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溥的利华洋行,是靠珠钻生意起家的,虽很赚钱,但成交究竟有限,军火生意也非长久之计。利华洋行迁入汇丰大楼以后,李亚溥就开始在金融事业上打主意,设法加强他的经济实力。开始时,他在利华洋行里设立一个小额储蓄部,主要吸收小业主、小职员、小手工业者的存款,因为他考虑到大资产阶级是决不肯光顾的,不妨以小生产者为收储存款的对象。小额储蓄部开办以后,事与愿违,业务不大兴旺,但李亚溥并不因此气馁。他分析了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储户不愿意为零星存款跑来跑去,而汇丰大楼又有点令人望之生畏。于是,他就改变办法,即把小额储蓄改为人寿保险储蓄,把登门存款改为下户收费,要使储户感到既合算,又方便。
李亚溥规定的人寿保险办法是:投保人每月交保险费一元,保险期为十年,如投保人在十年内遇到非自杀性的死亡,即由利华洋行赔偿一百二十元;如投保人在十年期满时并未死亡,届期可无息退还本人一百二十元。但有一条,投保人必须在十年内连续交费,如有中断,已交之保险费即行没收。为了郑重其事,李亚溥对外挂了个“利华储蓄小人寿保险公司”的牌子,并在中国政府登记注册。保险业是个负有法权责任的行业,申请注册要有一定的条件约束,李亚溥便找到津渝铁路材料处长顾海田(曾任德义洋行买办)替他顶名备案,每月送给顾一份经理职务的干薪。一九三〇年正式开始营业。
李亚溥雇用了十几个招揽保险业务的跑合人,每人每月给予十至二十元的工资,另外按收取保险费的多少提付百分之五至十的佣金。这些跑合人每天不辞辛苦地到处奔走,一方面积极开辟新的保险户,另一方面按月向投保户收取保险费。李亚溥创办的这个人寿保险储蓄颇能迎合一般小市民的心理,每月支付不多,死了固然可得一笔保险费,不死也能积蓄一笔钱,因而上钩者大有人在,他们并不意识到自己受到李亚溥的盘剥。在小人寿保险初开办的第一年,收进的保险费就达到七万元之多。
李亚溥见到小人寿保险有利可图,又在北京开设了分公司,委托北京饭店经理邵宝元为分公司经理。此外,还向唐山等地扩展业务。
后来由于物价上涨,货币贬值,投保户受到很大损失,而李亚溥却利用存款投机牟利,大发其财。(www.daowen.com)
李亚溥在开设了利华储蓄小人寿保险公司之后,接着又开设了一个利华放款银行。在银行名称上冠以“放款”二字,纯属李亚溥招摇撞骗的生意经。金融机构经营存放款是互有联系的,没有存款便谈不上放款。李亚溥标榜“放款银行”给人以资金雄厚、专营放款的假象,他对外也故意宣扬说利华银行从国外吸收了大批存款,特意来中国放款的,以此招徠存款。实际上,利华的放款业务很少。
利华放款银行专门吸收军阀、政客、遗老、绅商等人的存款。缘自清末民初以来,上述一些有钱富户,惯于把钱存入外国银行,一则信用可靠,二则可以逃避中国政府的查问。但外国银行给息比较低,李亚溥便以高息诱引,于是存款源源而来。另外,李亚溥为了迎合公馆女眷们生活挥霍的需要,开办了以珠钻、首饰、古玩等为抵押的借款,获利更为可观。(后文另有叙述)
“七七”事变后,金融市场投机风甚盛,黄金外钞价格骤涨,利华放款银行便乘机大量收存黄金外钞。李亚溥规定了介绍金钞存户的酬劳办法,按存款的百分之一付给佣金,因此许多跑合人到处拉金钞存款。金钞存户主要是那些下野的军阀、官僚,以及汉奸、富商、大地主等,最多时达几百户;也有餐厅、酒馆、舞场的外籍老板以及外籍舞女、妓女等小户;一些跑合人也把他们应得的佣金开户存储。有一个专替李亚溥跑天主教会存款的跑合人,其佣金存款数竟高达黄金一百几十两之多,由此可见李亚溥骗存到手之金钞,数额是相当可观的。
利华银行收存款额虽然很大,但因为它不作一般银行业务,所以内部机构很简单。除了会计主任一职系由白俄拉别万金担任外,其余不过十几个中国职员。这个所谓的银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无不带有诈骗的色彩,当它最后倒闭清理时,那些被坑骗者只能怪自己是“愿者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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