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经后代多次增补,所以原貌眉目难分,据清朝嘉庆间孙星衍依元本校刊和岱南阁丛书等原版是5卷,53条,其所包括的内容摘录如下:
有条令(检验人员的职责),检复总说上、下,疑难杂说上(卷1)、下,初检、复检、验尸,妇女附小儿尸并胞胎,四时变动(尸体),洗罨,验未埋瘗尸,验已殓殃尸,无凭检验……(卷2)验骨,论骨脉要害去处……各种死因的区别,如16条,自僵死、猝死;19~22条,自缢,打、勒死、假自缢,溺死,他物手足伤死;25~30条,尸首异处,火烧死,汤泼死,服毒,病死,针灸死;33~46条,受杖死,踩死,塌压死,压塞口鼻死……牛、马踏死,车轮拶死,雷震死,虎咬死,蛇、虫伤死,酒食醉饱死……此外,还有47条仰卧停泊赤色(尸斑)以及51条辟秽方,52条救死方……(卷3至卷5)。
条令指出司官与仵作的责任,接受任务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出发和履行自己的职责,违反者要受处分。如:“诸尸应验而不验,或受差过两时(即四小时)不发(过夜不计,下条准此),或不亲临视察,或不定要害致死之因,或定而不当,各以违制论。”
“四时变动”是总结不同季节尸体的情况,和如何区别腐尸、常尸的检验规格,如:“盛寒五日,如盛热一日时……;春秋气候和平,两三日可比夏一日;八九日可比夏三四日。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坏,瘦老者难坏。”还提示仵作:“南北气候不同,山内寒暄不常,更在临时通变审察。”
上述《洗冤集录》之后,在元有《平冤录》与《无冤录》两书;明王肯堂有《洗冤录笺释》;1694年(清康熙三十三年)有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在《洗冤集录》增补不少内容;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曾恒德将《馆本洗冤录》用表解方式加以分析,名《洗冤录表》。1796年(嘉庆元年)武林王又槐就原录门类,增加补辑,名为《洗冤录集证》;1832年(道光十二年),经会稽阮其新刊正,称为《补注洗冤录集证》;1837年(道光十七年)元和张锡藩合诸篇校正考订,分其段落,正其句读,使条分缕析,节目了然;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萍乡文成并就平昔闻见所及与斯集可相发明者,加以修订,亦向列入顶批,则加套板黄字以资区别,并将嘉定瞿中榕《洗冤录辨正》,古雁门郎锦麒辑的《检验合参》及襄平姚德豫著《洗冤录介》列于书之末卷,称为《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这是综合各家著作的全书。书中还附刊《洗冤录补遗三则》(1733年),蕲水汪歙编;《宝鉴篇》(1761年),崇川方汝谦牧园编;《验骨法并疑难检法》1册(1770年),安徽按察使增福辑;《洗冤录备考十一则》(1777年),山东国拙斋中丞颁发。故此书一出,则以前的检验书籍就很少流行了。(www.daowen.com)
《洗冤集录》不仅在国内有很大的影响,后来又流传到国外,许多国家法医学界都很重视。到了现在有日、朝、荷、英、德、法、苏等七个国家的译本,并且在这些国家法医学界有很高的评价,都认为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名著,这是祖国法医学界的光荣。该书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对法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从以上来看,宋慈可算是祖国也是世界法医学的奠基人。
注:原文有若干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限于篇幅,一并删除。
《建阳文史资料》第6辑,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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