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0年2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萧劲光联合致电国民党最高当局,要求严惩绥德陕西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何绍南,交民众公审。1940年3月,在陕甘宁边区工作团的帮助下,组建成立了绥德抗日民主新政权——绥德分区专员公署,警备区司令员王震兼任专员。这一时期,绥德分区专员公署先后下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6个县人民政府。
1940年2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萧劲光联合致电国民党最高当局,要求严惩绥德陕西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何绍南,交民众公审。要求任命三五九旅旅长王震为专员。建议警备区5县行政事宜划归陕甘宁边区政府管理,以利保卫河防。同年2月29日,何绍南慑于警备区军民团结抗日、反对投降、反对内战的强大威力,率部逃奔榆林。
1940年3月,在陕甘宁边区工作团的帮助下,组建成立了绥德抗日民主新政权——绥德分区专员公署,警备区司令员王震兼任专员。专署内设一科(民政)、二科(财政)和司法处3个工作部门。同年5月,增设三科(教育)、四科(建设)、秘书室和保安科。1941年后,又增设第五科(先称粮食处,后改称粮食科)。1943年3月,绥德分区专员公署贯彻“精兵简政”政策,遵照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整编了区、县各级政府机构,将原设的第一科、第三科合并为第一科(民教科);原设的第二、四、五科合并为第二科(财经科);将秘书室分设为政务秘书和事务秘书;将地方法院(原司法处)改设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将保安科改为保安分处。1944年2月,恢复了粮食科。同年6月,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指示,将原一科、二科和新设立的粮食科改设为4个科:即一科(民政)、二科(财政)、三科(教育)、四科(经建),其他工作机构尚无变动。这一时期,绥德分区专员公署先后下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绥米清安边办事处、西川办事处)6个县人民政府。(www.daowen.com)
抗日战争时期绥德党、政、军主要领导人任职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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