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其专业知识和工作的跨度越来越大,从宏观的区域规划到微观的地段设计,从城市问题的研究到城市的管理,其影响的工作领域涵盖了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之相关的专业涉及了建筑学、城市社会学、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生态与环境以及信息技术等专业和学科。
1.城市规划的编制标准
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的颁布施行,各类法定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内容都有了基本的规定。但是缺乏具体编制方法的指导,如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的方法等,因此,规划编制规程是标准体系中有待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
2.城市交通工程规划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市机动化的发展,我国的城市交通正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为了适应城市交通迅速发展的需要,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矛盾,大中城市开始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并逐步完善综合交通系统和建设新的交通设施。主要表现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开始实施,部分城市开始建设地面快速公交线路;城市中各类停车设施、加油(气)站的规划建设面临新的需求;城市交通工程中,开始重视城市客运换乘枢纽的地位和作用;人行系统、自行车交通系统已经成为我国城市交通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城市交通已经成为城乡规划行业中发展最快,技术内容迅速拓展的领域。
3.城市专项工程规划
城市专项工程量大面广,涵盖了给水、排水、供电、通信、供热、燃气、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防洪、防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消防、抗震防灾等诸多专业。这些专业中,有的历史比较悠久,有的则在近年才逐步出现。城乡规划中,专项工程规划的内容也是根据城市的发展变化逐步增加的。随着城市发展,城市安全面临挑战,抵御自然灾害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的防灾规划和环保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工程规划中必须加强技术含量的重要内容。(www.daowen.com)
4.城市历史文化保护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是近年来城市规划工作中日益受到重视的内容。由于目前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2005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T 50357—2005较好地解决了相关的技术问题,但是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施行,尚需要将相关的内容逐步纳入标准规范体系中,使其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
5.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与融入城市中的风景园林概念的提出,使过去城市绿化系统的内容,随着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和深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研究绿地在城市中的作用,通过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中各类园林绿地的布局和规模,而区域风景和景观规划等概念是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从生态、游憩和审美考虑,从保存自然景观和协调城乡发展的目标出发,对风景区、修养胜地、自然保护区、防护绿地建设区进行系统规划。这是目前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将其纳入新的技术标准体系中,是应予考虑的问题。
6.村镇规划
由于多年来我国偏重城市建设,忽略村镇建设,村镇建设呈自发和随意状态。表现为:缺乏科学规划和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基础设施滞后,建筑材料陈旧,技术力量薄弱,农村面貌依旧。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尤其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推动了村镇规划建设的发展和法制化建设。可是,村镇规划的技术标准规范存在着巨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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