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解析董事会问题与研究院发展或大学的意义与清华发展计划

解析董事会问题与研究院发展或大学的意义与清华发展计划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董事会问题也和清华根本发展上有关,闻现在外部当局,正准备改组,此一层不久或可办到。关于研究院发展计划,在大学院未成立以前办法约无大变更;大学院成立之后,则斟酌情形,添设别科门。

解析董事会问题与研究院发展或大学的意义与清华发展计划

这个题目,范围有点太大,似乎不晓得从何说起;但各系既已分别另行介绍,故此处只就大纲(《清华学校组织大纲》)上最要言之,有下列数点:

(1)清华发展的根本问题须看财政情形如何以为定。年来财政拮据,第二批美国赔款,清华既毫无所得,而每年经常费不过五六十万。以此经费而维持现状,固绰绰有余;以言发展,便感到相当困难。董事会问题也和清华根本发展上有关,闻现在外部当局,正准备改组,此一层不久或可办到。

(2)清华行政各部分现已发展到相当地步,将来可不再扩充;现在要竭力发展的就是教学部分——多聘好教员,增加教学设备,此为将来发展的主要点。

(3)现在大学有专修科目的共十一系,在短期间内应逐渐设立的当为哲学数学等系。

(4)关于研究院发展计划,在大学院未成立以前办法约无大变更;大学院成立之后,则斟酌情形,添设别科门。此时尚难预定。

(5)建筑方面,最近要即行建筑者为生物学馆,其次为工程系实验室,图书馆因近来书籍骤增,不敷应用,也须扩充。

(6)学生人数方面,近因宿舍不够,所以不能多招,将来宿舍扩充,学生人数亦可逐渐增加,至全校一千多人时为止。

(7)现在留美预备部学生三班毕业以后,关于留美学额一层取公开考试办法,早经学校宣布,将来举行时,大约还须另有组织。

1927年

附:清华学校组织大纲

第一章 学制总则

第一条 本校设立大学部及留美预备部。

第二条 凡留美预备部学生毕业后一律资送赴美留学,该部至民国十八年停办。

第三条 大学部分本科及大学院(大学院未成立前暂设研究院)。

第四条 本校学程以学系为单位。

第五条 大学部本科修业期至少四年,学生毕业后给学士学位

第六条 大学院未成立之前暂设研究院,先办国学一门,以后斟酌情形逐渐添办他门,至民国十九年大学院成立后研究院即行停办。

第二章 校 长

第七条 本校校长统辖全校事务

第三章 评议会

第八条 本校设评议会,以校长、教务长及教授会互选之评议员七人组织之,校长为当然主席。

第九条 评议会之职权如下:

一、规定全校教育方针

二、议决各学系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三、议决校内各机关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四、制定校内各种规则;

五、委任下列各种常任委员会:

甲、财务委员会

乙、训育委员会

丙、出版委员会

丁、建筑委员会

六、审定预算决算;

七、授予学位;

八、议决教授、讲师与行政部各主任之任免;

九、议决其他重要条件。

第十条 评议员之任期一年,于每年五月改选。

第十一条 评议会之细则另定之。

附注一:关于第九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各项之事件,评议会之议决经教授会三分之二之否认时应交评议会议

第四章 教授会

第十二条 本校设教授会,以全体教授及行政部各主任组织之,由校长为主席,教务长为副主席。

第十三条 教授会之职权如下:

一、选举评议员及教务长;

二、审定全校课程

三、议决向评议会建议事件;

四、议决其他教务上公共事项。

第十四条 教授会之细则另定之。

第五章 教务长

第十五条 本校设教务长一人(名誉职),综理全校教务,由教授会选举之,任期二年,于五月改选。(www.daowen.com)

第十六条 教务长之职权如下:

一、召集各系主任会议办理下列事项:

甲、编制全校课程

乙、考核学生成绩

丙、主持招考及毕业事项

丁、汇审各系预算

二、施行学生训育;

三、指导学生事业。

第六章 学系及学系主任

第十七条 本校得依课程之性质设立若干学系。

第十八条 学系以本系教授、讲师、教员组织之。

第十九条 学系主任(名誉职)由该系教授、教员于教授中推举之,任期二年,于五月改选。

第二十条 学系主任之职权为召集学系会议办理下列事项:

一、编制本系课程;

二、编制本系预算;

三、推荐本系教授、讲师、教员及助教;

四、审定本系图书仪器之购置及其他设备;

五、保管本系一切设备;

六、讨论本系教学及学生训育问题。

第七章 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校得依行政之需要设若干部。

第二十二条 每部设主任一人(或酌设副主任)、事务员及助理员等若干人,分掌各该部事务,概由校长委任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大纲之修正得由评议会以三分之二之通过提出,于教授会讨论决定之。

第二十四条 本大纲自公布之日施行。

民国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订

(按:现在学校组织之上尚有董事会,董事会隶属于外交部。惟现在董事会正在改组期内,将来新董事会与外交部之关系如何,亦尚未确定,故此处均暂不涉及。)

附现任重要职员如下:

校 长:曹云祥

教务长:梅贻琦

评议会九人:曹云祥(主席)

      梅贻琦(兼训育委员会主席)

      戴志骞(兼财务委员会主席)

      吴 宓(兼出版委员会主席)

      杨光弼(兼建筑委员会主席)

      赵元任 陈福田 朱君毅

      赵学海

各行政部:

     图书馆主任:戴志骞

     庶务处主任:李仲华

     会计处主任:瑞 光

     注册部主任:王芳荃

     招考处主任:章 寅

     体育馆(部)主任:马约翰

     秘 书:王曾杰 何林一

     校 医:赖福斯 李 冈

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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