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及价值的检验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及价值的检验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④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合理前提,同时又克服其离开实践、离开辩证法考察认识问题的缺陷。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特点:一是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及价值的检验

(一)实践的本质与基本结构

1.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社会性的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2.实践的基本结构

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

①实践主体: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

②实践客体: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③实践中介: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

实践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

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而实践的基本结构也是历史地变化发展的,主要表现为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主体客体化,是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作用于客体,使其按照主体的需要发生结构和功能上的变化,形成世界上本来不存在的对象物。客体主体化,是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客体性的形式,变为主体的一部分。

3.实践形式的多样性

实践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①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满足人们物质生活资料和生产劳动资料的需要,同时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由此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②社会政治实践:是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和政治活动。

科学文化实践:是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实践活动。重要的形式有科学、艺术教育等。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当代社会开始产生一种新的实践形式,即虚拟实践。虚拟实践是伴随信息化和网络化发展而产生的,其实质是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数字化中介系统在虚拟空间进行的双向对象化活动,主要活跃于网络世界,具有交互性、开放性、间接性等特点。

4.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决定作用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④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的本质与过程

1.认识的本质(www.daowen.com)

①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认为认识先于物质,先于人的实践经验。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某种客观精神的产物。

②旧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回答。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特点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类似于照镜子那样的反射活动。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本性,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因而把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了,把活生生的认识运动凝固化了,把多方面的认识要素片面化了。

辩证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回答。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合理前提,同时又克服其离开实践、离开辩证法考察认识问题的缺陷。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特点:一是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二是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反映不但具有反映客体内容的反映性特征,而且具有实践所要求的主体能动的、创造性的特征。一方面,认识的反映特性是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定性,是指人的认识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和摹本,在思维中再现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和本质。另一方面,认识的能动反映具有创造性。人们为了在实践中实现预定的目的,不仅要反映事物的现象,更要把握事物的本质。需要人们运用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在观念中分解、加工和改造对象,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

2.从实践到认识

人们认识一定事物的过程,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认识的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在实践基础上认识活动由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①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人的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直接反映。

知觉是人的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外部特征的整体的反映。

表象是感性认识的高级形式,它是人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对象的形象再现。

②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细胞,也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

判断是展开了的概念,是事物之问的联系和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和断定。

推理在形式上表现为判断与判断之问的联系,它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逻辑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④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投身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二是必须经过思考的作用,运用理论思维和科学抽象,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形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

3.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

从认识到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①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世界。②认识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三)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致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一个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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