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樟林这片土地作为海防、交通、贸易的重镇,一夕也没有平静过。尤其是经历了“康熙斥地”之灾,“屋宇,砖石,物件,树木,悉被未迁之人,搬斫已尽”[3]。无辜迁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加上疫病流行,天灾难避,几年间,死亡人数大增,人口锐减。正如《粤游纪略》所述:“断墙残壁,骷髅枯骨,隐现草间,乡村墟市尽废,目睹一片荒凉。”澄海斥地五年,被迫离乡背井,因饥寒而死于他乡者不计其数。
康熙元年(1662)正月二十九日,清廷告示澄海、饶平一带迁地,除南洋不迁外,以港口、南洋、南砂寨、樟林、鸿沟、饶平县属盐灶村、仙村立为边界,所有界外乡村,都属边海,要遵旨迁移内地。而且迁地之后,不许出界耕种,不许复出界外盖屋居住。“如有故犯,俱以通贼处斩。”
海禁政策严重阻碍海外贸易的发展,给沿海人民造成巨大的痛苦和灾难,经济衰败,粤、闽、浙各省地方官吏竭力反对,清廷被迫于康熙八年(1669)宣布部分地区展复。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才正式停止海禁。
展复之后,樟林开市成为清代苏湾都军事、政治、交通、经济的中心。巡检司、守备署、汛署、驿塘的陆续建置,八街六社的逐步建成,为樟林后来的繁荣和发展奠下了坚固的基础。
开放海禁,沿海港口获得生机,樟林地位逐步上升。雍正七年(1729),樟林改称樟林镇,这时设在本埠的东陇河泊所也改为樟林镇巡检司。明清通常设巡检司于关隘之地,巡检官是县令的属官,以巡逻、逮捕盗贼为职责,由此可见樟林政治、军事地位之日益重要。不过樟林作为一个港埠这时仅处在初创阶段而已。到了18世纪中叶,樟林才开始迅速发展,进入了全盛时期,繁荣时间跨越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四朝,历100年有余。
樟林经济地位的上升,同清廷海外贸易政策和社会问题息息相关。闽粤沿海各县长期是缺粮地区,当时福建巡抚高其倬为解决粮食问题,启奏朝廷开放南洋贸易。据《清史稿》载,康熙对礼部官员说:“暹罗米甚丰足,若运米赴福建、广东、宁波三处各十万石贸易,有裨地方,免其税。”礼部官员遂和暹罗使臣议定“年运三十万石”。[4]这一年是康熙六十一年(1722),是中国官方大批量进口暹罗大米的最早贸易记载。“年运三十万石”对于时局来说也许是杯水车薪,但这一开端,却为潮商带来了新的机遇。当时,暹罗大米一石仅卖二三钱银子,而中国正常米价一石要七八钱银子。商人无利不起早,运销大米的高额回报,一下子拉动了东南亚三大米市(曼谷、西贡、仰光),激活了暹罗至樟林的海上通道。原来“办洋船”的潮商是非法下南洋,而今变成了合法经营;原来从东南亚开来的木帆船只能偷偷靠岸,而今准许运米的外国商船在中国可以上牌照自由出入。再之,朝廷还给米业大亨授予花翎顶戴,封官赐爵。这也是樟林民宅中有数量不少的“朝议第”“大夫第”的原因。(www.daowen.com)
米让红头船的货运忙碌起来,让潮商的地位突显起来;米让樟林埠热闹起来,成为岭东入口米粮、北货和出口食用百物的集散地。
新兴街朝议第 陈琦/摄
南社大夫第 陈琦/摄
乾隆年间粤海关在澄海设立税馆共5处,计有樟林口、东陇口、南关口、卡路口、南洋口等。税馆的任务是查验进出口货物,按则征税。据嘉庆《澄海县志》称,当时广东每年从澄海五口征得的税款举足轻重,占全省总额的五分之一。樟林虽是东陇口的小口,却是商埠的所在地,经济地位重要。
嘉庆年间樟林持续发展。嘉庆末年,潮州米荒,澄海知县尹佩绅到樟林港动员商家船户往厦门、台湾贩米平粜。在两三个月之间,闽粤两省的青头船、红头船停满了樟林、东陇码头,关口登记入口米船多达118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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