前任任期为限,执委补常委,常委补主席时亦同,执监委任期届满,若不能完成新选,即不继续行使职权。”而商会权力运作方面,似乎主要是靠会议来协商进行:“一、会员大会每年一次以一月内定期举行,但遇必要时得由执委会召集临时大会或经会员十分之一请求或监察会函请召集时执委会得召集之;二、常委会议会期由常委会自定;三、执委会议每月二次定期三日十七日为常会议决执行本会一切事务,如有特别事件或执委半数提议得召集特别会议;四、监察会议会期每月一次,临时互推一人为主席;五、执监联席会议如遇紧要事件得由常委会临时召集之。”[42]

此外商会还设有专门的武装商团和消防队:武装商团负责商区内的治安巡逻;消防队有专门的手摇式救火车,负责商区内的防火救灾。1922年法籍的广州湾总公使赖宝士(Blanchard de la Brosse)颁发了《广州湾赤坎商团章程》里面载有:“准广州湾商会设体育武艺团以协同国军以及警军等保卫西营赤坎埠。”言明商会武装商团是自筹维持管理,但须在租借地总公使的督导下维护租借地的社会治安,枪支需向法当局申请购买。[43]商团的团员,《章程》第三条规定:“该团员须是商家或商伴二十岁以上至四十五岁以下者,无有病症、无嗜好及无官厅惩罚者,方得被选入团;至于无门牌之中国人,欲入团须由两绅商介绍方得。”商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湾内的商家:“市内商店,按月须负担商团与公局之兵费,由商团公局及赈灾会三机关共组织(财政管理委员会)统理收支,此项兵费分等征收,计规定特等月征二千元者三有公司一家;月征一千元者,万利公司各家;其余特等一者月征五百元,特等二者月征四百元,特等三者月征三百元;一等者月征二百元,二等者月征一百五十元,三等者月征一百元,四等者月征五十元,五等者月征二十五元,六等者月征十元。”[44]在1929年7月商会还拥有自己的出版物:《商业旬报》,栏目包括:论说、法令、会务纪录、报告(即各地商务报告)、商业常识、业载(即各地商业信息)、告白等。[45]

商会的会董或者委员是通过选举制度方式选举出来,但对其资质方面没有作特殊的要求,而只是商会的会员作一些要求。广州湾商会会员资格,或者讲加入商会的条件,主要如下:“凡在本湾内本国之工商同业公会或商店依本法入会者得为会员,凡经入会之工商同业公会或商店均得依法遣派会员代表出席但须在本区域经商业之中华人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经本会准入会之公会或商店给有委托书者。”商会甚至明文规定部分人员禁止入会的,且采用某种特殊的口吻语气:“有下列各项情事之一者不得为会员代表,一被褥夺公权者,二有反革命行为者,三受破产宣告尚未复权者,四无行为能力者,五营业不正常者。”在正式入会还有一定的条文程序:“会员入会及出会:公会或商店经委员一人介绍填具入会志愿书认助义会二股以上送由执委会开会审查合格给予入会股票作为会员,会员愿出会者具出会理由书送执委会会议宣布出会即将助来股本照原数发还缴销股票作为出会,出会不认为本会会员,不得复享本会之权利。”作为商会的会员,其权利与义务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建议权,会员及会员代表有遵守本会章程及服从本会议决议案之义务。并要交纳一定的会费。”日常会费采用认购义股的方式缴纳,“每股科银廿元”,后来改为“每股交息国币三十元”。而遇到临时事务时,还需缴纳临时费,临时费收取与否由特别会议决定。[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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