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警备区本属国共合作时期,两党共管的地区。国民党的陕西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二行政区保安司令部及其所属保安团等军政机构都驻在绥德县城。警备区所属的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5县,分别设有国民党县政府、县党部。共产党虽在绥德设立了警备区司令部,但在所辖各县都没有地方政权机构。反共分子何绍南认为,已进驻警备区八路军部队和各县的抗敌后援会武装动员股,是其在警备区实行国民党一党统治的严重障碍,何绍南便采取多种反动措施,蓄意制造摩擦将抗日民主力量排挤出绥德警备区。
何绍南上任绥德第二督察专员后,首先以“确保地方治安”为名,调集保安队400余人,同时收买了一批兵痞、匪徒,编为5个保安队,分别进驻绥、米、佳、吴、清各县,充当其制造摩擦的马前率。1939年,何绍南组织“学联会”,在绥德公开张贴反动标语,煽动不明真相的学生向八路军警备区司令部请愿,企妄要求八路军撤出绥德。其还指使安定县长田杰生带领保安队袭击八路军驻地杨家园子,使驻地八路军蒙受死伤数十人的损失。何绍南面谕吴堡县县长黄若霖组织暗杀队,杀害八路军七一八团三营副营长尹万生。指使清涧县县长艾善甫组织哥老会码头,串通地方土匪到处抢劫,破坏社会治安。仿造八路军臂章和一一五师通行证发给高步元等人,冒充八路军私贩大烟土,以此损害八路军声誉。1939年除夕晚,特务暗杀队受何绍南指派到南区铁茄坪村杀害了中共绥德县委(秘密)书记崔正富。
何绍南制造摩擦事件的罪恶行径,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公愤。为维护团结抗日大局,中共采取极大的克制,对何绍南晓以民族大义,力求通过谈判解决摩擦,团结抗日。但何绍南及其帮凶却认为共产党软弱可欺,肆无忌惮,大肆进行分裂、反共活动。对此,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和彭德怀曾分别在延安和西安对其的倒行逆施行径进行了严厉的指责和警告,并斥责其是“摩擦专家”“秘密的汪精卫”。但何绍南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地煽动其保安队袭击八路军河防部队,先后打死打伤八路军留守兵团机枪连长和值勤哨兵多人。不择手段,明火执仗地制造了轰动全区的“白银案”“烟土案”“赌博案”“土匪案”等八大系列案件,诋毁八路军声誉,巧取豪夺民脂民膏,中饱私囊,严重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大局。
国民党在绥德警备区还建立有县党部、区分部、三青团等党、团组织和CC、复兴社等军、中统特务组织,以及忠义救国会、励勤社、哥老会、富农会、抗战先锋团等一整套反动组织体系,制定“驱逐赤军,破坏共党,卡住咽喉,进犯边区”的反革命总策略。(www.daowen.com)
其主要表现是:(一)大肆鼓吹蒋介石“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一个政府,一个党”的反共理论,污蔑中国共产党为“赤匪异党”,以及“游而不击”“要进行第二次革命”“贩卖毒品”等。(二)煽动组织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组织所谓的学生、士绅请愿团,向八路军机关驻地示威施压,向蒋介石和国民党西安行营主任兼陕西省政府主席蒋鼎文请愿,要求八路军撤离警备区。(三)强化保甲机构,声称“保甲制度高于一切”,破坏保甲制度要以“汉奸论处”,干涉行政就是违法。(四)指令其保安部队,逃避抗日河防战斗,破坏八路军在警备区河防部署的后勤、军事设施、兵役募补、军粮征集和募捐工作。(五)指使其特务组织和保安部队成立暗杀队、“黑军”和“黑军政府”,绑架、暗杀中共军政人员,刺探共产党和八路军内部机密。(六)打击报复拥护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进步人士,打击八路军烈军属、残废军人和退伍军人。(七)封锁陕甘宁边区,妄图关卡堵塞绥德这一咽喉地带,中断延安和华北地区抗日根据地的政治和经济往来。(八)破坏国共两党关于土地问题的协定,利用地方保甲组织强迫贫农、雇农向地主、富农交还土地和租赁,巩固封建的土地所有制。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中共绥德特委遵照中共中央“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三大政治原则,在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下,与何绍南为首的国民党反动势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为彻底揭露何绍南的反动嘴脸,争取广大抗日民众,中共绥德特委将其反动言行列出八大罪状一一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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