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困难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不高,不具备推动村庄发展建设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财政投入对助推困难村走出困境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政府应保证四方面基本财政支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困难户基本生活支出,并增加偏远地区村镇和经济实力较弱的村镇的转移支付水平。在保证农村基本财政支出水平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困难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照城镇一体化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全面推行农村“六有六化”建设。
二是,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人才为农村发展建设提供重要的动力源泉和人力资源支撑,特别是困难村更需要优秀人才发挥作用。1.“脱贫先治愚”,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和人文素质,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2.鼓励各类人才到村服务、创业,为困难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项目对接、利益共享的新机制,鼓励各类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资金参股、贸易合作等方式,到村创业兴业。3.深化党管人才,强化党对农村人才建设的领导,完善农村干部队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农村干部人才后备机制;鼓励、吸引农村大学生回乡参与村庄治理和发展建设。4.继续深化结对帮扶困难村,选派“第一书记”挂职。自2013年8月,天津市委选派各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700余名优秀党员干部组成342个帮扶组到500个困难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为困难村提供规划、资金、项目、技术、信息、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帮助支持。(www.daowen.com)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规范扶贫的操作流程,强化监督问责。一方面是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另一方面,加强对干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监督问责。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大治懒治庸治散治软力度,促进其发挥带领当地民众脱贫的积极性。完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村干部每年分别向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上级单位述职,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对村干部进行综合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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