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知识和工具之外,估损人员还应该有一套科学的损伤检查方法,这对于受损严重的事故车尤其重要。估损时如果不遵循规范的检查程序,很容易遗漏一些受损件或维修项目,或者对同一项目重复计算,制作出的定损单就会错漏百出,其结果是使保险公司受损,或产生不必要的争端,同时也给自己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科学规范的检查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定损单中遗漏或重复的项目,保证定损单的准确性,同时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将来对定损单进行增补的可能性。
在北美,事故查勘和估损中最常用的规范程序是区位检查法。它最早是由美国汽车厂和汽车碰撞维修国际工业委员会(I-CAR)共同创立的,在北美已经应用多年,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已得到充分验证。该方法按碰撞损坏规律把汽车分为五个区位:
一区:直接受到碰撞的部位,也就是直接损伤部位。
二区:间接损伤的其他车身部位。
三区:机械零部件,包括受损的动力传动系和附件等机械件。
四区:乘员舱,包括乘员舱内受损的内饰、灯、附件、控制装置和漆面等零部件。(www.daowen.com)
五区:车身外部件和装饰件。
在对事故车进行估损时,应当从一个区位到另一个区位逐个地仔细检查,同时按顺序记录车辆的损伤情况。无论是用区位检查法还是其他方法,在检查事故车时都应遵循以下顺序:
1)从前到后:从事故车的前面往后面依次检查,但对于后端碰撞,应当从后到前检查。
2)从外到内:先查看外部零部件的损坏情况,如装饰件;然后再检查内部结构件和连接件的损坏情况。
3)从主到次:先查看主要分总成的损坏情况,然后再查看小器件和其他附件的损坏情况。
在查勘事故车时,估损人员还要注意非原厂配件。这些配件在原厂配件手册、第三方配件或估损手册中一般都查不到。另外,还要注意事故车先前损坏的痕迹,例如,明显与本次事故无关的凹痕、弯折和锈蚀。这些先前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根据车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只有义务将车辆恢复到本次事故之前的状况,而其他任何损坏的维修费用应当由车主自己承担。可以在定损单之外建立一个自付费项目表。虽然这不是损坏分析的一部分,但有助于避免以后因维修费用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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