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协调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价值取向研究

社会协调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价值取向研究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社会协调理论看来,社会协调源于社会的功能失调或者不完善、不平衡,因此必须消除失调,完善事物的比例关系,逐步走向平衡和协调。社会协调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协调的方式多种多样。上述社会协调理论对于本书具有如下指导意义:第一,研究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价值取向的目的之一在于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和行为。

社会协调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价值取向研究

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存在着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社会系统的这一特点使得很多学者从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角度去分析、研究它,力图实现社会系统的协调运行。新制度经济学关注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美的条件下,如何协调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和行为[19]。伦理学则认为,协调社会关系涉及很多伦理问题,因其带有社会公约意义,伦理规范本质上是面对公利或自利的问题,因此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精神保障和基础。利益的协调不是利益的平均分配,而是按照社会各个利益主体都能接受的方式和规则进行资源的配置与利益的平衡,因此,社会协调应以平等竞争、扶助弱者、合理消费为核心原则[20]。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学派也从社会均衡角度研究了社会协调,如默顿(P.K.Merton)将功能视为“有助于某一特定体系的适应或调解”的结果和作用,他注重制度和风俗在维持社会均衡、协调方面的作用,尤其注重共认价值。他认为社会存在功能失调,功能总是具体的、特定的,对一些团体或个人是功能,对另一团体或个人则可能是功能失调。一种具体的制度也不存在普遍性功能和功能失调,但可能对整个社会起到普遍性作用,因此功能和功能失调总是相互补充,相互共存[21]

总结中西方有关社会协调理论的研究,本书认为,社会协调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多元思维模式,是社会主体为了达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标而对社会活动进行的有目的的系统的规划、组织和控制的过程,是以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和幸福等作为价值尺度衡量的,社会系统的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适应、结构完整、功能优化、和谐一致的存在状态。在社会协调理论看来,社会协调源于社会的功能失调或者不完善、不平衡,因此必须消除失调,完善事物的比例关系,逐步走向平衡和协调。社会协调理论认为,社会协调的主体包括不同的层次和类型,既可以是个人和集体,也可以是社区、子系统和整体性的社会,社会协调的客体既可以是个人行为,也可以是一种社会行动、社会关系,主客体之间可以是单向的主客体关系,或者互为主客体,或者客体包含于主体之中。社会主体对客体进行的协调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即媒介),这一媒介可以是社会组织系统,也可以是社会规范,还可以是一定社会共同遵守的信仰或传统文化等社会心理。社会协调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协调的方式多种多样。社会协调理论认为,社会系统复杂多样,因此,协调的模式也应该多种多样,应该结合具体情况,采用借助多方力量的协调性管理、平等多样的多元化合作、隐形的多元结合体协调和主体自为性的协调等方式实现社会协调的协调运行[22]

上述社会协调理论对于本书具有如下指导意义:

第一,研究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价值取向的目的之一在于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和行为。转型分流中的利益协调是按照各利益主体都能接受的方式和规则进行资源的配置与利益的平衡,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利益协调应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提高教育质量为价值导向,以系统、整体的眼光,实现新建本科院校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协调运行,实现社会的根本发展。

第二,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主客体是相对的,它包括不同的层次和类型,转型分流的主体既包括单个新建本科院校,也包括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同样,新建本科院校也是转型分流的客体。在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中,主客体相互适应、相互影响并呈现出互动的特点,双方互为子集。这就需要我们从社会全局出发,运用系统的眼光协调转型分流主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利益关系的协调必须借助一定的媒介才能完成,这一媒介既包括政府组织和新建本科院校自身,也包括刚柔兼济的社会规范制度(含分流的相关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等),还包括经过规范后的社会文化观念。

第四,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的利益协调方式和模式应该是多样化的,应该结合具体实情,综合采用合作、竞争、舆论、教育、立法与行政协调等方式,采用协调性管理、多元化协调和自主性协调等多种模式,协调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实现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分流目标的达成。

【注释】

[1]鲁洁,冯建军.教育转型:理论、机制与建构[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18-19.

[2]刘向东,吕艳.高等学校分类的实证研究——基于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19所地方共建高校的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4):45-51.

[3]刘献君.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兼论高等学校分类[J].教育研究,2007(7):31-37.

[4]董泽芳,陶能祥.高等教育分流的理论与实践[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0.

[5]王晓辉.一流大学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29.

[6]潘懋元.做强地方本科院校——地方本科院校的定位与特征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9(12):15-18.

[7]潘懋元.高等教育分类的方法论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6(3):8-13.

[8]鲁洁,冯建军.教育转型:理论、机制与建构[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8-9.(www.daowen.com)

[9]朱勇.哈贝马斯现代法的合理性理论述评[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7(4):218-220.

[10]刘凯.评价和理性的意涵[J].东岳论丛,2003(3):16-20.

[11]李素芹.应用型人才相关问题辨析[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4(2):13-17.

[12]这里的物质资源是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统称,智力资源则主要指新建本科院校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资源,政策资源则主要指当前行政主导体制下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所赋予的资源。

[13]朱荣英.论实践在价值生成与评价中的作用[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47-50.

[14]孙伟平.价值哲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52-269.

[15]金松岩,等.生态位理论研究综述[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9(4):12-15.

[16]刘建国,等.扩展的生态位理论:现代生态学透视[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72-89.

[17]杨灵.生态位理论视阈下高校学术职业定位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9:2.

[18]龚怡祖.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战略选择[J].高教探索,2011(6):10-16.

[19]朱富强.博弈、协调与社会发展:协调经济学导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20]洪绍青.伦理视角中的转型期社会利益关系协调[J].江西蓝天学院学报,2008(3):80-82.

[21]张雷.社会协调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1:9

[22]张雷.社会协调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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