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速公路立交布置规划

高速公路立交布置规划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速公路立交的布置规划,应以现有道路网或已批准的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交通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等确定,为交通流发生源提供便捷出入口。日本按照高速公路所经城市的入口设置立交的数量,其标准见表7-1。

高速公路立交布置规划

高速公路立交的布置规划,应以现有道路网或已批准的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交通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等确定,为交通流发生源提供便捷出入口。

1.立交位置选择

立交位置一般应选择在地势平坦开阔、地质良好、拆迁较少及两相交道路均具有较高的平、纵线形指标处。

公路立交位置的确定是立交规划与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对立交进行规划时,除考虑立交在整个道路网中的作用外,要考虑现状公路网,规划公路网,地形与地物条件,立交前后的其他立交、桥梁隧道等构造物,立交附近的城镇规划,立交周围其他运输设施等因素。

高速公路立交造价高,占地大,立交又是高速公路与其他集散道路联系的最重要的手段,因此,高速公路立交位置的确定首先要考虑公路网的规划要求。在现状公路网与规划公路网不一致时,通常立交的位置应根据规划确定,再用修建连接线的方法与现状路网沟通。

此外,在丘陵和山岭区,立交的位置和形式应考虑充分利用地形,以减少桥梁等结构物,从而降低造价。

在平原区或靠近村镇的地方,应考虑少占农田和避让村庄,减少高速公路立交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影响。

2.立交的间距

为了既保证高速公路主线的行车质量,又满足为周边地区服务的要求,高速公路上立交的间距应选择适当。立交的间距过大,对周边地区的服务作用就小,同时高速公路本身的使用效益也会降低;立交的间距过小,车辆进出高速公路过于频繁,会影响主线上的行车质量和安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立交服务区域的大小 立交间距首先要考虑交通需求,立交所服务的城镇或其他节点的规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通需求。通常,大城市和重要工业区周围的互通式立交间距应为5~10km,一般地区互通式立交的间距为15~25km。日本按照高速公路所经城市的入口设置立交的数量,其标准见表7-1。

7-1 日本的立交数量设置标准

978-7-111-48940-5-Chapter07-2.jpg(www.daowen.com)

(2)相邻立交之间的交织段最小长度要求在立交入口匝道的合流点到下一个立交出口匝道的分流点之间,车辆有交织行驶的情况,这段道路的长度必须不小于车辆交织所需的交织段最小长度。日本设计规范要求最小交织段长度应为150~200m,德国设计规范则规定这段长度不应小于2700m。

(3)驾驶员判别交通标志的时间为了使驾驶员能在一定距离内预先看到前方的交通标志,德国设计规范规定驾驶员能够反应所需的路线长度为600m。

(4)我国规范规定JTGD20—200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规定互通式立交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km,最大间距不应大于30km。

3.立交与其他设施的间距

互通式立交与相邻的其他有出入口的设施和隧道之间的距离规定如下:

1)互通式立交与服务区、停车区和长途汽车停靠站之间的距离应能满足设置一系列出口预告标志的需要。当条件受限时,间距可适当减小,而入口渐变段终点至下一个出口渐变段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

2)隧道出口与前方互通式立交间的距离应满足设置一系列出口预告标志的需要。当条件受限时,隧道出口至前方互通式立交出口渐变段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

3)互通式立交与前方隧道进口间的距离应满足标志设置和标志以后对洞口判断的需要。

互通式立交与相邻的其他设施间的最小间距见表7-2。

7-2 互通式立交与其他相邻设施间的最小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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