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监理:阶段、范围、内容与合同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阶段、范围、内容与合同控制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及时向本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阶段、范围、内容与合同控制

2.1 监理服务阶段

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某水电站工程的全过程监理(不含船闸部分)。监理时段包括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完建阶段的施工全过程。

2.2 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主要为:

(1)协助业主完成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2)准备工程。

(3)施工导流工程。

(4)左岸非溢流坝、电站主厂房、泄洪闸、右岸非溢流坝、副厂房、主变场、开关站等的土石开挖、基础处理、土石方回填、砌石施工、混凝土施工;砂石骨料、拌和等生产辅助系统。

(5)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

(6)协助业主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2.3 监理服务内容

2.3.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科学试验合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范围、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和初设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察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本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2.3.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及时提请业主按期供应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查与到货验收。

(5)审定承建单位提交的三材及其他材料的采购计划。

(6)其他相关业务。

2.3.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检查并督促业主按本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www.daowen.com)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按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进度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各种原因已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与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与保护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督促检查汛期防洪度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10)主持并进行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协议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与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2.3.4 咨询方面

(1)配合委托人聘请的咨询专家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与文件。

(2)对监理合同项目有关的咨询专家建议、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相应的书面意见。

2.4 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2.4.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周报、月报、年报,其主要内容为:根据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下列月报和年报: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度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施工进展情况。

(7)其他。

2.4.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设计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2.4.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文件。

2.4.4 监理机构提交的监理文件份数及时间要求

文件报送份数为4份,其中1份归档。周报为每周一,月报为月末,年报为1月20日。

另外,竣工决算后,监理部应提供工程全过程监理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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