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国民政府投巨款整修咸榆公路。工程处设在绥德县城,预计3年竣工。绥德专署、县政府一些官员竟勾结工程处负责人,扣压工人工资数万元白洋,并责令停工,致使数万工人衣食十分困难。1940年1月,石匠工人联名向专署控告工程处,何绍南置之不理。几天后,筑路工人又推选王玉齐等人为代表,向警备司令部控告工程处和专署一伙贪官污吏。
绥德警备区军政委员会(书记王震)确定受理此案,并派李仲英、刘文蔚、杨和亭、李启明等人负责查处。随即将有关材料拍成照片,公之于众,勒令工程处和专署一些人将贪污和克扣工人的工资全部退出,动员民工全部复工。是年春节前,筑路工人组成慰问团,举着十几面锦旗抬着数十头猪羊,请鼓乐队敲锣打鼓到仓房圪塔慰问八路军。
何绍南一伙的罪行公开揭露后,陷入“人心背离,孤立无援,身败名裂”的境地。于1940年2月29日深夜,将其库存弹药、物资、文件档案全部放火销毁,后潜逃榆林。对何绍南及其保安队的武装挑衅,中共绥德特委和警备区司令部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给予坚决的回击。在何绍南潜逃后,三五九旅旋即将吴堡、绥德义合等地的国民党保安队全部予以缴械。
在反对“摩擦专员”何绍南的斗争中,中共绥德特委和绥德警备区下辖各县中共党组织和广大抗日民众对于各县国民党县长制造的反共摩擦,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和有力的回击。(www.daowen.com)
米脂县国民党顽固势力,对抗日军民长期采取敌视态度,县党部指导员王道之下令党部干事赵伯龄,率领军警撕毁抗日救亡宣传标语。八路军进驻米脂县后,他们蓄意制造事端,无理取闹,造谣中伤,恶意损害八路军声誉。1938年7月15日,中共绥德特委书记刘澜涛派人给米脂县民运股长黄静波送信,送信人被国民党县长刘学海和王道之诱惑,将经他们一伙篡改后的信件为“依据”,大肆渲染,下令驱逐八路军在米脂的工作干部,并强行解散抗敌后援会。特委书记刘澜涛闻此事件后,即向王道之提出强烈抗议,并与参与骗取和伪造信件的赵伯龄面谈,在确认此事件确系王道之所为后,在八路军驻米脂民运股工作同志的强烈谴责抗议下,王道之只得将原信交予黄静波。
吴堡地处河防前哨,是国共双方军政人员过往的必经之地,但是国民党县长黄若霖给各联保下令,不予八路军代表安排住宿,并将铺盖扔出门外。更有甚者,1939年夏组织暗杀队,枪杀了八路军七一八团两名灶事员,将尸体抛入黄河。三五九旅奉命由华北回师加强河防,他们且造谣说:“三五九旅不服从中央,自由行动。”“三五九旅是叛军,是土匪。”肆意制造白色恐怖,下令禁止民众互相低语,不准夜间点灯照明,违者以“神秘会议”罪名逮捕。面对顽固派的挑衅,八路军一面向广大民众揭露其倒行逆施的罪恶行径,一面组织便衣队、打狼队,严惩国民党“暗杀队”骨干和首恶分子。为了拔掉国民党顽固派制造摩擦的据点,动员群众在70多小时内,将国民党反动势力修筑的754个碉堡摧毁。当年10月,七一七团接防后,顽固势力变本加厉,公开反对边区和八路军,枪杀抗日积极分子,抢夺枪支弹药。1940年3月28日拂晓,经过周密部署,八路军突袭包围了国民党吴堡县政府,俘获大部人员和保安队官兵(唯有县长和保安队长潜逃)。
绥德警备区历时三年的反摩擦斗争取得了最后胜利。1940年3月,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团的协助下,绥德分区专员公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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