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至十月中旬,我作为东北师范大学代表团的成员,随团访问了美国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诺特丹大学(Notre Dame university)、威斯康星州立大学(在米尔沃基市)、加州北岭州立大学和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等五校,参观了它们的校园和文理科各院系的设施,并同其中三所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签订了交换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的协议。此外,我还专门访问了几所大学的历史系,同系主任和教授们进行了交谈,参观了图书馆的历史方面藏书,因而了解一些历史系的情况。但由于时间短促,接触有限,了解是不深不透的。不过有些情况,印象较深,特介绍如下,供同志们参考。
这几所大学的历史系都是小系,教师和学生人数从全校范围来看都是比较少的。系内全体教师(英语Faculty之意,包括助理教授以上的副教授和教授)人数不多,但开课门数很多,涉及的面也很广。比如,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历史系只有十七位教师,却为本科和研究生开了将近七十门课程,其中不仅有关于美国和欧洲各国的通史和断代史,而且也开了一些拉丁美洲和亚洲各国(主要是中国、日本和中东各国)历史的课程,还有一些诸如“历史计量研究”“历史研究与写作”和 “历史博物馆的问题” 等专门课程。又如诺特丹大学历史系也只有十七位教师,他们仅为本科生就开了四十七门课程,其中有关美国和欧洲宗教史、文化史的课程较多。据说,每位教师每周授课六至十二学时,每人开二至四门课程,平均三门左右。开学后,除了定期休假者(一般是工作四至五年休假一年)外,没有教师不上课的。因此,该校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数要比国内大学师生的比例数高得多。
教师一般开课任务都较繁重,有些每周授课高达十二学时。他们既要备课,又要上课,是否尚有时间搞科学研究?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因人而异的。一般说来,初开课者,特别是开三四门课者,感到教学工作很紧张,有时甚至疲于奔命,因而没有时间进行科学研究;教龄长、教学经验丰富者,除上课外,平时也能兼做些科学研究。美国大学都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周末休息两天,因此有些教师常利用这两天,持续地做些科学研究。多数教师都利用暑期(每年从五月中旬开始到八月廿日左右,共三个多月)集中力量进行科学研究,撰写著作和论文,有的教授还组织研究生参加他们的研究工作。据了解,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撰写著作、论文的自觉性是很强的,因为不搞科学研究,没有成果,便难于提升学衔,而学衔是与教师的学术地位和工资待遇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一般是结合自己专业撰写论文和著作,也有的接受某些基金会的资助,集合一些学者共同搞专题研究项目,以发挥自己的优势。比如,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有位教授是研究美国内战与重建史的,他根据美国史学界的需要和自己多年搜集、整理的资料,在基金会资助下,与一些学者合编了一部格兰特(Ulysses S. Grant,美国第十八任总统)文献集(附有注释),填补了这方面空白,在美国史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这部格兰特文献集已出版了十二卷,现在每年出版两卷,全部出齐时约有二十四卷。
美国大学对教师实行聘任制,在学年结束时发出聘书,一般是聘任二至三年。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一般被大学聘为讲师,也有少数被聘为助理教授,但他们的职务是不稳定的。如果教学和科学研究都取得较好成绩,到期就被学校续聘;否则即不再续聘,自己得另谋出路。经过一两次或两三次续聘,升为副教授后,即进入永聘教授(在美国高等院校称为Tenure)行列,从此无特殊理由就不得解聘,这样教师的工作就比较稳定了,可以专心致志地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了。为了进入永聘教授的行列,青年教师必须在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方面都取得优良成绩,经过教授评议会审定合格,才能升为副教授。美国大学实行的这种聘任制充分体现了筛选精神:经过一段时间教学实践和科研工作的检验,凡是教学成绩良好而又有志于做学问的就被长期聘用,而那些教学实践不合格或滥竽充数者就刷了下去。
系主任由系内教授、副教授轮流担任,每届二至三年,但须由校长任命。在校长之下,美国大学一般都设有学院一级的机构——如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和农学院等,学院由性质相近的几个系组成,设有院长一人,负责领导学院内各系的业务工作。历史系一般是个小系,只设有系主任和秘书各一人,秘书往往是由精明强干、办事认真的妇女担任,其职责是协助系主任办理日常行政工作。有的历史系由于研究生人数较多,往往还设有负责管理研究生的系主任一人,指导研究生选修课程、 确定导师和攻读学位等工作。在系主任之下,没有其他教学组织。 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系主任可直接向教师分配任务。系内没有专职助教,一般均由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兼任,他们的职责是协助有关教授做些教学辅助工作,如主持本科生的讨论课以及批改作业和考卷等。
