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欧洲创业型大学,还是欧洲应用科技大学的变革实践都突出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政府引导是推动大学变革并顺利转型发展,实现其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关键。由于大学文化的保守性等带来的制度惯性,传统大学普遍缺乏主动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意愿,因此,政府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等措施以改善大学变革的制度环境和发挥市场的教育资源配置作用,通过制度环境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倒逼、引导或者催化大学变革就显得尤为必要。政府财政拨款不足事实上是欧洲创业型大学转型的原始动力,同时,政府完善法律体系以促进和规范大学走向社会,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财政手段、税收政策或直接的资金支持以促成大学与社会、企业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则是欧洲创业型大学转型的重要保障。同样,建立健全内容齐全、相互衔接、保障有力的法律体系则是催生欧洲应用科技大学并使之走市场化道路的前提。同时,无论是初期的合并升格或调整改造,还是建设过程中的经费支持、政策引导和监督评价,政府均在应用科技大学转型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借鉴欧洲创业型大学和欧洲应用科技大学的建设经验,我国政府在推动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过程中,必须切实转变职能:一方面,要保障大学办学经费和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要注重同时通过完善制度环境这支“看得见的手”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支“看不见的手”的双重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健全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努力破除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中的种种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制约因素,以为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同时,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高校主动调整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积极通过培养应用型人才、从事应用性研究等服务社会、引领社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政府还必须完善自身、行业企业、社会等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政策激励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社会—企业—高校”多方协同、良性互动的应用型教育办学模式和高等教育管理模式。(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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