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要点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要点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要点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筑许可管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于2019年4月23日修正。

1.基本规定

(1)适用范围。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主管机关。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规定。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www.daowen.com)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3)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规定。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历年真题

《建筑法》中规定的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中不包括( )。[2018-20]

A.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B.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有项目批准或者核准的文件 D.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答案】 C

【解析】 《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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