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工作既关系到城市内各建设项目的全面安排,也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组织。城市规划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如总体规划中要解决的人口规模、城市性质、土地利用、城市发展方向、建设项目数量及规模、原料、动力及劳动来源等问题;详细规划中要解决的居住面积定额、居住用地指标、住宅选型、各类用地标准问题等,都不是单纯的技术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力配置、生产发展水平、城乡关系、消费和积累比例等根本性的战略部署问题,涉及各经济部门,并与国家及地方的方针政策有密切关系。因此,城市规划工作首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二)城市规划工作的综合性
人是城市规划的主要服务对象,城市规划必须给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因而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学内容;城市规划必须考虑到国民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情况,在需要和可能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抉择,力求用较少的投资解决更多的问题,因而涉及经济方面的问题;城市规划不仅要从原则上确定如何建设城市,还要具体布置建设项目,研究建设方案,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一定的技术手段,因而涉及大量的工程技术问题;城市规划除了从物质上给人们创造必要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外,还需要给人们提供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这就需要研究城市空间的构成,讲究构图技巧,因而进入了艺术的领域。由于城市规划牵涉的问题方面多,内容广泛而复杂,因而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在制订方案的时候,需要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寻求最佳的解决模式。事实上,即使在某个单一领域内,也存在综合性问题,如工程规划中,不仅要处理单项工程设计中的问题,还要综合协调各项工程设计之间的关系。这均反映出规划工作的综合性特点。
(三)城市规划工作的长期性
城市规划既要考虑到当前现实的可能,解决近期的建设问题;又要有长远观点,充分估计到以后的发展要求,留有充分的余地。即,既要有现实性,又要有预见性,并留有一定的弹性。
但应看到,城市规划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因为每一个时期的规划,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方针政策制订的,是一定物质和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反映该时期城市的特点。然而,社会是发展的,条件是变化的。对于经常变动着的因素,一个时期的城市规划不可能预计得完全准确,因而必须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随时加以调整和修改,不可能长期维持不变。当然,就某一时期而言,城市规划是根据当时的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和一定程序制订的,就应该保持它的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作为指导该时期城市建设的依据。(www.daowen.com)
(四)城市规划工作的地方性
城市规划虽然具有许多共同性的问题,但每个城市的规划又都是一项地方性的事业。每个城市的地理、历史条件各不相同,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应起的作用也不相同,因此,规划的任务、内容和方法就不可能完全一致。规划中必须对每个城市的条件、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在这个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订方案。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需要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注释】
[1]任雪冰.城市规划与设计[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9:1-7.
[2]王克强,石忆邵,刘红梅.城市规划原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2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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