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以及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和工程咨询单位都属工程监理企业。
2.监理单位的类别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1)公司制监理企业。监理公司的种类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www.daowen.com)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按其投入公司资本额的多少,享有大小不同的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参与权和对管理者的选举权。公司则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并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目前提倡组建的主要公司类别之一。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经济责任。同时,以其所持股份的多少,享有相应的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大量存在的公司组建形式,监理单位也多是这种类型。
(2)合资监理单位。这种组建形式是现阶段经济体制形态下的产物,它包括国内企业合资组建的监理单位,也包括中外企业合资组建的监理单位。合资单位合资各方按照投入资金多少或按约定的合资章程的规定对合资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合资监理单位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3)合作监理单位。对于风险较大、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监理,一家监理单位难以胜任时,往往由两家甚至多家监理单位共同合作监理,并组成合作监理单位,经工商局注册,以独立法人的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合作各方,按照约定的合作章程分享利益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两家和几家监理单位仅仅合作监理而不注册,不构成合作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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