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要求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省、市、县三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核心是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建设目标。
建设完善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3)建设主体。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平台和系统建设发挥领导统筹作用;县以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本级平台和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建设和运行管理,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参与建设;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市、县级平台和系统建设统筹指导。
2.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平台建设
已开展建设的地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快完善,尚未开展建设的地区,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于2020年底前建成。
(1)平台总体框架。
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体系,建成国家、省、市、县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见图3-4所示。
图3-4 平台总体框架图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节点分布体系架构如图3-5所示。
图3-5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节点分布体系
(2)建设模式。
省级以下平台建设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可采取省内统一建设模式,建立省市县共用的统一平台;也可以采用独立建设模式,省市县分别建立本级平台;或采用统分结合的建设模式,省市县部分统一建立、部分独立建立本级平台。采取省级集中建设方式时,可基于互联网、业务网和涉密网应用,分类推进互联网版、政务版和涉密版平台建设,按照“成熟一个,接入一个”的原则,推进各级平台的对接。各地平台建设须遵守安全保密要求,涉密数据在涉密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全国联通之前通过离线方式进行交换,非涉密数据可通过自然资源业务网及互联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传输,见图3-6所示。
(3)形成一张底图。
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在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前提下,可整合集成遥感影像(高分辨率影像)、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地理国情普查等现状类数据,共享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国土空间相关信息,开展地类细化调查和补充调查,依托平台,形成一张底图,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其中,地类细化调查的空间精度要求不低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细化图斑应在原有地类属性基础上,划分细化类别,确保与三调成果有效衔接。
图3-6 国土云建设模式
3.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1)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
从平台调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包括资源浏览、专题图制作、对比分析、查询统计等功能。
1)资源浏览。提供基础的数据浏览和地图操作功能,支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浏览、查询、定位;支持相关规划指标、规划文本和图件的浏览查看;满足多源数据的集成浏览展示与查询应用需求。
2)专题图制作。以专题应用为导向,通过数据选取、数据组织、数据展现、数据导出等步骤实现专题图制作与输出,专题制作流程可模板化定制并记录任务日志,以适应不同场景和多次使用需求。(www.daowen.com)
3)对比分析。通过叠加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分析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现状数据和建设项目数据等不同数据之间在空间位置、数量关系、内在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4)查询统计。提供属性筛选、空间筛选、图查数、数查图等查询方式获得图数一体查询结果,对查询结果可按维度进行分类统计并输出统计结果。
5)成果共享。针对相关部门业务需求,提供标准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服务和功能服务,供相关系统集成和调用,促进成果应用。
(2)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
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板为基础,利用相关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支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
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充分获取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灾害和海洋等数据基础上,利用相关模型支撑,辅助分析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情况,辅助分析国土空间进行生态保护的重要程度以及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
2)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利用相关模型支撑,识别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主要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识别评估提供分析成果。
(3)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
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过程,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应用,提供规划成果质检、规划成果辅助审查和规划成果管理等功能,对审查各阶段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管理和利用。
1)规划成果质检。基于统一的质检要求及细则,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编制单位及管理部门可利用该工具从成果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空间拓扑等方面对编制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自动生成质检报告,从而规范并提升规划成果质量。
2)规划成果辅助审查。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划成果,按照审查办法及传导要求,提供图文一致性、图数一致性、指标符合性、空间布局符合性等审查功能,辅助审查结果并形成审查报告。
3)规划成果管理。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相关材料、审查意见等进行挂接,动态建立审查任务“一棵树”,关联管理每个阶段及每次审查的成果,便捷查询调阅成果图纸、审查报告、修改意见等,以及各阶段的成果批复文件。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
(4)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
构建针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模型,以及规划实施评估和专项评估模型,实现动态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的功能,支撑责任部门监督落实主体责任,辅助管理者决策。
1)动态监测。实时采集接入多源数据,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对相关的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加强对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监测。
2)及时预警。依据指标预警等级和阈值,获取相关数据,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违反开发保护边界及保护要求的情况,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辅助生成预警报告。
3)定期评估。依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指标,获取相关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城市或地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辅助生成评估报告,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调整完善、底线管控和政策供给等提供依据。本级评估结果应逐级汇交至国家级平台。根据需求开展专题评估。
(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为满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智能分析和动态可视化展现的需求,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数据,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功能,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1)综合监管。建立监管模型,利用自然资源调查及相关部门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按照预警等级进行划分并管控,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
2)动态评估。建立评估模型,针对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动态获取相关部门的全域或特定区域监测数据,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动态评估,提高监测预警效率。
3)决策支持。对超载或临界超载地区解析超载因子,辅助形成分析报告。对各类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辅助奖惩措施调整。
(6)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
服务于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相关应用,实现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等功能,从而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过程中指标和模型的可视化管理和配置,满足业务调整需求。
1)指标管理。通过指标管理、指标计算配置、指标值管理及数据字典管理功能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指标项、指标体系及指标元数据、指标维度、指标值、指标状态及指标计算方式等的信息化管理,便于指标库的快速操作、更新维护以及指标的动态调整。
2)模型管理。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规则模型、评价模型、评估模型进行算法开发实现,通过算法注册、数据源管理及配套可视化工具进行模型构建,实现模型的统一管理和应用,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提供模型计算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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