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是个多民族省份,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朝鲜族、蒙古族、满族尤以能歌善舞著称,而吉林这块土地又是闻名全国的汉族舞蹈——东北大秧歌的故乡。吉林省几代舞蹈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使舞蹈文化成为吉林人民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吉林省舞蹈创作获得新生,进入发展的新时期,并在发展中趋向成熟,走向繁荣。涌现出来的一大批优秀作品和舞蹈人才表明,吉林省舞蹈创作迎来前所未有的繁荣发展时期,全省舞蹈创作的整体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
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于其更有利于主题的演绎,以及舞者情绪和形体艺术个性的表达,而得到充分的发展,这与以前大量的群舞作品形成明显对照。如吉林省在1980年第一届全国舞蹈比赛的获奖作品《节日的金钹》(三人舞)、《喜迎春》(独舞);1986年第二届全国舞蹈比赛的获奖作品《垂柳》(独舞)、《福到满家》(独舞)、《春香与李梦龙》(双人舞)、《飞绢传情》(双人舞);1995年第三届全国舞蹈比赛的获奖作品《心弦》(独舞)、《耕者恋》(三人舞)、《长白瀑布》(独舞)、《大姑娘美》(三人舞);1991年全国少数民族舞蹈比赛的获奖作品《端午之喜》(双人舞)、《摘月亮的少女》(双人舞)、《捶衣舞》(独舞);1992年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比赛的获奖作品《海东青》(三人舞)等。这个时期吉林省有几部群舞作品,如《青山恋》《花潮》等也先后获国家奖,但相比而言,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日益成为一种贴近时代和舞者个性及心灵的生命艺术形式,并取得可喜的创作成就。
经过几十年的舞蹈文化和舞蹈创作积累,以大型舞剧《人参女》(1989)、《春香传》(1990)、《长白山天池的传说》(1992)、《长白情》(1997)这四部作品为代表,舞剧创作成为吉林省舞蹈创作综合实力和艺术水准不断提高、走向成熟的体现,标志着吉林省舞蹈艺术的繁荣和进步。这四部大型舞剧作品无论从艺术规模和内容质量,还是从编导、表演到音乐、舞台美术、灯光、服装等诸方面,集吉林省舞蹈文化之大成,是吉林省舞蹈文化发展的重要标志。(www.daowen.com)
1986~2000年,吉林省舞蹈创作继承和发扬前辈艺术家植根于民族民间舞蹈沃土,融汇创造的优良传统,使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民间舞蹈语言不断发扬光大,形成吉林省舞蹈创作一脉相承且新意迭出的主流态势,吉林省舞蹈工作者为丰富中华民族舞蹈艺术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在此基础上,舞蹈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个性化的小型舞蹈和综合性的大舞剧,情绪舞和情节舞,以及传统风俗题材和现实生活题材、历史题材、神话幻想题材等,都成为吉林省舞蹈艺术家艺术创作的探索空间和有效途径,舞蹈创作呈现出百花齐放,佳作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以省歌舞剧院、延边歌舞团、吉林市歌舞团、前郭歌舞团为骨干的舞蹈创作基地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编、导、演、音乐、舞美等综合艺术水平有所提高;吉林省舞蹈家协会的组织活动不断提高质量;全省舞蹈艺术教育得到普及和重视,这些因素也都有力地促进吉林省舞蹈艺术事业的发展。
继1985年省舞蹈家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后,1990、1995年相继召开第三届、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吉林省舞协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使吉林省的舞蹈艺术事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很大作用。特别是在舞蹈创作、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普及以及舞蹈评论、挖掘、整理等工作都取得很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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