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及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及被申请人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需要提出行政复议的,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申请,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一般为行政机关。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及被申请人

1.申请期限与方式

(1)申请期限。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需要提出行政复议的,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申请,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

(2)申请方式。

既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也可以以口头方式申请。对于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复议申请人,具有申请复议的资格。对于公民,除上述条件之外,还必须具有申请复议的行为能力。

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转移:如果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况下,其复议资格依法自然转移给特定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人资格转移之后,他们具有了申请人的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行政复议。

如果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一般为行政机关。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行政复议的管辖采用了“条块结合”的原则。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2)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例如,地区行署)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www.daowen.com)

历年真题

1.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3-77]

A.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他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B.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C.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上一级主管部门是被申请人

D.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答案】 A

【解析】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 )。[2011-75]

A.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见证人

D.参加行政复议机关审议的旁听人

【答案】 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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