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湾是广东省湛江市旧称,前身是法国租借地(殖民地),位于广东湛江雷州半岛东侧,总面积为325平方公里。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法国军舰白瓦特号(Bayard)为避台风闯入广东高州府吴川县南三都田头汛以南一个叫“广州湾”的村坊及其附近的港汊海面区域。之后,法国人为这一深水良港而动心,献书法政府租借“广州湾”。1898年,“当时任法国外交部长的哈乐驼(Hanoaux)在二月间声称,法国‘毫没有意思要效法德国而在中国攫取一个海军基地’;但是在4月11日,法国驻北京公使就通知他说,中国已经允许将广州湾连同它的附属地带租与法国(为期九十九年),作为海军基地了。4月22日,广州湾升起了法国旗,租借条约在1898年5月27日送呈总理衙门,但是直到1900年1月5日中国才加以批准,因为这时有两名法国海军军官在1899年11月12日在广州湾附近被杀害的事件使得中国大臣们不得不作此决定。这个条约允许将广州湾连同它的内外岛屿,以及从北纬二十度五十分到北纬二十一度二十五分的海湾周围大陆的土地一并租与法国;凡在这个范围以内的地方,允由法国一国管辖;所有各国船只‘按照在中国通商各口的办法一律优待办理’;并且中国让给法国一项铁路特权。海防的近在咫尺使广州湾除作避风港以外失去一切功用……”[2]广州湾划由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安南总督管辖。从此,广州湾成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有赤坎区、东海区、坡头区、硇州区四大行政管理区。1943年3月,日本出兵占领广州湾。日占初期,日军成立“广州湾自治区”,仍然留法人为傀儡,使掌民政。出示布告,禁止一切军用货物运入中国,帆船行驶也必须向日方当局领取执照。使得抗日后方的支援大受影响。到1945年3月,日军解除广州湾法人的军警武装,拘禁其长官,全部接管了广州湾。当年的夏天,抗战进入关键时段,英美两国为了能把更多的物资运送到中国战场,提出要打通华南沿海的一个重要港口作为运输通道,核心是重新夺回广州湾作为转运物资港口。就在这一计划付诸实施的关键时刻,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后,中法政府在重庆签订《中华民国政府与法国临时政府交接广州湾租借地条约》,宣布法国人统治47年的广州湾正式交回中国。1946年1月,广州湾更名湛江市。(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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