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分管此项工作的王翊士副主任得到这个消息后,当然也很高兴,但高兴之余却联想不止,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唉!这么好的事办了就是,还有什么可思考的呢?难道他还不满足吗?
是的,王副主任既十分感谢,又不太满足。因为他是教委中分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又分管计划财务、教育装备等工作的主任,他还兼任市职教、市成教协会主席和市职业教育专修学院院长等职。他知道,宁波的基础教育一直比较扎实,宁波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后,职业教育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接下来,宁波教育必然会将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而且是当务之急。他还想到,宁波需要创办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民办高校。现在,宁波已经有了一所民办的职业教育专修学院,如果有社会(或个人)力量来接办或参与合办,它完全有条件向高职院校,甚至本科院校方向发展。
经过观察与分析,当时宁波卷烟厂隶下的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是最有条件,也是最有资格来担任这个“社会力量”的角色的。
但从“捐设备”到“办学”是有一个很大的跨度的,如何去实施呢?
解铃还须系铃人,“做媒”仍需热心人。那热心之人就是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的王雪浦科长。
市教委希望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兴办或参与合作兴办宁波职业教育专修学院的“橄榄枝”,通过王雪浦科长这个绝佳的“媒人”抛给了公司。之后,立即引起了公司领导层的强烈反响。
当时的宁波卷烟厂厂房
开始,公司领导层没有为社会办学的思想准备,因此,要花大钱办大学的意见一下很难统一。(www.daowen.com)
看看形势:当时刚好有许多原来由中央各部委办的大学纷纷与原部委脱钩,划归国家或地方教委管理,其中就有原中国烟草公司所属的院校;探探领导态度:从中央公司到省公司,许多领导都感到办大学不易,既花大钱又难管理,也多持否定态度;听听群众意见:多数员工认为公司只要办好厂职工学校,再花点钱与国内外一些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公司急需的专业和管理人才培养(训)就可以了,办大学为社会培养人才那是政府的事。然而,徐芳权总经理和许明忠副总经理等是怎么想的呢?他们说,一个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是发展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们的需求,为国家多上缴利税,为职工多谋取福利。他们又说,一个优秀的企业,还应主动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那就是要多做公益事业,以回报社会和人民。他们还说,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更应高瞻远瞩、胸怀开阔,想群众之想,急社会之急,竭尽全力地为社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那么,市教委是怎么想的呢?他们想的是,既要办好这所类似美国社区大学的学历文凭考试改革试点学校——宁波职业教育专修学院,又要将这所学校办成我市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民办高校,并逐步将它往高等职业技术类大学方向发展和提升。本着“不求所有,只求所在”的办学理念,希望尽量将这所在宁波的学校交给社会力量或私人来办。
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为兴办大学一事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最终徐芳权、许明忠两位总经理力排众议,在公司领导班子内达成了共识。这共识就是:为了让大红鹰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让大红鹰品牌更加闪亮发光,公司决定兴办公益事业中最基础、最根本的教育事业,为宁波人民做出新的贡献。
市教委在耐心地做好市成教协会骨干的思想工作后,也决心将这件事关宁波教育体制结构改革和加快高教发展的大事办快办好。
1999年4月2日,双方在《宁波市教育委员会与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1.更名。将“宁波职业教育专修学院”更名为“宁波大红鹰职业专修学院”。2.出资。总投资人民币4500万元,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出资55%,计2475万元;宁波市教委出资45%,计2025万元。3.筹建。积极创造条件,筹建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
这份协议意味什么?意味着面向全社会的“大红鹰教育”由此诞生,由此起步,从此走上一条艰难探索、改革创新、健康发展之路。这份协议对“大红鹰教育”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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