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州湾匪患与人海浮沉:国际学术论文集

广州湾匪患与人海浮沉:国际学术论文集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22年2月9日,雷州商绅民众举行数年未办的提灯会,以庆贺黄强荡平匪寇。但雷州匪患肆虐之下,广州湾法当局迟迟未有积极对待,坐视土匪利用广州湾而发展壮大。周边地区匪患的蔓延与恶化,既是法当局的隐忧,也不利于租借地内的正当商人经商。1922年3月,雷州剿匪初告成功。可惜的是,未及巩固善后工作和进一步剿灭余匪,黄强却因广东政局剧变而在“无边无际的人海中漂流”,建设雷州的计划无从谈起。

广州湾匪患与人海浮沉:国际学术论文集

黄强与广州湾法当局和广州湾华商实力人物在租借地合作剿匪,对三者的日后发展和雷州半岛的地方形势都有深远影响。

1922年2月9日,雷州商绅民众举行数年未办的提灯会,以庆贺黄强荡平匪寇。当年全城提灯会规模盛大,民众巡游城内各处和城外集市,商民以剿匪为题制作各色花灯,还陈设黄强肖像。当地文化名士“海康忧人”黄景星写道:

今得黄司令大军所至,无犯秋毫,不及两旬,尽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为一网打尽之计,将军从天飞下,时开奚为后我之声。一时复乡团,修路政,除迷信,维风化,全耕牛。凡可为亡羊补牢者,无不兼程并进,雷厉风行。垂毙余黎,何幸复登衽席。试思我司令以无双国士,遍历文明诸邦,端为蕞尔雷州,来尝此荒凉景况。其中至情热血,直令人欲报无从。此次提灯会之由来,不过略表斯民感戴之恩。[71]

黄景星不无夸耀之辞,但从此次提灯会可见,黄强剿匪和其他工作颇得雷州各界认可,雷州半岛有重焕生机之象。雷州剿匪期间,黄强宣言“吾先办匪,后办大王”[72],剿匪告捷后捣毁天福宫、北府君、乌蛇大王等“淫祠”,提出以香油钱为经费管理由天宁寺西湖辟成的公园。同时,黄强主持开通贯通雷州城南北的公路。[73]黄强在雷州进行的一系列整顿治安和民生工作,与当时广东省政府主政者的主张和举措相呼应。1921年广东实行民选县长,在各新县长赴任前,11月政务厅长古应芬发起组织“地方自治讨论会”,召集所有新县长齐聚广州开会讨论地方事宜。会上陈炯明强调各县治安问题:土匪不能清除,民治即不能实现,用兵剿匪,不如用团营为好。他要求县长们切实办团自卫,扩充警察来维持地方治安,而无须动用军队。[74]作为陈炯明的亲信,黄强在雷州积极践行省政府的有关主张,在恢复民团和地方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

至于粤军在雷州半岛剿匪中的合作方——广州湾法当局,广州湾租借地既由法国统治,法当局本有维持境内治安,协助中国政府缉拿逃犯的义务。但雷州匪患肆虐之下,广州湾法当局迟迟未有积极对待,坐视土匪利用广州湾而发展壮大。尽管如此,从目前发现的一手史料来看,似不能证实广州湾法当局有“与土匪联成一起,互相勾结,坐地获利”[75]的确凿事实。

周边地区匪患的蔓延与恶化,既是法当局的隐忧,也不利于租借地内的正当商人经商。在藏身赤坎的匪徒纷扰欺凌和绑票威胁下,华商“莫不希望将此悍匪诛得干干净净”。[76]当然,也不能否认一些奸商牛贩与匪合作,为匪销赃和输送枪弹以谋取不义之财。(www.daowen.com)

