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达国家的BIM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做了一些标准,从前期的IFC到IDM再到IFD,都是非常重要的标准,国际上最高的标准组织也异常重视这几方面的标准制定。BIM技术源自美国,美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很多应用指南,对正确应用BIM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与此同时,英国也在美国的标准上做了具体的应用指南,像挪威、芬兰、澳大利亚等国都制订了相关的标准和应用指南。这些发达国家政府非常重视BIM的应用,政府从学术机构的角度出发来制定BIM标准和指南,美国的地方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BIM标准。例如,2006年美国总承包商协会发布《承包商BIM使用指南》,2008年美国建筑师学会颁布了BIM合同条款E202—2008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Protocol Exhibit,2009年美国洛杉矶大学制定了面向DBB工程模式的BIM实施标准LACCD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Standards for Design-Bid Build Projects。此外,英国在2009年发布了AEC(UK)BIM Standard,2010年进一步发布了基于Revit平台的BIM实施标准AEC(UK)BIM Standard for Autodesk Revit,2011年又发布了基于Bentley平台的BIM实施标准AEC(UK)BIM Standard for Bentley Building。挪威也于2009年发布了BIM Manual1.1,并于2011年发布了BIM Manual1.2。一些亚洲国家,例如新加坡在2012年发布了Singapore BIM Guide。韩国方面:韩国国土海洋部在2010年1月颁布了《建筑领域BIM应用指南》;2010年3月,韩国虚拟建造研究院制定了《BIM应用设计指南——三维建筑设计南》;2010年12月,韩国调达厅颁布了《韩国设施产业BIM应用基本指南书——建筑BIM指南》。
2.国内BIM标准(www.daowen.com)
我国也针对BIM标准化进行了一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2007年,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提出了《建筑对象数字化定义》(JG/T 198—2007)标准,其非等效采用了国际上的IFC标准《工业基础类IFC平台规范》,只是对IFC进行了一定简化。2008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了《工业基础类平台规范》(GB/T 25507—2008),等同采用IFC(ISO/PAS 16739—2005),在技术内容上与其完全保持一致,仅为了将其转化为国家标准,并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的制定要求,在编写格式上作了一些改动。2010年,清华大学软件学院BIM课题组提出了中国建筑信息模型标准框架(China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Standard,CBIMS),框架中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数据格式标准IFC,信息分类及数据字典IFD、流程规则IDM。BIM标准框架主要应包括标准规范、使用指南和标准资源三大部分。国内对BIM技术的研究刚刚起步,“十一五”期间,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已开始研究和应用BIM技术,特别是数据标准化的研究。部分大型设计院已开始尝试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使用BIM技术,如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典型工程包括世博文化中心、世博国家电力馆、杭州奥体中心等。在国内,基于IFC的信息模型在国内的开发应用才刚刚起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开发完成了PKPM软件的IFC接口,并在“十五”期间完成了建筑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基于IFC标准的集成化建筑设计支撑平台研究》;上海现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基于IFC标准开发了建筑软件结构设计转换系统以及建筑CAD数据资源共享应用系统。此外,还有一些中小软件企业也进行了基于IFC的软件开发工作,例如:北京子路时代高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基于Internet的建筑结构协同设计系统,其数据交互格式就采用了IF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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