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培基
宋慈(1186—1249年)是世界法医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他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法医学领域中最早的一部专著,完成于淳祐七年丁未(1247年),它比西方17世纪初的意大利法医学家菲德里(Fortunato Fedeli)的著作早了三百五十余年。早在一百多年前的晚清时代同治、光绪年间(1862—1908)就译成近十种文字,逐渐传到国外,成为世界上伟大的和最早的法医学权威著作。在国内,历经元、明、清三代王朝将近七百年,都作为刑法官吏的必读之书。
但是,在这几百年中,凡涉及这部法医著作时,对著者宋慈的生平都有“其详不可得而闻”之感。请看以下史料:
1.清廷修纂《四库全书》,著录此书时,只简单介绍其内容,未详著者生平,乾嘉大师钱大昕也认为宋慈的始末不详。
2.宋理宗时,宋慈四任提典刑狱(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各地),但《宋史》无传,相关的地方志仅据《洗冤集录》著者原序作简略记载。
3.清人陆心源编《宋史翼》,为宋慈立传,基本上抄录了刘克庄(福建莆田人)所撰《宋经略墓志铭》(墓志原文载于《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59)。内容较以前的记载丰富,但错别字极多,有两处为影响全篇的错字:
其一,是把墓志主人的人名刊错。《后村先生大全集》是两宋时期的坊刻本(刻书快,错误多),墓志开始只称“宋公惠父”,文章结束时方称“公讳普,惠父字也”。当时想当然地认为“普”与“慈”二字在行书草书上极易相混(形近字),“普”字显系“慈”字之讹。况且古人“名”和“字”都是互相有关联的:名“慈”字“惠父”是符合“命名取字”之义,而刻成“普”字则与“惠父”之义毫无关系。可是,《后村先生大全集》所载墓志原文是“普”字而不是“慈”字。
其二,是把墓志主人的卒年因一个错字而生问题。墓志记载宋慈的卒年是“浮(淳)祐六年”,陆心源编的《宋史翼》以此为据,认为宋慈于“淳祐六年”(1246年)逝世,造成叙述失实的差错。传世的《洗冤集录》著者宋慈原序明明记载着书成于“淳祐丁未”(何按:即淳祐七年,1247年),就是一个最可靠的证据。难道著者宋慈本人也会写错著作的年月吗?
以上这两个错误,应据历史文献《永乐大典》1894卷中的《临汀志》关于宋慈事迹的记载加以辨正:
“宋慈字惠父,建安人,有拨烦治剧才。绍定间(1228—1233),奉(招)捕使陈韡,牒差同李(召华)军监革(疑是错字)平汀寇叛。未几,剿渠魁于谈笑间,慈参赞之功居多。上功辟差知长汀县,转奉议郎。县治湫隘,慈皆撤而新之,使极壮丽。时当师旅饥馑之余,明于听断,境内大治。任垂满,差充督视行府干办公事。”(www.daowen.com)
《临汀志》最晚是元初的一部地方志,距《后村先生大全集》之成书时间,至多不过二三十年,原书早已失传。所载宋慈在长汀县令任内的事迹以及他和陈韡的关系,与《宋经略墓志铭》对照,完全符合。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一说法,再引证《后村先生大全集》146卷,忠肃陈观文(即陈韡)神道碑:
“(淳祐)七年(1247年),正月……公(陈韡)知枢密院、湖南安抚大使,兼知潭州……五月,就道……八月,抵潭州,密奏提刑宋慈所合大理诸蛮事宜……”
这篇神道碑碑文所载和(一)《宋经略墓志铭》、(二)《临汀志》、(三)《洗冤集录》著者原序,都互相吻合。以上文献确凿的记载,为历史上几百年间有关宋慈的生平问题作了辨正,作出明确的答案。
其一,墓志主人的名字是“宋慈”而非“宋普”。
其二,墓志主人宋慈的卒年是“淳祐七年”而非“淳祐六年”。
理由极其明显,陈韡的神道碑和宋慈的墓志铭,(1)二者皆出自刘克庄一人之手;(2)刘克庄和宋慈均为福建人,刘是宋的挚友,关系极深,绝不致弄错姓名和生卒年月。正因为当时的“坊刻本”刻字有误,而且错在要害处,所以在宋慈墓葬尚未发现以前,上述清廷的《四库全书》、《宋史》、《宋史翼》诸史书作者都不知宋慈是“何许人也”。
注:原文有若干注释和作者简介,一并删除。
《建阳文史资料》第6辑,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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