广州湾租借地内,配合黄强剿匪的陈学谈出力甚多,经过合作,黄强摒弃了法国政府和赤坎商家“庇匪通匪”之见,理解他们前因雷州官军不可靠而难有作为的苦衷,并称赞陈学谈“久办乡团,深得民望,且慷慨好义,热心公益。章坎联团局经费,赤坎并不协款,陈君每年自行津贴者不下数千……此等团绅,高雷既难再见,全省亦无几人”。[77]1922年10月,剿匪立功的陈学谈被遂溪县官绅推举署理遂溪县长,并在不久之后被委任为雷州善后处处长。但由于印度支那总督要求“政府任职者不得担任中国官职”以保持政治中立,陈学谈被迫于次年辞职。[78]但继任人由其推荐,可见仍然掌握地方势力。1929年,益智中学毕业生、日后的地方名流吕成性在《陈处长战略志》写道:“民国十年,适王(黄)司令下车雷阳,吊民伐罪。陈君一跃而起,倾囊相助,编定邦,诛陈仔[79],扫清古合,正定乾坤。”1923年邓本殷组织“南路八属联军”后,派邓承荪进占雷州,陈学谈去职,回到广州湾加强训练商会武装。“处长乃广州湾公局之鼻祖也,德及商民,功加全属,口碑载道,人无闲言。若为防匪计,示意租界之各区各乡组织团练,请枪备械以御匪。不一月间,最精良之洋枪可得数千余杆。”[80]吕成性的赞誉虽有吹捧成分,亦能反映陈学谈在广州湾和周边地区扩展实力之强势。经济上的成功是陈学谈发展武装和介入地方事务的基础,而随着势力的增长和地位的提升,陈学谈又得以获取更多利益。

1922年6月,时任广州湾总公使赖宝时(Blanchard de la Brosse)颁令通过《广州湾赤坎商团章程》,“准广州湾商会设体育武艺团,以协同国军以及警军等保卫西营、赤坎埠”。商团由广州湾商会自筹维持,在总公使的督导下维护社会治安,枪支需向法当局申请购买。[81]广州湾法当局在黄强剿匪后批准广州湾商会成立武装,既出于巩固广州湾社会治安的考量,也可视作是对实力增长的陈学谈的一种承认和利用。事实上初创的广州湾商会商团有70人,就是由“积极参与打击匪盗”的赤坎公局长管辖。[82]此后,陈学谈更成为广州湾绅商中最有权势的一位。1922年7月,印度支那总督François Marius Baudouin视察广州湾期间到访广州湾商会,足见广州湾华商群体已颇具影响力。

1922年3月,雷州剿匪初告成功。进入广州湾剿匪无疑宣示着租借地主权属于中国,具体而言,租借地内的“捕匪权”意味着中方行使了《广州湾租界条约》有关罪犯引渡的权力。剿匪告捷,黄强与广州湾法当局的合作成效也得到法国高层的认可。1922年9月,印度支那总督授权广州湾总公使,使其“维持同邻近地区中国官方有关边境治安的必要联系”。[83]当然,不能否认直到1920年代中期广州湾仍有匪盗补给枪弹和吊赎贩卖人口的现象[84],因政局变化中方捕匪权曾得而复失[85],但黄强毕竟留下了一个可资援引的先例,应对他在雷州和广州湾的工作予以正面评价。1922年秋,时任北京政府总理王宠惠有意请伍朝枢和黄强出任接收广州湾委员[86],其中既有拉拢陈炯明对抗孙中山政府的微妙意图,亦当考虑到黄强在广州湾剿匪的成功经历。

可惜的是,未及巩固善后工作和进一步剿灭余匪,黄强却因广东政局剧变而在“无边无际的人海中漂流”,建设雷州的计划无从谈起。3月下旬黄强到广州述职,准备返回雷州之时,“六·一六”兵变爆发,孙中山陈炯明两派正式决裂争战。黄强的剿匪工作和建设雷州计划因此中断,6月下旬,黄强所部回驻广州。[87]不久后,拥护孙中山的黄明堂在钦廉起兵,雷州局势再次陷入混乱,有号称“镇雷司令”的民军乘虚而起,商民电请黄强回师。[88]8月中旬,黄强似有率兵回雷的计划[89],但所部却乘坐军舰在阳江登陆与黄明堂部交战[90],并于8月26日得胜返回广州。[91]1922年11月,第七路军副司令黄业兴叛陈附孙[92],1923年初,黄强寄寓香港。1924年起浪迹南洋,直到1927年受陈铭枢邀请回国工作,次年起领导开发海南岛,有修路和开发农矿等建设,取得相当成绩[93],却因为粤局变动而中断离琼,令人遗憾。

雷州剿匪是黄强第一次出洋回国后“最为艰难的工作”,而“六·一六”兵变则揭开了他“毕生遗憾而最痛心的一页”[94],被迫流亡海外数载。雷州匪患在1922年下半年复炽,并延续十一年之久,竟延至1933年方告彻底肃清。[95]大量民众蒙难和流离失所,地方民生与经济深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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