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监理工程师系指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人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指经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经批准获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并非国家现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一个分支,而是指工程建设监理岗位职务和执业资格。按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获得这一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已取得我国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监理工程师按专业性质设置岗位。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的这一特点,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对一个专业人员来说并非是终身职务。只有在监理单位工作、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才可能成为监理工程师。反之,对一位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来说,如果他脱离了监理单位,不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监理工程师资格也将被取消。
监理工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必须服务于专业的社会监理单位或者兼承建设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工程咨询和施工等单位。监理业务只能由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社会监理单位承担。
2.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对于一个监理工程师来说,其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要求,大体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监理工程师作为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骨干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这样才能保证在监理过程中能够抓中心、抓方法、抓效果,把握监理的大方向和大原则的正确,才能起到权威作用。监理工程师的理论水平来自本身的理论修养,这种理论修养应当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工程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方面应当具有较高的造诣,并能联系实际,从而使监理工作有根有据,扎实稳妥,这是使监理工作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保证。其次,应当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理论,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在解决实际问题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根本上解决和处理问题。
(2)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作为一名合格出色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也可以说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是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重要条件。工程监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而且监理活动的进行又往往伴随着工程项目的动态过程。因此,监理工程师需要在动态过程中实施监理。从监理的主要工作来看,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贯穿于整个监理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经验和阅历。见多识广,就能够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加以预见,从而采取主动控制措施;经验丰富,就能够对突然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方法加以处理。积累工程经验相当于建立存储解决工程问题的“方法库”,对“常见病”,可以按惯用“药方”有效解决,对新问题,可以借鉴类似问题的解决方法。因此,丰富的工程经验是胜任监理工作、有信心做好监理工作的基本保证。
监理工程师需要设计方面的经验,需要施工方面的经验,因为这两方面构成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承建方的基本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监理工程师需要工程招标方面的经验,因为协助项目法人选择理想的承包单位是项目法人的基本需求,也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先决条件。监理工程师需要各类工程项目方面的经验,需要积累工程项目环境经验,包括项目的自然环境经验和社会环境经验,这是因为工程项目的实现总是与环境息息相关的,环境既能对项目带来干扰又能输入营养,了解环境、熟悉环境并对环境具有一定的适应性,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www.daowen.com)
工程经验历来作为监理工程师的重要素质之一。国内、国外对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确认,都把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条件。所以,监理工程师具有丰富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是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条件。
(3)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监理工程师要向项目法人提供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就应该能够发现和解决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能发现的和不能解决的复杂问题。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高于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在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方面应当掌握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并达到能够解决和处理工程问题的程度。
(4)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足够的管理知识。监理工程师要向项目法人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熟知国家颁发的建设法规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同时还要具备一定水平的行政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这是由他们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处的管理核心地位决定的。因此,监理工程师要胜任监理工作,就应当有足够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其中,最直接的管理知识是工程项目管理。
(5)监理工程师应当熟知法律、法规知识。监理工程师要协助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工作,协助项目法人起草和商签承包合同,并进行工程承包合同实施的监督管理,就必须熟知《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同时还要具备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监理工程师要做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懂得法律,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必须有高尚的品德,公正地处理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尤其要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所以,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以及合同知识,对监理工程师是必不可少的。
(6)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足够的经济方面的知识。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备足够的经济方面的知识。因为从整体上讲,工程项目的实现是一项投资的实现。从项目的提出到项目的建成乃至它的整个寿命期,资金的筹集、使用、控制和偿还,都是极为重要的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要做好各项经济方面的监理工作,他们要收集、加工、整理经济信息,协助项目法人确定项目或对项目进行论证;他们要对计划进行资源、经济、财务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对各种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及概预算审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价值分析、工程结算等。经济方面的知识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业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门专业知识。
除了以上六部分外,监理工作还需要一些其他方面的知识。例如,监理要在不断地协调中开展工作,就需要掌握一些公关知识和社会心理学知识等。
以上所归纳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的知识,是他们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他们应当做到“一专多能”。某位监理工程师,他可能是技术方面的专家,同时又懂得管理、经济和法律方面监理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他是管理方面的专家,同时应当懂技术、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监理所需知识;他是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同时应当懂得技术、管理和经济方面的基本知识。建设监理需要“通才”,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应当具备综合性的特点。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专长”,应当对工程建设的某些方面具有特殊能力。只有这样,才符合建设监理对于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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