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与此相适应,规划设计就有不同的阶段。按我国的情况,一般分为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修建设计四个阶段。[2]
一般所说的城市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两个部分。区域规划是在更大范围内对各项建设进行综合布局的规划,与生产力布局和国土规划紧密关联。修建设计是对近期拟开发地段的建设项目进行具体的方案和施工设计。因而,它们有时并不算在城市规划的范围之内。但尽管如此,它们和城市规划之间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规划按要求应该在区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城市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家总的战略部署。修建设计是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施,它应该满足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城市规划也正是在给修建设计提供依据的过程中起到指导建设作用的。
(二)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
区域规划是一定地区范围内整个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因而它需要对该地区的工业、农业、城镇、居民点、交通运输、动力、水利、林业等各种建设项目和工程设施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其主要内容大体包括:①区域经济发展方向预测;②工业企业布局;③农业布局及土地利用规划;④城镇体系布局及风景、休疗养区分布规划;⑤区内主要基础设施的综合安排及各项专业规划;⑥区域环境保护、治理对策和主要措施。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主要阶段,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的现状条件、地域环境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控制性计划,对城市中一定期限的各项建设进行全面安排,综合平衡。总体规划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用地的战略布局等原则问题上。其具体工作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①收集调查有关城市规划工作必需的基础资料,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②论证城市发展依据,确定城市性质,预测人口规模和发展方向,选定有关的规划定额指标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③选择城市用地,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计算城市各项用地规模;④确定城市布局形式和功能分区;⑤确定城市主要干道走向及道路系统,制订城市对内、对外交通规划;⑥确定市区中心,安排主要公共活动用地及主要公共建筑物位置;⑦制订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⑧制订城市郊区规划;⑨制订各项公用事业、市政工程管网及基础设施规划;⑩确定近期建设地区,制订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估算近期建设总投资;⑪拟定实施规划的步骤和措施。(www.daowen.com)
对于某些类型的城市来说,还需要根据情况,相应制订旧城改建规划、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城市防洪防震规划等作为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四)城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后期阶段,详细规划的任务是在近期拟建设的地段上进行具体的规划布局以确定各项建筑物、道路、绿地和工程设施的安排,为各项单项设计提供依据。其主要内容如下:①了解建筑地段现状,确定地段边界条件(建筑及道路红线、坐标、标高、工程管网情况);②估算地段规划人口,计算各建设项目数量、规模、用地,计算拆迁面积,估算拆迁工作量;③选定住宅、公共建筑或其他辅助建筑设计类型或标准图;④确定建筑地段内部布局结构和道路系统(包括广场、停车场等);⑤按功能及空间艺术、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地段内各项建筑的具体位置和用地界限;⑥规定规划区内各级道路(包括广场)的建筑红线、道路断面、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⑦确定绿地系统,必要时进行种植设计或其他绿化详细设计;⑧确定拟建的市政工程管线和工程构筑物位置、走向及控制标高;⑨编制竖向规划,确定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控制标高;⑩估算建筑投资,编制综合概算,提出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近年来,一些大城市还采取在总体规划后编制分区规划或控制详细规划的做法,以此作为总体规划的补充,并与实施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五)修建设计
对详细规划中拟进行修建的项目所进行的具体施工设计,都包括在修建设计的范围内,如确定各建设项目方案、绘制施工图、进行各工程专项的技术设计、管线综合,直到进行工料分析,编制造价预算,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等。修建设计是施工的依据,一般由各专业部门提任,其具体内容随项目性质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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