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协调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协调方法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建设各方相互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和协议。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协调方法

1.协调的依据和原则

当前,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普遍存在着面广量大、错综复杂、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协调者应坚持原则,紧紧地把握协调依据,实事求是地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1)协调的依据:

1)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法规、规范、标准。

2)国家计委、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项目建设所作的各种批文、批示。

3)国家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工期、总投资

4)投资各方达成的合资协议。

5)董事会或管委会历次会议纪要。

6)建设各方相互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和协议。

(2)协调的原则:

1)坚持国家利益和工程项目建设大局,以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为协调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实事求是,平等协商。

3)公正合理,兼顾合同双方的利益。

4)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融洽各方关系,有利于后续工程的进行。

2.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1)会议协调法。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2)交谈协调法。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www.daowen.com)

(3)书面协调法。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访问协调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

(5)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3.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都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有经济关系。监理机构协调参建各方关系时,主要依据合同,依据监理规范进行协调。监理规范对于协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都有具体的要求,对于协调的内容、方法、手段都有具体的规定,除了认真执行监理规范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作往来频繁,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是常有的事。双方除了共同履行好合同责任外,还应加强协作,施工单位要向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及时地提供项目管理规划、生产计划、技术措施、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建设单位除了抓紧资金的落实外,应按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地质资料、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解决问题,排除障碍。对招标、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变化,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

(2)勘察设计单位的协调。主要是地基处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修改设计、工程概算、隐蔽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上要密切配合。若发生质量事故,要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监理应及时报告业主,要求设计单位修改,以免造成损失;若监理单位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要主动向业主推荐,支持设计单位技术创新。

(3)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协调。要充分依靠供应合同,运用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搞好协作配合,还要充分发挥企业法人的社会地位和作用。

(4)协调好工程外部与工程建设的关系。如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等,他们对工程建设起着一定的或决定性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监理协调这方面问题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守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很多,监理首先要学法、懂法,还要守法、执法,用法指导建设,保护自己,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

2)遵守公共道德。工程建设具有露天性、社会性、长久性,很多方面都涉及公共利益。监理不仅要用公共道德约束自己,而且应当监督参建各方遵守公共道德,使矛盾在公共道德的标准下解决,争取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争取良好的社会环境。

监理通过协调,使参建各方减少摩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大家能够协同作战,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环境,确保监理的总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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