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行政立法原则及其实践

行政立法原则及其实践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组织法,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事务性立法;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关于相应问题的规定立法;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立法。行政机关行使紧急立法权,必须符合宪法所设定的紧急状态条件。因此,行政立法要正确处理好维护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之间的关系。

行政立法原则及其实践

1.依法立法的原则

行政立法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依照宪法组织法,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事务性立法;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关于相应问题的规定立法;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立法。行政机关行使紧急立法权,必须符合宪法所设定的紧急状态条件。

2.民主立法的原则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进行立法时,应依法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民众广泛参与行政立法。

(1)要建立公开制度,行政立法草案应提前公布,并附有立法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内容的说明,以便让人们有充分的时间发表对特定立法事项的意见。

(2)要建立咨询制度,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和咨询程序,对特别重大的行政立法进行专门咨询。(www.daowen.com)

(3)建立听证制度,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将听取意见作为立法的必经环节和法定程序,并公布对立法意见的处理结果。

3.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立法具有层次性。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或者改善某一行政领域内的行政事务的管理;最终目的是实现和增进公民的权益,保护人民的幸福。因此,行政立法要正确处理好维护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之间的关系。在为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提供具体法律依据的同时,要注意规定的合理、适当。不能不当地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立法要在社会协调与发展、稳定与繁荣、社会公平与行政效率之间取得相对平衡。

4.效率原则

行政机关在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基本人权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以最低成本制定出最高质量的行政法律规范。建立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时效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