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而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总体内容应力求统一,全面反映监理企业工作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因此,对整个监理工作的组织、控制、方法、措施等将成为监理规划必不可少的内容。这样,监理规划构成的基本内容就可以确定下来。至于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的监理规划,则要根据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所确定的监理实际范围和深度来加以取舍。
归纳起来,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包括:目标规划、监理组织、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
2.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统一,但各项具体的内容则要有针对性。这是因为所有建设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设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因此,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只有适应这个工程项目,具有针对性,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3.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建设工程编写的,而不同的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工程特点、工程条件和运行方式。因此,只有把握建设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监理规划的运行才是有效的,才能实施对这项工程的有效监理。
此外,监理规划要随着建设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在建设工程的运行过程中,内外因素和条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造成工程的实施情况偏离计划,往往需要调整计划乃至目标,这就必然造成监理规划在内容上也要相应地调整。同时,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进展,工程信息量越来越多,监理规划的内容也就越来越趋于完整。就一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规划来说,想一气呵成的做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即使编写出来也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施的价值。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这是建设工程监理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当然,编制好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其中水平比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www.daowen.com)
在监理规划编写的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同时还应广泛听取有经验的承包商的意见。
作为监理单位的业务工作,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可按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来划分,例如,可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每一阶段所输出的工程信息都为下一阶段提供了相应的规划信息,使监理规划能够动态地控制整个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
规范化、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标志之一。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能使控制活动的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从而使控制的规划显得更明确、更简洁、更直观。所以,编写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监理规划是否要经过业主的认可,由委托监理合同或双方协商确定。
从监理规划编写的上述要求来看,它的编写既需要由主要负责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又需要形成编写班子。同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有相关的任务和责任。监理规划涉及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各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当关注它,使监理规划编制得科学、完备,真正发挥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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