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1.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1)国家秘密的范围。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2)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4)国家秘密标志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作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作出国家秘密标志。
2.保密制度
(1)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www.daowen.com)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3)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4)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5)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2)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3)其他保密纪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4)公布信息和采购设备的保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历年真题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不属于国家秘密密级的是( )。[2017-73]
A.绝密事项 B.机密事项 C.保密事项 D.秘密事项
【答案】 C
【解析】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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