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造、生产性设备及配套工程安装所需的费用。它包括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其中,建筑工程费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的建造、装饰费用;安装工程费是指设备、工艺设施及其附属物的组合、装配、调试等费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两种不同的方式划分,即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和按工程造价形成划分,其具体构成见表2.2。
注意:建标〔2013〕44 号文主要从消耗要素和造价形成两个视角对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了划分。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工程实践中,施工企业基于成本管理的需要,仍然习惯于按照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方式对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进行划分。为兼顾这一实际情况,本教材仍然保留直接费和间接费这两个概念。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规费。
1)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费用构成及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包含工程设备,下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表2.2)。
表2.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
(1)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②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③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④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⑤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工日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生产工人的工日数量。它由分项工程所综合的各个工序劳动定额包括的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两部分组成。
日工资单价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市场调查,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参考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综合分析确定。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②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它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费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①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即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市场调查分析确定。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7 项费用组成:
a.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b.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c.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d.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e.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f.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g.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②仪器仪表使用费: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4)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②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⑦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⑧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⑨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⑩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⑪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⑫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⑬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⑭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企业管理费一般采用取费基数乘以费率的方法计算,取费基数有3 种,分别是:
①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②以人工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③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积累的工程造价资料辅以调查数据确定。
(5)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由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的利润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积累的工程造价资料,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确定。以单位(单项)工程测算,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
(6)规费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社会保险费:
a.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b.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c.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d.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实施方案已在12 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
e.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②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根据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人工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
社会保险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费率可以每万元发承包价的生产工人人工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含量与工程所在地规定的缴纳标准综合分析取定。
(7)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环境保护税。
①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按税前造价乘以增值税税率确定。
A.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增值税的计算。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前造价×9%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B.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增值税的计算。
·简易计税的适用范围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简易计税方法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a.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是指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 万元,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 万元,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也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税。
b.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c.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d.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 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简易计税的计算方法。
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征收率为3%,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前造价×3%(www.daowen.com)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
②附加税及环境保护税计算。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a.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它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b.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费率为3%,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c.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按照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其计算公式为: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d.环境保护税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按实计算。
2)按工程造价形成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费用构成及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见表2.2)。
(1)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①专业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②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各类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分部分项工程费通常用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即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其中,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是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见表2.3)。内容包括: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其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或摊销费等。
表2.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主要内容
续表
②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其内容由以下各项组成:
a.夜间固定照明灯具和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费用;
b.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的设置、移动、拆除费用;
c.夜间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施工人员夜班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
③非夜间施工照明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④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⑤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冬雨季天气原因导致施工效率降低加大投入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为确保冬雨季施工质量和安全而采取的保温、防雨等措施所需的费用。其内容由以下各项组成:
a.冬雨季施工时,增加的临时设施(防寒保温、防雨、防风设施)的搭设、拆除费用;
b.冬雨季施工时,对砌体、混凝土等采取的特殊加温、保温和养护措施费用;
c.冬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的防滑处理、对影响施工的雨雪的清除费用;
d.冬雨季施工时,增加的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冬雨季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
⑥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⑦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⑧脚手架工程费。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时可能发生的场内、场外材料搬运费用;
b.搭、拆脚手架、斜道、上料平台费用;
c.安全网的铺设费用;
d.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费用。
⑨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其内容由以下各项组成:
a.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制作费用;
b.模板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费用;
c.清理模板黏结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费用。
⑩垂直运输费。垂直运输费是指现场所用材料、机具从地面运至相应高度以及工作人员上下工作面等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其内容由以下各项组成:
a.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的制作、安装费;
b.行走式垂直运输机械轨道的铺设、拆除、摊销费。
⑪超高施工增加费。当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 m,多层建筑物超过6 层时,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其内容由以下各项组成:
a.建筑物超高引起的人工工效降低以及由于人工工效降低引起的机械降效费;
c.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及摊销费。
⑫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其内容由安拆费和进出场费组成。
a.安拆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具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b.进出场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⑬施工排水、降水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将施工期间有碍施工作业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水排到施工场地以外,以及防止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开挖深基坑出现基坑浸水,地基承载力下降,在动水压力作用下还可能引起流砂、管涌和边坡失稳等现象而必须采取有效的降水和排水措施的费用。该项费用由成井和排水、降水两个独立的费用项目组成。
a.成井。成井的费用主要包括:准备钻孔机械、埋设护筒、钻机就位,泥浆制作、固壁,成孔、出渣、清孔等费用;对接上、下井管(滤管),焊接,安防,下滤料,洗井,连接试抽等费用。
b.排水、降水。排水、降水的费用主要包括:管道安装、拆除,场内搬运等费用;抽水、值班、降水设备维修等费用。
⑭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⑮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沙漠或其边缘地区、高海拔、高寒、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费用。
⑯其他。根据项目的专业特点或所在地区不同,可能会出现的其他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及其包含的内容详见各类专业工程的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按照有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措施项目分为应予计量(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和不宜计量(不宜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两类。
①应予计量的措施项目。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其计算公式为: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不同的措施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不同的,分列如下:
a.脚手架费通常按建筑面积或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b.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费通常是按照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c.垂直运输费可根据不同情况用两种方法进行计算:按照建筑面积以“m2”计算;按照施工工期日历天数以“天”计算。
d.超高施工增加费通常按照建筑物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以“m2”计算。
e.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通常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数量以“台次”计算。
f.施工排水、降水费分两个不同的独立部分计算:成井费用通常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按“m”计算;排水、降水费用通常按照排、降水日历天数按“昼夜”计算。
②不宜计量的措施项目。对于不宜计量的措施项目,通常用计算基数乘以费率的方法予以计算。
a.安全文明施工费。其计算公式为: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
b.其余不宜计量的措施项目。其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其计算公式为:
措施项目费=计算基数×措施项目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后确定。
(3)其他项目费
①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②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形成的费用。
计日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效签证来计价。
③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包范围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施工单位投标时自主报价,施工过程中按签约合同价执行。
(4)规费和税金
规费和税金的构成及计算与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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