在我们访问的五所大学中,有三所大学历史系有权授予硕士和博士两级学位,其他两所大学历史系只能授予硕士学位。我们因时间关系,没有专门访问斯坦福大学历史系,因此这里主要结合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和诺特丹大学两校情况,介绍它们培养研究生的工作。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分为两种:一种是作毕业论文的硕士生; 另一种是只读学分课程、不作毕业论文的硕士生。无论哪一种硕士生,都必须做到以下三点:(1)修满三十学分(即十门课,每门课一般三学分),其中大部分课程须从系专为研究生开设的讲授课、学术报告讨论会(Colloguium)和研究讨论班(seminar)中选修,也可从本科高年级课程中选修九个学分,即三门课程。作论文者,论文可算六个学分,再修二十四学分的课程,即可符合要求。不作论文者,须结合所选修两门领域课程(Field Course)[1]的讨论班撰写两篇报告。(2)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以外的语言),具有阅读专业书刊的能力;必须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请硕士学立。(3)作论文的硕士生须通过论文答辩;不作论文者须通过一次综合笔试,笔试科目即硕士生所选修的两门领域课程。以上三方面均符合要求后,才能授予硕士学位。(www.daowen.com)
对攻读博士的研究生要求大致如下:(1)学分与年限:诺特丹大学对已获硕士学位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要求至少修满四十八个学分,由学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至少得修满七十二个学分;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对前面两种情况攻读博士学位者分别要求他们至少修满一年和二年的研究生课程。这些课程包括为研究生开设的讲授课、学术报告讨论会和研究讨论班等。(2)博士生须具有两种外国语(英语以外)阅读的能力,经过考试合格者,才能申请博士学位。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也要求博士生掌握两种外国语,但经系主任同意,掌握统计学或为计算和编制程序者可以免试一种外语。(3)参加博士候补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博士生所修的四门领域课程。考试方式分笔试和口试两种,笔试举行四次,每次三小时;口试范围是博士生所修的四门领域课,时间为二小时,博士候补资格考试如果不及格,只能再有一次补考机会。
因此,攻读博士的研究生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课程,两种外国语考试以及博士候补资格考试都合格后,才能选定导师并在他指导下撰写博士论文。博士论文写作一般要用一年时间,最后须经论文答辩合格后,才能授予博士学位。
从上面情况看来,美国这几所大学培养研究生有以下几个特点:(1)对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无论在选修学分、课程种类、外语水平以及候补资格考试方面,都有明确的规格要求,合格者才能申请确定导师,撰写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就必须补修和补考,否则只有自动退学。因此,有的教授说,美国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入学容易 、 毕业难”,因为他们入学后,要不断经过各种方式的筛选,只有合格者,才有可能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学习的领域比较广泛,学习美国史的博士生必须选修欧洲史、拉丁美洲史和亚洲史等专业的领域课程,不能一入学就单打一,专攻一门专业的领域课程。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它既可以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了解和掌握其他专业内的主要问题、文献资料和研究动态,也可以触类旁通,打下有利于深入钻研本专业问题的牢固基础。(3)研究生往往兼做助教,一般由已获得硕士学位者中选拔。对有培养前途的博士生往往设法在经济上给予特殊资助。这样,既可使研究生接触教学实践,培养他们的独立工作能力,也可使研究生得到必要的资助,免除他们攻读期间在经济上的沉重负担。
怎样培养出合乎规格的高质量的研究生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美国大学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某些特点,如对研究生的规格要求和筛选精神等,都是值得我们研究、借鉴的。
(选自《中国美国史研究会通报》1985年3月第27期)
【注释】
[1]领域课程是专门为研究生开设的史学课程,凡探讨一门历史专业中某一断代或某一国别的史学问题和文献目录学的课程均被称为领域课程。如南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历史系即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四门历史专业和十一个领域的课程。它们是:(1)美国史专业分为殖民地时期至1877年和1865年到现在两个领域;(2)欧洲史专业分为古代、中世纪、1600年以来的英国、1450年—1789年的欧洲和1789年到现在的欧洲五个领域;(3)拉丁美洲史专业分为殖民地时期、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拉美史三个领域;(4)亚洲史专业暂不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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